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历时近半年,张祖荣涉贪案今宣判......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前主席张祖荣涉贪一案,今年4月27日在初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多达26名,曾因有被告缺席庭审两次押后。该案于今日下午4时初审宣判,张祖荣四项违反保密以及多项数据不正确罪成,判入狱两年,不予缓刑。其余被告吴爱华、甄溢全、吴国寿、伍淑华、余淑华、杨淑津等分别被判刑,最高判监18年。
已被采取羁押措施的张祖荣,涉被控1项犯罪集团罪、4项受贿作不法行为罪、1项违反保密罪、3项滥用职权罪、6项清洗黑钱罪、3项《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中的资料不正确罪。
在行贿和受贿上,案中主脑吴国寿涉安排张祖荣的妻子叶安琪、女儿张倩雯在涉案公司工作。法官指出,没有证据显示叶安琪只是涉案公司的挂名员工,张倩雯亦只是高于另一职员的薪金,以及没有足够证据显示张倩雯取得涉案公司股权。经分析后,认为叶安琪和张倩雯在涉案公司工作,不能构成吴国寿以支付薪金为由,持续向张祖荣提供不法利益。
张祖荣部分财产未申报
未能证明不法所得
另外,法庭从多方面的资料,证明到嫌犯曾春梅是张祖荣的情人,并替张处理内地租约财产事宜,但据她与嫌犯吴国寿的转账纪录,不能排除存在债务关系,法庭对吴国寿透过曾春梅转账予张祖荣的不法利益存在疑问。
犯罪集团罪不成立
法官指出,虽然张祖荣有向吴国寿的团伙提供部分个案资料,但未有证据证明张祖荣有参与犯罪集团,甄溢全亦有协助有参与制作部分个案的虚假文件,但无足够证据他构成犯罪集团。
初级法院合议庭接纳检察院的建议,指出由于张祖荣被判的刑期不超过两年,认为其可以即时释放,等待判决确认。同时,张祖荣的服刑至今仍未满两年,不排除要服完余下刑期。裁定张祖荣要提交居所及身份书录,以及十万元担保金。
吴爱华
此外,涉案的贸促局行政管委会前执行委员吴爱华,在两个临时居留个案中,法庭分别证实吴爱华在申请人没授权下,将对审批的不利因素和有利的具体资料,透过嫌犯余淑华透露给嫌犯吴国寿;在朋友要求下,透露贸促局的内部机密数据,并违反当局做法,替申请预先评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提供建议。
前贸促局投资经理甄溢全协助参与制作部分个案的虚假文件,被裁定触犯多项伪造文件罪。梁凤鸣指他全身为法律范畴主管人员,应该更加清楚法律规定及要在其他工作人员面前树立榜样,批评他严重破坏社会、市民对政府及公务员的形象,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宁,判处他四年实际单一徒刑。甄溢全今日透过律师告病假,缺席宣判。
部分被告将上诉
至于多名涉不法申请移民的被告,分别判囚两年九个月至五年,数人罪名不成立,三人准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