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一切损害社会秩序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
道德是每个社会成员对社会利益的一种必要的顾及,是每个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一个孤立生活着的人无需遵循道德规范,他无需顾及他的行为是否会给其他人造成损害,尽可以去做那些对他本人有利的事情。
但是,一个在社会中生活的人,无论他做什么事情时,不仅要想到他的行为将带来的直接利益,而且还要充分考虑它是否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
由于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之中,没有社会的存在,个人的生活也将无法维持。如果社会生活秩序和生产组织遭到破坏,那么每个人都会遭到最严重的损害。
社会要求每个社会成员在从事任何活动时都必须考虑全社会的利益,放弃那些尽管可以给他本人带来好处、但违害社会生活的行为,同时,还必须避免危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个人为此所作出的牺牲,是暂时的牺牲。牺牲眼前的直接的微小利益,可以换取一个大得多的间接利益。
为了共同的生存和劳作人们才联合成为一个社会整体,这个整体利益不能受到损害,因为它的存在就是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之所在。
那些牺牲眼前利益的人,得到的是更大的长远利益。
对于照顾社会的整体利益及其意义的问题,人们存在着多方面的误解。他们认为,道德的价值就是牺牲个人利益,放弃享乐。
这种看法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即道德的真正价值不是牺牲本身,而是这种牺牲所要达到的目的。
也就是说,只有在为一个道德的目的而牺牲个人利益的前提下,这种牺牲才是合乎道德的。
有些人为了一件正义的事业敢于舍去自己的一切、直至财产和鲜血;而另一些人却愿作出某些不给社会带来任何好处的无谓牺牲,这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一切为维护社会秩序服务的东西,我们均认为是道德的,一切损害社会秩序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
如果人们认识并了解到某一机构是有益于社会的,那么,他们就没有理由去反对它或反其道而行之,假如这样做了,其行为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当然,某一机构究竟对社会有利或有害的问题,人们可以在不同的条件下作出各种不同的判断,提出不同的看法,但是,一旦人们确认它是有益于社会的,就不应再去反对它,或出于某种不明不白的原因去谴责它不符合道德。
米塞斯作为奥地利学派的第三代掌门人,让奥地利学派再度崛起,因此被誉为“奥地利学派的院长”。他还影响了诸多思想家:
罗斯巴德曾说,他的书,改变了我的一生。”哈耶克读完米塞斯作品后,被其理性和真诚深深折服,从此成为一名坚定的自由主义者——这是哈耶克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就连他的对手,都对他高山仰止: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鲍尔,因米塞斯的彻夜促膝长谈,竟做出了他曾发誓永远不会做的事:向右转。
现代文明中那些奠基性的经济学常识,多与米塞斯有关。我们当下最需要牢记的常识,正是来自米塞斯的经济学洞见:自由市场是所有人的长期利益所在,是文明和繁荣的支柱。
读米塞斯的作品,从中汲取的,是一种抵御周遭世界的力量——米塞斯生活的那个时代,我们并不陌生:一个被中央集权、政府计划、干预、恶性通胀、关税及贸易保护控制的世界。而他就如最后的自由骑士,终其一生,都在用思想的武器,捍卫对自由的信仰。
他的作品,本本经典。他的《人的行为》甚至被誉为文明人必读的经济学《圣经》。然而,想要全面阅读米塞斯,却并不容易——《人的行为》经常断货,目前先知书店亦仅有极少量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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