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消明起领取
电消明
起领取
消费卡拍卡加值
移动支付自动存入
5月18日或之前成功完成“电消优惠”登记并获核实的居民,明(23)日上午9时起,将可透过拍卡加值(消费卡)或自动存入(移动支付)的方式,领取5,000元“启动金”及3,000元的“立减额”,并可于6月1日起开始使用。
拍卡领取便捷
需要注意的是,如曾自行加值消费卡,需要先将卡内余额用至10澳门元或以下,才可拍卡领取消费优惠。拍卡服务点可于计划专页https://www.dsedt.gov.mo/econsumo/zh-hant/topup_loc.jsp查阅。
如于5月18日之后完成登记,登记后需相隔2个工作天,才可拍卡领取优惠。
如属代领新卡的情况,领卡时须出示代领人及被代领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声明书及授权书等文件。相关文件可于计划专页的“领取须知”专区https://www.dsedt.gov.mo/econsumo/zh-hant/pickup_info.jsp#a5查阅及下载。
“移动支付”自动存入
居民如选择“移动支付”并登记“本人领取”或“沿用去年方法”,且于5月18日或之前完成登记并获核实,金融机构将于明(23)日早上9时起,陆续以短讯或手机程式推送的方式发出到帐提示,通知优惠已存入指定的实名账户内。居民毋需持续查阅电消优惠是否到帐。
如于5月18日后完成登记,将于2个工作天内获核实,之后同样会收到金融机构通知,优惠已自动到帐。
授权书及同意书等相关文件可于金管局网页或计划专页的“领取须知”专区查阅及下载。
电邮:econsumption@amcm.gov.mo
微信服务号: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服务在线(DSEDTONLINE)
当局加强巡查物价防违规
同时,透过各种渠道收集物价舆情与异常情况,迅速跟进实况并及时处理,建议商户亦可主动透过社交平台等网络回应消费者对物价的疑问,避免发生争议或误会。
商户须严格遵守计划规定
根据第19/2022号行政法规《第三轮抗疫电子消费优惠计划》的规定,商户不得以不法方式收取消费优惠;不得作出误导价格资讯或不合理抬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且须履行充分合作的义务。如发现违规情况,经科局可按相关行为的严重性及过错程度,停止所属商业企业主的全部或部分商业场所在指定期间内收取电子消费优惠。
广推“消保易”便民电子服务
现时“消保易”二维码已广泛张贴于全澳各区商号等多处,消委会又加大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方便消费者随时使用“消保易”服务,保障自身消费权益。
再增调查超市及货品数量
消委会透过调查工作提供更多物价数据供消费者货比三家,紧密监察物价的变动情况。消委会每周公布最新超市物价调查报告,建议消费者善用“澳门物价情报站”比较差价,将有助更容易买到更“抵”价的货品。
3、消委会微信账号的“物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