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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企不可以股票支薪

澳門日報 2022-07-23


有博企中层管理员工称

被要求“自愿”以股代薪

劳工局表示

博企不可以股票形式支付报酬

……

永利表示有9成管理层员工

同意下半年减薪

为答谢员工支持授予股份



有议员日前去信澳门劳工局,要求跟进有博企以股票代替薪金。劳工局回复表示,根据《劳动关系法》规定,博企不可以股票形式支付雇员报酬。



年底结算涉嫌拖粮


 

议员林宇滔表示,近日收到博企员工反映,公司提出以股票代替基本薪金出粮,更有中级管理层员工被要求“自愿”签署协议以股票代替一成薪金,不少员工、尤其是基层员工查询和表达忧虑。根据协议书内文指,今年6月至12月的工资,会以5月11日该公司的股票收市价计算,所有股份将于今年12月31日(因公众假期,实为明年1月3日)归属员工,意味着员工要在明年才能收到之前六个月的工资。

林宇滔认为,该公司提出的股票代替薪金方案,不仅涉嫌“拖粮”长达半年,更可能因股价浮动或变相减薪。即使员工“自愿”签署“以股代薪”协议,若博企没有依法按时将协议通知劳工局,协议仍属无效。



高层做法不宜下延


 


他强调,作为博企顶层、甚至拥有一定股份的管理层,在艰难环境下自愿“以股代薪”甚至减薪,展示与公司共度时艰是常见做法。但若要求中层管理员工同意以数月后才能收到的股票取代部分“基本薪酬”难免被质疑,也会令基层员工担心今后也可能“以股代薪”。

林宇滔促请当局跟进事件。指出倘有博企送交“以股代薪”的协议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关系法》审批,亦因应博企赌牌延期考虑保障员工的银行担保金额,以便确保符合《劳动关系法》第70条第7款规定,有力保障雇员权益。



法例规定金钱支薪


 

劳工局回复表示,根据《劳动关系法》第2条4项及第63条第4款规定,雇主向雇员支付的报酬必须是金钱给付,且必须以澳门法定货币(澳门元)支付。根据《劳动关系法》第14条第3款规定,有关协议会被视为不存在。是次信函所述,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相关企业不可以股票形式支付雇员报酬。

劳工局作为劳动监察部门,会持续监察劳动范畴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倘雇员发现自身劳动权益受损,尤其是未经雇员同意而减薪,可向当局反映。倘证实雇主违反法律规定,局方必定会依法惩处及要求雇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以保障雇员的合法劳动权益。



永利:股份为答谢员工支持



劳工事务局指出博企不得以股代薪,永利回应时表示,现时有超过9成管理层成员同意由2022年6月至12月实施临时性减薪措施。

永利表示,公司为答谢相关员工在这充满挑战的时期给予的支持,将授予他们等同于减薪价值的公司股份。并表示一直与澳门劳工局保持紧密沟通,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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