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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琴澳人医保特区政府全包?要符合这些资格

澳門日報 2021-08-03


居琴澳人应缴的1,000元医保费用,现由横琴自资助590元,参保澳人自行支付余下的410元。行政会日前通过法案草案,为部分居琴澳人提供410元医保津贴,符合资格的可申请。

申请人须为居住于横琴、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及已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年龄为65岁或以上;10岁或以下;或属小学及中学教育的学生。


三类居琴澳人可申请医保全包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今年7月推出“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保方案,至今有334名澳人参加。政府制订《居住于横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医疗保险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并经行政会完成讨论,将全额资助当中符合资格的100名澳人的个人缴费部分。


长者幼童中小学生


梁庆庭(左)、何钰珊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11月15日下午3时在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介绍行政会完成讨论《居住于横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医疗保险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有关行政法规草案是为落实有关大湾区的国家政策,特别是国家为港澳台居民发出内地居住证的政策,方便澳门居民融入大湾区生活和居住,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推出“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保方案。
澳门居民参保所需的财政补贴由横琴政府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澳门特区政府向合资格居民提供津贴,为此而制订。

草案建议津贴计划的申请人须为居住于横琴、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及已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年龄为65岁或以上10岁或以下;或属小学及中学教育的学生。但不包括在横琴工作且已参加适用于内地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提交证明银行过数


申请医疗保险津贴须提交法规所指定的文件,经卫生局审批后,于6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医疗保险津贴每年发放一次,具体金额以行政长官批示订定。倘参加医疗保险的期间等同或少于6个月,则津贴金额可减少50%。医疗保险津贴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其他公共或私人实体的其他资助同时兼收。
“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保方案,参保人除需缴付个人保费外,部分就医程序需先缴付费用,及后再按规定报销50%至90%的医疗费用。此外,需要注意部分项目并不包括在报销范围内,如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及矫形手术、各种预防及保健性的诊疗项目,以及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

卫生局副局长何钰珊指出,有关珠海市基本医疗保费为1,000元人民币,横琴方面资助590元人民币,参加的澳人缴纳余下的410元人民币。今次行政法规草案是全数资助合资格的居民需缴的410元人民币,约100人符合资格。行政法规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并自今年7月1日起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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