中国人际网国网、民间互助理财、连锁经营等传销案被审判!
利箭在线提醒:天上不掉馅饼!好事永远轮不上你!谁告诉你稳赚不亏只是赢,你告诉他:我不参与!你多投资点可不可以!互联网传销诈骗项目不要参与,否则维权讨债的都是你!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害了自己不要紧,耽误子女前程的罪人就是你!
5月22日,多地法院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公开直播多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其中,有“中国人际网国网”传销案,“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案,“连锁经营”传销案,“善心汇”传销案等多起案件。
河津法院开庭审理“天天惠购商城”特大传销案
5月22日上午9点,河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天天惠购商城”特大传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奇、郭某康、侯某荣等十六人先后在天天惠购商城”河津运营中心加入该传销组织,以网络购物为幌子,利用“充值成倍返还积分”为诱饵,采取“推荐入会得积分提成”为奖励模式进行传销活动,发展下线会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战奇、郭喜康、侯富荣等十六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5772521
全椒县法院开庭审理“498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案
5月22日上午9点,全椒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案。被告人张某峰当庭认罪悔罪,认罚。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峰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到山东省乳山是参加“498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活动,并以拉人头的方式逐渐成为该传销组织的C3级别。加入该组织需要投资人缴纳49800元,由C1级别人员负责钱款的管理和分发,其中本人分得6000元,推荐人分得5800元,A级分得3000元,B级分得5000元,C1、C2、C3级别分别分得10000元的提成。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峰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被告人张某峰共涉案金额265万余元,非法获利56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5785973
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连锁经营”传销案
5月22日上午9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该案中四名被告人均是该传销组织的“老总”级别。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被告人曹某芳通过史某燕的介绍下在合肥市加入以“1040阳光工程”、“连锁经营”为名的“资本运作”传销组织。曹某芳加入该传销组织以后,在合肥市庐阳区金都华庭小区、龙源丽景小区等多个小区继续从事传销活动。之后,曹某芳分别间接发展了被告人李某、李杨甲、李某民等162人成为自己的下线。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曹某芳等四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5781383
永济市法院开庭审理“新柏兰”传销案
5月22日上午9点,永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传销案。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以来,被告人顾国、刘飘、刘荣等八人以加入广州市新柏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销售“海蓝宝”化妆品为幌子,在永济市进行传销活动。通过打电话、QQ、微信等,以谈朋友、找工作等方式,诱骗他人缴纳2900元购买“海蓝宝”化妆品加入该传销组织。
经查,被告人顾国、刘飘、刘荣等八人分别担任该传销组织的领导者以及收取参与者缴纳的费用。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在永济市已经发展人员60余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顾国、刘飘、刘荣等八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5786182
城东区法院开庭审理“唯宝汇”传销案
5月22日上午9点,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传销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童某霞、殷某清、哈某鹤、刘某春等八人,先后加入唯宝汇”传销组织,以投资名义,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唯宝汇”商品、“祥云资产包”等获得加入资格,并通过开推介会、演讲会等方式发展他人参加,谋取非法利益,从事传销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童某霞、殷某清、哈某鹤、刘某春等八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目前该案正在休庭中。
庭审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5757975
南县法院开庭审理“连锁经营”传销案
5月22日上午10点零5分,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传销案。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2月,被告人朱某在没有任何产品的情况下花费69800元购买21份的份额加入“连锁经营”传销组织,朱某加入传销组织后发展下线50人,非法获利约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5722797
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善心汇”传销案
5月22日上午10点30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传销案。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以来,被告人赵某波通过互联网注册“善心汇”会员后,成为A轮功德主。以以“善心汇、和天下、帮扶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借助互联网平台对外宣传,以高额的动态收益和静态收益为诱饵,积极发展下线会员。截至案发,被告人赵某波发展下线会员981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5789848
富裕县法院开庭审理“中国人际网国网”传销案
5月22日上午11点,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中国人际网国网”起传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洁经人介绍加入“中国人际网国网”传销组织。加入传销组织后,王某洁对外虚假宣称,“中国人际网国网”是国家项目,每人只能用身份证缴纳一次3900元的入网费成为会员,国家要编织5亿人的人际网。等到开网时,每个会员可以享受国家进出口贸易额15万到60万元的分红。还可以得到一张GK卡,GK卡可以当做身份证、银行卡、信用卡、护照、营业执照等来使用。在发展会员的同时,王某洁要求成为“中国人际网国网”的会员继续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下线可以得到奖金分红。
至案发,王某洁通过各种方式直接、间接发展下线30人以上且层级达到3层。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洁的行为触犯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5794876
[此文来源于金融智商税,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往期精彩导读:
【曝光】火爆中国的“新诗卷”要招1000万股东!?涉嫌虚假宣传!非法集资!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
【揭秘】“传销头目”自曝“1040阳光工程”是骗局 发展下线都是亲朋好友
【提醒】北京人民大会堂是对个人,企业开放的!直销,微商,互联网项目中的会议与权威部门是无关的!
长按二维码关注本公众号,转发,我们将帮助更多的互联网难民!别让你的亲朋好友被骗了!求助,爆料,添加微信号:LJZX31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