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现生活】继承特留份制度知多少?
遗产怎样分?
一般人都认为,自己拥有的财产,不论生前或死后都可以由自己决定如何处分,但在澳门这个想法可能要纠正了,因为澳门法律规定了“特留份继承”的部分,这部分的遗产是不能自由支配的,详情是怎样呢?
夫妻可协商放弃
然而,根据澳门《民法典》第1995条结合第1571条及第1578条第3款规定,夫妻可在婚前或婚后协议中载明互相放弃作为对方特留份继承人的资格,但放弃特留份继承人资格并不影响其本身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资格。
四情况剥夺资格
另外,特留份继承人除因《民法典》第1874条所规定的情况导致失格而丧失继承能力之外,《民法典》第2003条亦规定被继承人可透过在遗嘱内明确指出理由剥夺特留份继承人的特留份,包括:
一、可继承遗产的人曾因故意侵犯被继承人、其配偶、与其有事实婚关系的人、任一直系血亲卑亲属或直系血亲尊亲属的人身、财产或名誉而被判罪,且该犯罪属可处以6个月以上之徒刑者;
二、可继承遗产的人曾因诬告上述的人或针对该等人作虚假证言而被判罪;
三、可继承遗产的人曾在无正当理由下拒绝履行其应对被继承人或其配偶承担的扶养义务;
四、可继承遗产的人曾故意或在无合理理由下对被继承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严重损害,又或曾在其他状况下严重违反其对被继承人所负有的义务。同一条文第2款还规定,被剥夺特留份的人等同失格者。
有关特留份的份额方面,是根据特留份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及同一继承顺序特留份继承人数量而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第1996条至第1999条规定,当仅存有配偶作为特留份继承人、仅有一名子女作为特留份继承人或仅有父母作为特留份继承人,则特留份为遗产的三分之一;当配偶与子女共同作为特留份继承人、配偶与父母共同作为特留份继承人或仅有2名或以上子女共同作为特留份继承人,则特留份为遗产的二分之一;而当仅有二亲等或二亲等以外的直系血亲尊亲属(例如祖父母)作为特留份继承人,特留份则为遗产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