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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显梅丨霍桑的家园与共同体意识

【作者简介】

代显梅,文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主要研究19世纪美国小说,出版学术专著《传统与现代之间:亨利·詹姆斯的小说理论》(2006)、《亨利·詹姆斯笔下的美国人》(2007)、《超验主义时代的旁观者:霍桑思想研究》(2016),译著《波士顿人》(2016,亨利詹姆斯小说)。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亨利·詹姆斯与西方现代派文学” (2002-2005) 与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超验主义时代的旁观者:霍桑思想研究” (2010-2012),目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亨利詹姆斯艺术主题小说研究”。曾在《外国文学评论》《国外文学》《外国文学》等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詹姆斯和霍桑的论文数十篇,最新代表作为《亨利詹姆斯的越界》。

代显梅 教授

霍桑的家园与共同体意识


本文发表于《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经期刊与作者授权由 “外国文学文艺研究” 微信公众号推出。

内容摘要:自18世纪以来,随着西方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农耕时代的家园与共同体模式受到不断的冲击与威胁,家园与共同体不仅成为全世界关注与思考的生存问题,而且也成为人文学科的一个热门话题。在现代世界里,家园与共同体对于个人的成长与幸福意味着什么? 个人如何与家园与共同体保持健康互助的关系?这些成为19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社会文化批评、文学乃至文学批评共同关心和探索的问题。本文以霍桑的小说导言和他的罗曼司故事为例,追溯作家的家园与共同体意识,旨在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也帮助我们思考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近似问题。


关键词: 霍桑;家园;共同体


引言

“家园” 在《新牛津英语词典》(皮尔素 2001: 876) 和《韦氏高阶英语词典》(2010:789)中,都被解释为 “一个人居住的地方”,不同的是前者多了一个限定词 “永远”,并补充说,“特别是作为家庭成员”。几个字的省略足以说明美国这个新生而流动性很强的国家对 “家园” 的概念已有了很不一样的理解,“家园” 已不再是他们终生厮守的地方。“共同体” 在雷蒙·威廉斯 (Raymond Williams) (2016:125)的《关键词: 文化与社会的词汇》(Key-words: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2016)中被解释为 “由关系和情感所组成的社区”。


事实上,“共同体” 已经成为20世纪以来西方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的学术命题。希里斯·米勒 (Hillis Miller) 在《文学中的共同体》(Communities in Fiction,2015) 一书第一章 “共同体的理论” 中梳理了 “共同体” 这个概念在现代哲学、文学、社会文化批评中的不同应用,也委婉地解释了自己的书名 “共同体” 何以为复数。在追溯了 “共同体” 这个概念在雷蒙·威廉斯、海德格尔 (Martin Heidegger)、布朗肖 (Maurice Blanchot)、德里达 (Jacques Derrida)、南希 (Jean-Luc Nancy) 等现代文化理论家和哲学家那里的不同理解和运用之后,米勒意识到同一个概念在不同学科间穿行必然存在理解偏差。于是,他在该书接下来的五章内容中选取了包括哈代 (Thomas Hardy)、康拉德 (Joseph Conrad)、伍尔夫 (Adeline Virginia Woolf) 在内的6位西方小说家的作品意在说明,“真正的共同体” 如何在不同的文学家笔下表现出不同的形态,从而展现 “关于共同体的思考这个复杂而且经常是矛盾的传统” (Miller 2015:17)。

2019年10月18~20日,在重庆大学召开的全国美国文学研究会第十三届专题研讨会的中心议题是 “美国文学中的共同体想象:家园与社区” ,这充分说明中国的美国文学研究者对时代问题的敏感性,对文学研究在社会发展中的责任担当意识,也说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家园与共同体” 这个话题已成为东西方学者共同关注的热点之一。本文以纳撒尼尔·霍桑 (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 的作品为切入点对 “美国文学中的共同体想象” 这个话题进行具体而深入的思考。


一、霍桑的塞勒姆家园与社区
霍桑在《红字》(The Scarlet Letter,1850) 的导言《海关》(The Custom-House) 中集中表达了对霍桑家族爱恨交织的矛盾情感。一方面,他为自己的祖先已在塞勒姆小镇这块土地上扎根两个多世纪而自豪,为他们帮助把一片 “满目疮痍、丛林环绕” 的殖民地荒原打造成一片自由、文明的乐土而骄傲,也因此,他深刻意识到自己 “脚下的土地无处不与其构成我凡夫俗胎的血脉相通” (霍桑 1991:5) ①;另一方面,他无法抹去关于家族过往的良心罪责:他的第一、二代祖先作为议员和法官曾参与殖民地时期的宗教迫害和巫师审判,他相信自己的家族因为这些罪孽而蒙上了诅咒,家族的败落便是明证。同时,霍桑也意识到自己艺术家的气质让他成为这个家族的另类,并有意在家族姓氏中加入字母 “W” (Hawthorne),以示与这个家族的宗教迫害精神相决裂。然而,霍桑又告诉我们,“他们的强烈本性已经与我的秉性纠缠在一起了” (6)。对霍桑家族的这种 “剪不断,理还乱” 的复杂感情和明确的自我意识决定了霍桑的小说具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张力——他的罪人在接受冰冷、理性惩罚的同时总伴随着叙述人对他们温暖、体贴的理解。

在同一篇导言中,霍桑在追溯了自己对家族的矛盾情感之后,转而对与他共事3年的海关同事们进行了群体刻画,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塞勒姆社区生活图。1849年,由于美国共和党在总统选举中获胜,作为民主党的霍桑失去了塞勒姆海关督察员的工作。回顾这3年的海关公职生活,霍桑发现它是一种 “懒散、依赖的生活模式”。这些朝夕相处的同事是霍桑眼中的陌路人,他们既没有岁月积淀的智慧,更没有超越日常琐碎的关心,除了健康的体魄和好脾气之外,这些人一无所有、无所牵挂。在这个环境中,霍桑只看到了人们的 “动物本能”,他们 “有限的智力、极少的道德和精神成分”,这些人 “没有思考能力,没有感情深度,没有令人烦恼的敏感” “没有灵魂,没有心肝,没有头脑……除去本能之外一无所有” (11)。霍桑甚至说他们 “并不比野兽具有更多的道义感” (12)。这样的社会环境成为文学灵感和精神生活的杀手:

文学,无论有什么样的实践和目标,如今我已经很少有时间去考虑了,这一时期,我根本没有读书的爱好;文学已经超越了我。大自然,在地球和空气中行进着的大自然,在某种意义上已为我的目力所不及;而一向超凡脱俗的一切富于想象力的愉悦也从我的头脑中消失了。如果说还有一种官能,一种禀赋依然存在于我身上,也暂时毫无生气了。(17)


当霍桑意识到所生活的这块土地沾染了太多自己家族的道德污点和社区同事的庸俗滞重时,无论是家园还是共同体都成了陌生而虚幻的存在,在他失业后,这些曾经朝夕相处的同事们很快便 “同我失去了任何联系” “同样不用多久,我的故乡也会在一团记忆的朦胧中变得晦暗,为一层浓雾所笼罩和包围;它好像并不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而是一处空中楼阁了” (31)。在 “这里凛冽的东风” 和 “最严酷的社会氛围” 中,他审视自己对故乡的眷恋之情后发现,“这不是爱,而是一种本能。……业已变得不健康的联系最终将被切断。人的天性不会在这里兴旺,恰如一株土豆在同一块被耗尽地力的土里太久地一代接一代种了又种” (7)。

甚至在10年之后,旅居意大利的霍桑在他的第4部长篇小说《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1860) 的前言中,仍然不无遗憾地喟叹:“如果不经历考验,没有一个作家能想到写一部有关我亲爱的祖国那种幸福局面的传奇有多困难,没有阴影,没有古迹,没有神秘,没有如画的风景,没有阴郁的罪恶,除了光天化日之下普通的繁荣之外,一无所有” (霍桑 2000:4)。亨利·詹姆斯 (Henry James) 在《霍桑传》(Hawthorne,1879) 中引用了霍桑的这句话,也强调贫瘠的社会生活对霍桑的文学创作造成的不利影响:“翻开他的日记,我似乎看到了他生活其中的那个粗糙简单的社会形象。……我们惊讶于许多要素的缺失,那种冰冷、稀薄、匮乏……如此清楚地表现出来,以至于我们最强烈的感觉就是同情,对一位传奇作家在这样一个地方寻找题材 (而不得) 的同情” (James 1984:351)。在《海关》中,霍桑总结自己对家园与共同体的感受,“故乡已不再是我生活的现实,我已经是别处的公民了” ② (霍桑 1991: 31)。

二、霍桑小说的家园与共同体书写
霍桑的文学创作大致可分为3个时期:在塞勒姆的隐居时期 (1825~1837),以创作短篇小说和散文为主;在康科德的3年田园生活时期 (1842~1845),仍然主要创作短篇小说和散文;《红字》发表后的3年长篇小说创作时期  (1850~1853)。③ 家园与共同体意识贯穿霍桑小说创作的始终,或者说,是他文学创作的主要关注点,只是在不同的时期,家园与共同体的书写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霍桑大学毕业后,隐居故乡12年,昼伏夜出,潜心阅读美国殖民地时期的历史和西方文学经典,但丁、弥尔顿、莎士比亚和斯宾塞的作品都是他的精神食粮。因为这一时期与社会接触不多,霍桑对家园与共同体的认识基本停留在浪漫幻想的层面,是一个基督教徒对性喜独处的内疚与自责,对家庭责任与社区生活的一种 “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的认同。④ 这种情愫表现在他早期的散文和故事中,家园与共同体总带有一种浪漫幻想的色彩。在短篇小说《我的亲戚莫里诺少校》(My Kinsman,Major Molineux,1832) 中,主人公罗宾从乡下到波士顿投靠亲戚莫里诺少校,没想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遭到沿街各种陌生人的嘲笑,甚至被妓女诱惑,最终在月光与火把交织的夏夜里与浑身沾满沥青羽毛、坐在马车里示众的莫里诺少校相遇。在罗宾彷徨无助的时刻,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幅家乡生活画面:


他在心里勾画出他们合坐在门口那一棵巨大的老树底下。由于这棵树的树枝弯曲,浓荫苍劲,因而在其他上千株枝繁叶茂的树都被伐倒的时候它却幸运地存活了下来。每当夏天太阳西沉,他父亲按照惯例做居家祈祷,邻居们可以跟他一起做礼拜,情同兄弟;过路人会停下来在泉边喝口水,唤起对家的回忆从而让心灵保持纯净。(皮尔斯 1997:85)


罗宾脑海中出现的这个家乡的画面几乎是一个家园与共同体的理想场景,在这里,人与自然结伴,家人相爱相守,邻里相助相亲,信仰虔敬,甚至外乡人也能从中得到精神慰藉,这种和谐温馨的田园生活与眼下罗宾在波士顿的孤独无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刻,家园与共同体成了远方游子心灵的港湾,是他迷惘时刻的精神回望,是以爱与信仰为联结的家庭、邻里和外乡人不分彼此的人类共同体。这也是为什么当罗宾 “对城市的生活感到厌倦” 的时候,他急切寻找去渡口的路,渴望尽快返回幸福家园的原因。

1842年8月,婚后一个月的霍桑在笔记中写道:“这么长时间在世界上过着一种无家可归的生活,现在走近我自己的家的感觉是多么幸福啊;因为只有当一个人走近家的时候,感到有妻子在门口迎接他,他才会明白家意味着什么” (Simpson 1972:322)。这是4岁丧父、与母亲及姐妹寄居外祖父家多年的霍桑的心声,这是深居简出、性喜独处的霍桑对家庭幸福的深切感受。这一时期霍桑最大的变化就是不再为自己的离群索居而内疚,不再为脱离社会生活而焦虑,不再觉得远离人群的生活是病态自私的。与早期在塞勒姆隐居不同,这时候他有了妻子作为生活和心灵的伴侣,有了玛格丽特·富勒、爱默生和梭罗所组成的康科德社会生活共同体,虽然他很多时候更愿意待在家里读书写作,但这些朋友给了他极大的思想启发与参与社群生活的鼓励。⑤

这一时期霍桑的作品都收录在《古屋青苔》(Mosses from an Old Manse,1846),其中19篇散文和寓言的主题是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共同体。霍桑在这本故事集的序言中说:“果园同人类关系密切,很容易同人们心灵相通。果树具有驯养性质,它们已经失去了森林同类的野性,因为它们接受了人的关怀,满足了人的需要而变得人性化了” (皮尔斯 1997:1295)。与早期故事中质疑艺术家离群索居的生活方式不同,这个作品集中的寓言故事更多地表现出对这种生活方式的肯定。

《空中楼阁之宴》(A Select Party,1844) 描绘的情形与霍桑和爱默生等一批知识分子的生活类似,空中楼阁里聚集了一群理想主义者,与之相对的是下界那个忙碌竞争的商业社会。故事中有这样一段话,“如果下界的人们碰巧从他们那些琐碎的困惑混乱中抬眼往上看,他们也许会错把这个空中楼阁看作是一团落日云霞,光与影的变幻莫测赋予一座设计华丽的宫殿这种效果。……在不真实的空间里,如果精神自由,这些领域会比他们脚踩的大地真实上千倍” (皮尔斯 1997:1098)。

1847年,霍桑携全家搬回故乡塞勒姆,并在塞勒姆海关谋得一份工作。如前文所述,由于这种公职生活的松散以及同事们的疏懒,在他离职后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红字》中,我们发现,霍桑的家园与共同体意识体现在海斯特·白兰与其所处社区若即若离的关系上。通过白兰,我们看到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生存能力的个体对大众既了解又警惕、既帮助又疏离的复杂情感。一方面,因为通奸罪而遭到社会惩罚和孤立的白兰发现每个人胸前都戴着隐形的A字,另一方面,她并未因此而蔑视她的邻居或孤立她的社群,而是在他们需要时及时施以援手。生活的磨难没有把她压垮,而是让她成长为女儿以及年轻女性生活、思想的引路人。

从霍桑早期在隐居时写的短篇故事到他经历了社会沧桑巨变之后写的长篇小说,我们可以看出,他逐步摆脱了家族的道德负担,继承了家族的坚韧与理性,但他相信家庭幸福能带给人慰藉,对幸福的渴望始终没有改变。由于从小失去父亲,自己没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霍桑早期的作品中都有一种渴望家园的呼吁与诉求。也因为他拥有了幸福的婚姻,深切体会到家的不可或缺,在他婚后所创作的小说中,人物大多因为失去家庭的幸福而陷入孤独。

然而,霍桑的共同体意识在不同时期的作品中却有很大变化,从早期对共同体生活的向往与呼唤,到中期对艺术共同体的信任与称赞,到后期对共同体生活的质疑与疏离,表现出霍桑越来越重视精神生活与个体自由,以及逐渐怀疑素质不一、动机混杂的社区生活。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在霍桑后期的作品中,虽然他的主人公 (比如白兰) 对社区生活感到警惕和失望,但是作为一个基督教作家,霍桑无论如何不会允许他的主人公因为这种失望孤立旁人,而是让他们像耶稣基督般无条件地关爱自己的社群,在无私的付出与大爱中实现个体生命的价值,寻找个体生命的归属感。


三、霍桑的文学共同体
霍桑在《生活的行列》(The Procession of Life,1843) 中从兄弟情谊的大视角把全人类放置在宇宙家园的屋檐下:

让好人们在人生前进的道路上相互推搡吧,当他们排成光荣的行列,按部就班地踏上天国的土地时,他们就彼此相安无事了。在那里,无疑他们会发现,他们始终是在为别人的事情而工作,人们的一举一动都有其诚挚的目的,哪怕目标狭隘,也的确是在为全宇宙的善事。他们个人的观点可能受制于国家、信条、职业、多样的个性——但是超越这一切的乃是天庭的广袤。有多少人曾经认定自己与他人为敌,但当他们回顾世上广阔的收获天地,看到在不由自主的兄弟情谊中,人们都在帮忙捆扎同一个麦捆,从此以后他们便会面带笑容了! (霍桑 2000:365)


可见,假如我们从古往今来的人类大利益链上去看每一个人的历史作用,会发现任何人的真诚努力和奉献,无论以什么方式,无论见解多么不同,只要有利于人类的健康发展与幸福,都是殊途同归的合作。在人类的大利益面前,个人的名利计较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只有在兄弟情谊联结的大家庭中,人类共同体才具有持久的温度与安全感。

事实上,这样的幸福诉求与意识自觉在18世纪英国诗人詹姆斯·汤姆逊 (James Thomson) 的诗歌《秋》(Autumn,1908) 中就有表达:“因为他没有家园。家园是爱、欢乐、和平与充裕的休闲处,/ 在这里,支持与被支持,优雅文明的朋友们/ 和亲密的关系融为极乐” (Robertson 1908:135)。“爱” 与 “关系” 同样也是英国诗人威廉·华兹华斯 (William Wordsworth) 在《抒情歌谣集:1798与1802》(Lyrical Ballads:1798 and 18022013) 中描绘的人类共同体蓝图:

诗人是维护人类天性的磐石,是人性的维护者与保存者,他走到哪里,就把关系与爱带到哪里,无关国土与气候,无关语言与举止,无关法律与习俗;无关那些已经悄悄失序的东西以及那些被强暴摧毁的东西;诗人用深情和知识把人类社会这个辽阔的王国联结在一起,让整个地球和所有时间都联结着这个纽带。(Stafford 2013:106-107)


由此可见,共同体并不只是雷蒙·威廉斯和希里斯·米勒这些西方现代知识分子关心的话题之一,而是自18世纪西方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剧以来,不断出现在英国文学家作品中的重要主题。霍桑对家园与共同体的描摹似乎是对他之前的英国作家的家园与共同体呼吁的接力。

同样,比霍桑年轻一代的美国小说家亨利·詹姆斯,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作品中都更相信艺术家的先知角色,提倡 “智慧的少数” (詹姆斯在《合作》中的用语) 对大众的示范作用。詹姆斯的短篇小说《合作》(Collaboration,1996) 集中表达了他的艺术共同体理念。在这个故事中,画家叙述人位于巴黎的画室成了世界各地艺术家们定期聚会、切磋交流的共同体,政治上处于敌对状态的德国和法国的两位艺术家可以摈弃民族国家的偏见与障碍,联手创作出世界上最美的歌剧,叙述人指出:

在艺术中,没有国家——没有愚蠢的国籍,没有国界,没有海关,甚至没有更愚蠢的堡垒和刺刀。它是这样一种具有不可言说之美的领域,在里面,那些可恶的东西都停止了;它是这样一种具有不可言说之美的媒介,在其中,这类庸俗粗野的东西简直无法存活。(James 1996:250)


然而,无论是霍桑还是詹姆斯,作为文学家,从根本上讲,他们都是以小说艺术的形式在造福人类,都是在自己的文学世界里探索一种超越人为障碍的大爱的可能,思考具有独立精神和思考能力的个人如何与复杂多样的共同体和谐相处。

比起19世纪霍桑与詹姆斯的家园与共同体 (无论是他们实际生活中的家园与共同体,还是他们小说世界中的家园与共同体),在我们今天的世界中,家园与共同体面临更大的挑战与威胁,发达的交通和电子通信设施让距离更近,城市化进程在加速破坏农业社会稳定的生活方式和家园共同体的熟悉感。如何在变动不居的现代世界里寻求一种家园的亲近感与社区的归属感,这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生存问题,也是我们需要继续在现代文学作品中寻找的精神共鸣与思想引导。

现代美国小说家玛里琳·鲁宾逊 (Mailynne Robinson) 以一个虚拟的小镇吉列 (Gilead) 为小说人物的家园与共同体据点,承继了上个世纪霍桑对家园与共同体的思考与书写传统,在她的4部长篇小说中继续就这一问题带给现代读者启示与感动。在鲁宾逊的小说《家园》(Home,2008) 中,主人公格洛瑞 (Glory) 有一段关于家园与共同体的沉思,与霍桑的家园与共同体意识隔着一个半世纪遥相呼应,引起了无根的现代读者对家园与共同体的强烈共鸣,带给孤独漂泊的现代人心灵深处的抚慰:

在大学里,他们都研究过背井离乡将会带来的焦虑失常的预设后果,现代世界里那些阴郁的恐怖。……家园。世上还有哪里比家园更亲切,为什么他们却感觉像是流放之地? 哦,经过一片冷漠的土地,谁也不认识你! 哦,你也不认识每一个树桩,每一块石头,不记得开满胡萝卜花的田野如何点缀着孩子们的快乐,给父亲带来希望。⑥ (鲁宾逊 2010:290-291)


离婚后的格洛瑞回到昔日的家园,置身于熟悉的社区,接受大家无言的同情与揣测,这种关心带给她安慰,也让她不安,她最终得出结论:“不过灵魂若是有家,它是会找到自己的家的” (291)。从霍桑的家园与共同体意识与文学书写中,我们可以看出,1849年回到故乡的霍桑也体验到格洛瑞对家园与共同体的这种爱恨交织的矛盾心情,虽然他最终不得不选择做 “别处的公民”,但是作为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艺术家,他清楚地知道,这个 “别处” 已经不是一个地理概念了,他追求的是自己的文学家园和共同体。霍桑的这种毕生的精神家园与共同体追求在5年后他参观英国威斯敏斯特教堂的 “诗人角” 时最终得以实现:

这里对我来说似曾相识。在此,我可以谦卑地与这里的栖息者亲密接触——不然我的生活该多么骇人、多么孤独啊,我感觉自己完全不是这儿的陌生人。与他们在一起很愉快,我身旁萦绕着一种和蔼的威严,混杂着和善与友好。更令我高兴的是,我看到他们如此多、如此和谐地聚集在一起,彼此赏识,彼此尊敬。无论时代相隔多远,无论有什么私人恩怨,将他们生前远远地分离,此刻都融化和解。(霍桑 2017:221-222)


熟悉的感觉、共同的信念、一致的努力、真诚的合作、和谐的相处,在彼此的欣赏与尊重中获得生命的踏实愉悦感,这不正是对家园与共同体最好的诠释吗? 这段话不仅是《生活的行列》那段引文的回声,也是本文提到的其他4位英美作家的共同心愿。霍桑的家园与共同体意识是英美文学界自18世纪人类的家园与共同体受到城市化、工业化冲击以来艺术家集体意识的一个侧影,表达了作家对人类幸福赖以存在的根本——家园与共同体持续不断的关注与文学再现。这种意识与书写因为超越了地域与宗教的限制,表达了全体人类对家园与共同体的共同需求,所以对我们也有同样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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