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威:“法家研究往何处去”专题笔谈 · 主持人语
中国文化研究
2022年
春
之
卷
“法家研究往何处去”专题笔谈
主持人语
文 | 王威威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云:“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法家”是六家之一。《汉书·艺文志》中有“诸子十家”,法家为十家之一。与其他各家相比,法家的人物和思想与现实政治有着更为密切的关联。法家的创始者李悝拉开了战国时期变法运动的大幕,给魏国带来了强盛;吴起在楚国变法,使楚国能富强一时;国力弱小的韩国,在申不害为相时也能获得暂时的安定;著名的商鞅变法改变了地处边远、经济和文化落后的秦国的命运,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强大的秦王朝二世而亡,让无数人慨叹“兴也法家,败也法家”,法家思想也给人留下了“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的印象。
当前的法家研究,已在多学科、多视角、多面向展开,取得了众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是,关于法家和法家思想,仍然有一些老问题处于争议中。法家是不是维护专制,法家是不是美化暴政,法家是不是不讲道德,法家是不是秦亡的罪魁祸首,这些问题仍然需要用更多的证据予以解答。尤其是关于法家“法治”、法家思想中法与君权之关系的看法颇为两极化。一些学者强调法家之法治和现代法治的区别,说前者是“以法治国”(rule by law),法只是君主统治臣民的工具;后者是“依法治国”(rule of law),法是治国的根据。法家强化君主权力而不是用法来限制君主权力,法家的“法治”本质上仍然是“人治”。也有学者认为法家所讲的“任法”“垂法而治”“缘法而治”,都是遵循、依据法来治理国家的意思,法家从来没有君主可以随意确立和更改法令以及君主可以不遵守法令的观点,“法”有限制君权的作用。纠结在这些问题上各执一端,似乎并不能够从根本上推进法家研究,是否可以进一步扩大我们研究的视野,以法家文本为根据,去除我们自身意愿附加在法家思想上的正面的或负面的色彩,澄清对法家思想的一些误解、歪曲,还原法家思想的本来面貌?
也有学者致力于寻求法家思想的当代发展,认为法家不应该只是作为一个历史中的对象被研究,而应该是活的可以发展的思想。那么,法家思想中有哪些内容是属于它所形成的那个时代,应该被留在那里,又有哪些是可以穿越时空的理念,可以在当今时代获得新生?这是需要厘清的问题。此外,法家思想以怎样的形态、通过怎样的路径获得当代发展也是需要经过艰难探索的问题,仅仅去发现和论证西方的某些观念法家也是有的,现代的某些理念法家也是有的,这还远远不够。我们应该去发现法家思想能够为我们提供哪些不一样的思路,能够帮助我们去认识传统,认识当代的社会现实,甚至去解决当代的社会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要求“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充分挖掘法家思想中契合当代、契合中国的因素,阐发包括法家思想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可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供丰富的资源,可以为权力与法的关系、法治与现代化的关系、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的关系等问题的解答提供有益借鉴。
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哲学所举办了“明法”工作坊第一期,主题为“法家研究往何处去”。此次工作坊邀请了来自法学、政治学、历史学、哲学学科的著名专家,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探讨法家研究的发展趋势,聚焦于法家的研究方法、研究视角、研究路径,法家思想与各家思想的关系,法家思想与历史和现实的关系,法家思想的当代发展等问题,各抒己见,有不同观点的交锋,也形成了若干共识。此次笔谈的文章由与会专家的发言整理、修改而成,期待能为法家研究以及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助益,也希望法家研究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
作者简介
王威威(1977—),女,黑龙江巴彦人,哲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法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