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 | 山西太原中院:积极探索“区块链+司法”,打造智慧“链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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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 智慧法院进行时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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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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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审判业务出发
打造安全可靠的“链上法院”
基于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信任机制、不可篡改及可溯源的特点,太原中院结合实际业务,深入挖掘区块链技术与法院业务的契合点,依托司法链实现电子数据的存证、验证、流转和使用的全流程可信性,形成智慧法院数据产生及流转的信任保障体系,服务智慧法院实现链上诉讼、链上审判、链上管理,从而建设安全、可信、高效的“链上法院”,将信任嵌入到每一笔诉讼业务和每一项共享数据中,让诉讼各方参与人在安全环境中分享、利用数据,从而大大提升诉讼业务的安全性、高效性。
截至目前,太原中院已全部实现诉讼材料、证据材料以及审判文书上链。该链涵盖诉状、答辩状、证据、传票、判决书、调解书、决定书、裁定书等材料;涉及网上立案、窗口立案、审判过程、结案等环节;支持民事、刑事、行政、赔偿、执行、再审审查、管辖、非诉保全、强制清算和破产等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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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当事人信任难点
扎实推进区块链场景建设
1.诉讼证据存证验证场景
网上立案应用场景。互联网诉讼服务在为司法诉讼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电子证据易被篡改、真实性无法保证等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太原中院提出诉讼证据存验和行为追溯的业务需求,实现对当事人在诉讼服务网提交的电子证据上链存证核验;对当事人在诉讼服务网的操作行为固化存证,消除当事人对于提交电子证据被篡改的疑虑,提升司法公信力。
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网、自助终端等渠道线上立案时提交的材料及证据,接入司法链平台,实现立案材料上链固化,并支持核验校验,全程司法链留痕、刻痕、可追溯。
窗口立案应用场景。当事人通过窗口现场立案的案件,已实现诉讼材料、证据材料自动上链,并支持验证核验;如在审理过程中证据被篡改,在区块链校验界面会进行记录并发出提示消息。
2.审判文书存证验证场景
为避免人为篡改裁判文书判决结果,保障当事人、社会组织机构收到的裁判文书真实可靠,太原中院探索并实现了裁判文书上链功能。通过法院专网办案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互联互通,法官在办案系统中制作裁判文书并盖章完毕,通过区块链存证技术即可将案件已盖章的裁判文书进行司法上链存证,以保障当事人、社会组织机构收到的裁判文书真实可靠,为司法公信提供有力保障。
3.深入探索诉前存证、电子取证应用场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太原中院立足诉讼证据存证验证场景,继续探索诉前存证应用场景,重点解决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著作权权属纠纷中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等问题;同时深入探索互联网产生的相关电子证据,如电子合同、违约证据、侵权证据等电子数据通过存证平台固化存证,权威第三方认证,避免证据丢失、破损造成诉讼过程无证可依的尴尬局面,真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已初步实现原创著作存证验证、网页电子证据取证验证场景,为打造可信化诉讼生态、链上诉讼的实现夯实了基础。
结语
太原中院积极推动区块链在诉讼服务、审判过程中的应用,自2021年2月中旬上线至今,在内网存证验证数据近2.3万条,互联网存证验证数据近2.6万条,验证数据最终同步至全国司法区块链平台。未来,太原中院将继续深入探索和拓展“区块链+司法”的应用场景,通过区块链技术辅助司法办案,全方位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提高人民群众认同感、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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