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陶久胜,博士,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曾任南昌大学 “西方戏剧与文化研究中心” 主任,现任宁波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 学术带头人、“宁波大学文学跨学科研究中心” 主任与宁波市(计划单列市)“领军人才” 等。2013-2014,2016年等前后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多伦多大学等访学交流。兼任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社科基金与浙江省社科项目评审专家等。在《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国外文学》《外语教学》《戏剧》《外语研究》《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英美文学研究论丛》《复旦外国语言文学论丛》《社会科学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近40篇,其中5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学术专著2部,编著英语专业教材2部,荣获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江西省教育科学成果奖、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各1项。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曾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主持完成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等10余项,参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一般与西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10余项。研究兴趣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文学、文学与医学、经济等跨科学研究、西方戏剧、英美文学、文化批评理论等。
英国复辟时期的新教民族身份焦虑——《力士参孙》中的疯癫、复仇与反偶像崇拜本文原载于《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22年第2期。经作者授权由 “外国文学文艺研究” 微信公众号推出。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 “英国十六、十七世纪文学中的疾病意识与国家焦虑研究”(16BWW056)
摘要:复辟时期,“疯癫” 一词既与上帝神圣启示相关,又有早期现代医学上忧郁疾病症状之意。反思英格兰共和国失败的原因,弥尔顿强调,个人只有通过创伤性忧郁在忏悔中自我救赎,英格兰新教民族才可能重获健康。《力士参孙》使疯癫指向参孙在新教上帝指引下从忧郁中恢复神圣力量,也指清教和其他激进教派的病态经历,参孙摧毁非利士大衮神庙的疯癫复仇由创伤性忧郁所激发,成为其自我忏悔与自我救赎的力量。诗中参孙父亲、合唱团对参孙复仇的饶舌实为一种语言 (偶像) 崇拜,通过书写以色列社会疾病 (疯癫),弥尔顿表达了对英格兰新教民族身份的焦虑。
关键词:力士参孙;约翰·弥尔顿;疯癫;复仇;偶像崇拜;新教民族;英国复辟时期
0. 引言
《力士参孙》(Samson Agonistes,1671) 是复辟时期约翰·弥尔顿 (John Milton,1608—1674) 基于《圣经·旧约》创作的有关参孙向非利士人复仇的故事。丹尼斯·布朗 (Dennis Brown) 指出,参孙的傲慢让他成为主张和平革命的基督的反类型,诗中 “潜文本瓦解了部落复仇伦理而支持一种类似基督福音书的谅解”,暴力复仇的 “净化效果留给读者更多道德选择而非一种神圣复仇模型”(Brown 2006:91)。布朗从伦理视角解读了参孙的复仇行为,忽视了从复辟时期“疯癫”理论研究神圣复仇与新教民族身份危机之间的内在关联。实际上,复辟时期,“疯癫” 一词用于描述英格兰激进教派尤其是清教徒拜神时的狂热状态,它既可能与上帝神圣启示相关,又有早期现代医学上忧郁疾病症状之意。弥尔顿审视英格兰共和国失败的原因,强调个人唯有通过创伤性忧郁在忏悔中自我拯救,英格兰新教民族才可能醒悟。《力士参孙》使疯癫指向参孙从绝望、忧郁中恢复上帝神圣力量,也指清教和其他激进教派的病态经历,参孙用于摧毁敌人的疯癫正是由创伤性忧郁疾病所激发,成为自我忏悔与自我救赎的力量。弥尔顿批评偶像崇拜,致力于建立纯正的新教国家,表达了对国家宗教身份的焦虑。据此,本文从复辟时期神学、医学语境中 (弥尔顿) 疯癫理论出发,解析《力士参孙》中参孙在大衮神庙对非利士人上演的疯癫复仇之含混意义,讨论诗中参孙父亲、合唱团的饶舌与语言 (偶像) 崇拜的关联,以揭示弥尔顿对英格兰新教身份的焦虑意识。
1. 复辟时期神学与医学语境中 (弥尔顿) 的疯癫理论
《力士参孙》中的 “疯癫” 一词具有创伤性忧郁之意。凯伦·爱德华 (Karen Edwards) 对 “疯癫” 在弥尔顿《力士参孙》中的意义变化非常敏感,认为弥尔顿让 “疯癫” 在使用中经历了一场深刻变化。(Edwards 2003:224-240) 复辟以前,弥尔顿把 “疯癫” 解读为清教徒从上帝获得的神圣启示,疯癫积极的神秘意义表现出来。英格兰共和国实验失败后,弥尔顿不断谴责英格兰新教各激进教派的疯癫体验,在早期现代医学框架中,他把英格兰国民的疯癫狂热阐释为忧郁疾病的一种极端症状。《力士参孙》中,参孙在疯癫中获得上帝神圣启示与神圣力量而摧毁敌人,也在疯癫时借助自己忧郁的病态经历自我鞭策与自省拯救,邀请全体以色列人拥抱创伤性忧郁,以重建民族宗教身份。(Kitzes 2006:175-195)正如爱德华所说,“如按传统理解的方式再现疯癫,弥尔顿不能称参孙为一个忧郁患者。就弥尔顿的目的来说,该词变得无法言说了。复辟时期勇敢的新话语已经剥夺了它过去的辉煌,疯癫狂热在1660年 (复辟之年) 后不可能被严肃对待。这位年轻时高歌 ‘神圣忧郁 (疯癫)’ 的诗人,只有不说出这个名字,才能把它的传统概念用在《力士参孙》的英雄身上” (Edwards 2003:229-230)。
实际上,弥尔顿的新教民族身份想象在复辟前后发生了较大变化。英格兰共和国时期,弥尔顿坚信,殖民与疯狂 (疯癫) 掠夺有助于传播上帝福音,加强英格兰政治身体健康与构建新教民族身份。弥尔顿在清教教义中把异教民族想象为上帝裁定的英格兰共和国敌人,撰写政论文为英格兰殖民主义辩护。(Milton 1931-1938:509-593) 复辟后,他相信英格兰已成为上帝真理的敌人,疯狂 (疯癫) 冒险与征服不再是建设新教民族身份的有效途径。弥尔顿自诩为英格兰社会的孤独先知,英格兰共和国失败让他对共和理想产生幻灭感,这种创伤经历使他对英格兰社会的疯癫行为进行了辩证性的思考。随着英格兰共和国的灭亡,弥尔顿身心遭受创伤,故在后期作品《失乐园》(Paradise Lost,1665)、《复乐园》(Paradise Regained,1671)和《力士参孙》中,开始反思 “疯癫” 与宗教狂热,坚信只有建设好英格兰文化与管理好国内的政治事务,才能再次建立真正意义上得到上帝支持的、神圣而健康的民族国家。(Maley 1993:191-208)正如批评家克里斯托弗·希尔 (Christopher Hill) 指出,弥尔顿幻想保存英格兰共和国的希望受到多种因素的挫败,英格兰共和国失败被弥尔顿视为一种道德失败,《失乐园》中对克伦威尔集团的野心、狂热、贪婪、自私自利、虚伪与任性盲目等英格兰疾病做了尖刻的批评。(Hill 1977:341-353)《失乐园》把英格兰共和国失败归于英格兰人自身的堕落与罪恶。早期现代医学把狂热、疯癫、任性盲目等症状看成是一种忧郁症状,一种由黑胆汁过剩所引发的疯癫:“任何忧郁缘起于燃烧,伤害心智与判断力,因为当体液被点燃或燃烧时,它在特征上使人们兴奋与发狂,希腊人称之为狂热,我们称之为疯癫” (Ficino 2000:91)。罗伯特·伯顿 (Robert Burton,1577—1639) 剖析了黑胆汁生发的症状——痴迷于暴力与谣言,描写了 “疯癫” 冒险家 “对每一个好谣言、故事或有商机的事件极度兴奋,他们的举止失态”(Burton 2000:146)。此时,疯狂冒险与宗教疯癫似乎是介于神圣启示与病态症状之间的意义含混行为。
的确,弥尔顿在写作《力士参孙》时,“疯癫” 无法由其传统的 “神圣启示” 意义言说清楚,因为该词已发展出病理学上的疾病与创伤之意。弥尔顿在诗歌《沉思的人》(Il Penseroso,1631)中把 “疯癫” 定义为 “类似先知气质的东西”,当《快乐的人》(L'Allegro,1631)、《沉思的人》等早期诗歌再版时,“疯癫” 作为 “灵感的合法源头之意” 又一次进入社会,它与英格兰共和国失败后该词占统治地位的 “疾病” 之意融合起来,在《力士参孙》中共同形成新的似乎无法言说的意义。(Kitzes 2006:181) 新的政治环境与医学进步迫使 “疯癫” 的语义经历从英格兰共和国失败前的神圣启示之意到复辟时期的病理学意义之转变,弥尔顿对该词的意义重构变成一项挑战性任务。他提出了创伤性忧郁,在体液理论中思考神学上的拯救问题。古希腊医生盖伦的体液理论,坚持身体与心理统一于身体的体液结构,物理与情感互为联结,以冷、干为特质的过剩黑胆汁让人产生忧郁、伤心、悲观等情感,反之,伤感、忧伤、痛苦等情绪又促使人体内产生过多的浓黑、酸稠的黑胆汁。(Hebron 2016:64-65) 换言之,身心合一意味着人的物理身体与道德存在均受到体液制约。
英格兰共和国失败让弥尔顿患上了创伤性忧郁,使他怀疑英格兰人能否彻底抛弃异教的礼拜仪式。弥尔顿在《沉思的人》中表达了 “疯癫” 的狂喜、神圣启示之意,描写复辟前自己与其他清教徒获得灵感时的宗教体验,宇宙、上帝与个人融为一体,疯癫状态中的人具备通灵上帝知识的能力,宇宙是一个可知晓的、对应人体的整体。但复辟以后,能读懂星辰与神秘宇宙的个人却演变为堕落、邪恶的叛教之人,英格兰国民不再与弥尔顿一样虔诚,他们的“疯癫”仪式成为异教信仰的标志。在《论真理宗教》(Of True Religion,1673) 中,弥尔顿这样描写他们:“把上帝作为腐败法官去贿赂;牧师或修道士,作为他的代理人,用金钱收买他的和平,他们却不可能用忏悔” (Milton 1953-1982:439)。
谴责国民疯癫时,弥尔顿呼吁他们与自己一道在创伤折磨中觉醒,进入全新疯癫状态。天主教教义让英格兰患病,这使弥尔顿更积极地参与政治神学辩论中,从前期的乐观变为复辟后的 “烦恼”,教导国民在 “恐惧与颤抖” 中抛弃罗马教廷而自我拯救。他提醒国民,英格兰可能又一次滑入宗教改革之前的礼拜仪式中去,或如他所说落入 “最糟糕的迷信活动中” (Milton 1953-1982:4)。正是对公共迷信活动的恐惧,弥尔顿求助于创伤性忧郁,提倡一种永恒而不确定的内在斗争,在本质与任何形式上,与科学不相容而介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疯癫手段。(Kitzes 2006:182-183)
全新疯癫发生在个人自我挣扎、自我拯救的瞬间。直面曾经的罪恶让人忏悔自省,坚信自己能得到上帝的恩惠,这带给个人一种痛苦式的快乐。弥尔顿反对一种纯理性、人工的拯救手段,因为不存在一种科学意义的、可以让人运用的忏悔模式。但他也不会完全从神秘主义视角理解疯癫,毕竟复辟本身让弥尔顿相信英格兰人的宗教狂热恰似伯顿阐述的身心疾病,一种对天主教偶像的着迷或对其他异教神的崇拜。哪怕弥尔顿认可宗教宽容,那也是因为他认为在宗教上存在怀疑空间,存在接受命运与责任的空间,一种为他与英格兰国民提供在创伤性忧郁中找回真理与信仰的场域。(Shawcross 2001:1-23) 事实上,创伤性忧郁既依赖于早期现代医学的物理知识,又吸收古典哲学的天才忧郁理论。个体的创伤性忧郁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是介于医学与神学之间的身心体验。因此,弥尔顿把国民转向偶像崇拜与拯救模式定义为一种幻想与疾病,以区别于自己提出的可治疗英格兰的创伤性忧郁。芭芭拉·列瓦斯基 (Barbara K. Lewalski) 指出,在弥尔顿看来,偶像崇拜的错误在于“把神性附在教皇、高级教士、国王等特定个人、机构或物质形式上”,而不是内心的耶稣基督上。(Lewalski 2000:237)
复辟时期正是英国古典主义时期,处于从文艺复兴向启蒙社会转型中。在这一历史语境中,福柯 (Michel Foucault,1926—1984) 探讨了 “疯癫” 从 “神启” 向 “非理性” 内涵的转变。在《疯癫与文明》(Madness and Civilization:A History of Insanity in the Age of Reason,1961) 一书中,福柯辨析古典主义时期基督教对疯癫的理解,“当古典基督教讲到 (耶稣钉在) 十字架上的疯癫时,它只是羞辱虚假理性,给永恒真理之光增添光泽。(耶稣) 以人形象出现的疯癫是一种不被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虚假理性之人所认可的一种智慧” (Foucault 1988:79)。这符合弥尔顿时代对 “疯癫” 一词的神学阐述,“真理之光” 与 “智慧” 等指向 “疯癫” 的 “神启” 之意。然而,福柯发现,此时,基督教去掉了一直伴随 “疯癫” 的神圣内涵,“疯人在他被废除的理性中,在他兽性的愤怒中,接收到了一种 (作为羞耻符号) 展示的单一权力:那好像是丑闻, (神启) 从与上帝相关、显现到成肉身的超人世界中驱除出来。[……]疯人重现在与他相关的自然兽性世界中” (Foucault 1988:79-80) 。在向理性社会转变过程中,“疯癫” 开始在形而上的理性与非理性的对立模式中定义,获得 “丑闻” 与 “兽性” (由黑胆汁过剩引发) 等疾病意义,这种道德与医学意义指向弥尔顿时代剑桥柏拉图主义者对 “疯癫” 的病理学阐述。
17世纪70年代,弥尔顿因英格兰共和国失败心理遭受创伤,变得忧郁、悲伤、绝望,但他依然坚信上帝没有抛弃英格兰,英格兰国民必定击败异教势力,共和制度将再次建立起来。他的身心状态与经历是否以隐喻方式投射在《力士参孙》主人公身上?如果是,那么弥尔顿又如何叙说参孙的疯癫复仇?复仇前,参孙被非利士人关在监狱之中沦为奴隶,他说自己身上的神力尽失,父亲马诺阿安慰儿子道:“你的绝望情绪只源于身体,别相信这些/来源于思想的焦虑与黑胆汁的东西,/这与你的幻觉混在一起”。然而,忏悔中的参孙坚信上帝会给他新生力量。(577-589) 他拒绝接受父亲的解释,相信医学知识解释不清他的极度悲伤:“噢,这种折磨不应局限于/身体受伤与溃疡,/并发无数疾病的,/在心、头、胸与肾里;/而必须找到秘密通道,/于最深的内心处,/那儿他所有的猛烈事件发生,/捕食他最纯洁的精气,/正如捕食肠子、关节与四肢,/带有做出回应的疼痛,却更强烈,/然而不止在肉体意义上” (606-616)。马诺阿代表科学话语逐渐占上风的语境下英格兰社会对心理情感的普遍解释方式。复辟时期,查理二世对清教狂热分子的打压与社会启蒙日益理性化,让 “疯癫” 与其他宗教情感的神圣意义转变为疾病符号。这种转变很大程度上是知识革命的结果,17世纪,许多理论家应对此负责。《忧郁的剖析》(The Anatomy of Melancholy,1621)是个转折点,伯顿在早期现代医学框架中阐述忧郁疾病与疯癫的忧郁症状,医学逐渐走入社会的认知中心。17世纪70年代,莫里克·卡萨本 (Meric Casaubon) 等一些剑桥柏拉图主义者紧跟其后,把与宗教热忱相关的 “疯癫” 从神圣狂喜状态转化成一种病理表征。病理学已为当时任何懂得 “理性” 活动的人所熟知与理解,而剑桥柏拉图主义者就非常依赖 “理性” 这个术语。(Kitzes 2006:155) 评论家克莱蒙·霍斯 (Clement Hawes) 把伯顿称为预言家:“英国小册子作者们开始重新把伯顿《忧郁的剖析》中有关宗教病理的著名论断再创作为 ‘统治阶级的口令。’[……]宗教热忱的病理化因此成为更广泛的精英霸权主义。[……]从溯源上说,得到医学权威支持的疾病标签,服务那时使迫害清教徒自然化与普遍化之目标,隐含它缘于历史冲突的事实基础。” (Hawes 1996:4-5)参孙否认父亲对自己忧郁的阐释影射了弥尔顿时代对疯癫与宗教心理的意义不确定性。伯顿指出,除身体体液外,人出生时的不同星座可能导致不同的心理疾病,例如土星时刻出生的人容易患忧郁过度,而水星时刻出生之人则容易患喜于思考的孤独症。(Burton 2000:136-138) 卡萨本提及与黑胆汁相关的忧郁:“忧郁、狂热、狂喜、精神错乱、歇斯底里[……],由于这些自然疾病与紊乱,宗教热忱的神圣痉挛偶然发作。我没有说它太经常发生:那不是物质的,无论是否很少发生。” (Casaubon 1970:36-37) “那不是物质的” 说明,卡萨本论断不排斥神学视角,黑胆汁体液仅是清教徒 “宗教热忱的神圣痉挛发作” 的原因之一。参孙拒绝接受疯癫为纯生理疾病,隐含了弥尔顿重构疯癫意义之企图。当非利士人 “歌唱他们的偶像神” 时 (1672),合唱团这样评论参孙毁灭非利士人一事:“他 (我们的神) 派遣疯癫精神来到他们中间,/挫伤他们的心智,/使用疯癫欲望促使他们/赶快叫来他们的毁灭者” (1675-1678)。合唱团使用 “疯癫” 描写了上帝赋予参孙神力时让他进入的灵感状态,“疯癫精神” 具有神圣启示之意,参孙在疯癫中成功地向敌人复仇。同时,合唱团让 “疯癫” 标示非利士人的身心疾病,疯癫具有病理学意义上的疾病之意。弥尔顿有意地混淆疯癫在复辟时期的语义,肯定清教徒疯癫状态的神圣性,否定政府对坚持共和理想的激进教徒的病理化再现,但他也让疯癫书写支持查理二世复辟的国民的罪恶与病态,指控他们失去上帝信仰而与以色列人一样崇拜非利士人的异教神。“疯癫” 的语义处在神学的神圣启示与早期现代医学的忧郁之间滑动。可见,《力士参孙》中疯癫的反讽性张力并未阻止读者理解该诗的结构模式,而是鼓励读者支持参孙康复,让读者赞扬上帝的神圣正义。(Radzinowicz 1978:87-89;Low 1974:64-71)参孙复仇与弥尔顿决心恢复共和具有可比性,疯癫显露在创伤中获得上帝恩惠之义。以色列人不信任参孙而背弃上帝之罪恶,有似英格兰国民背弃清教的共和理想,参孙重新恢复对上帝的信仰,类似弥尔顿对英格兰国民与自己在创伤中重建新教国家的信心。弥尔顿承认自己最近在英格兰共和国事业上的失败,同时鼓励《力士参孙》中的 “少数疯癫痉挛” 观众继续为共和理想不遗余力地斗争。对于激烈捍卫新教信仰的弥尔顿来说,圣经人物参孙完美了体现这种处在枷锁中苦苦挣扎而表现出的军事精神。(Wittreich 1986) 通过参孙毁灭大衮神庙前的 “疯癫” 预言,该诗表达了弥尔顿先知拯救英格兰民族的梦想。为大衮神表演时,参孙神秘地预言道:“勇敢点。我开始感到/内心某种搅动,它使/我的思想非常特别。/我将与信使一同前往——/确信,任何事都不会侮辱/我们的律法、玷污我拿撒勒人的誓言。/假如心中有任何预言,/今天会是我一生中最不寻常的,/因某种伟大行为,或曰我日子的末日。” (1381-1389) 参孙使用 “搅动” “预言” 阐释上帝对他的神圣启示,承诺 “不会侮辱” 与 “玷污” 上帝律法,在 “伟大行为” 中实现上帝意志。弥尔顿有意地驳斥复辟后强调疯癫为一种忧郁疾病的主流话语。或许,在伯顿与剑桥柏拉图主义者看来,参孙的神圣预言不值得信任,参孙的疯癫预言可能是他的疾病症状或撒旦附体之结果。(Edwards 2003:224-240) 可《力士参孙》中,弥尔顿是要把一个真正的预言家与异教徒、冒名顶替者区分开来,让真正的先知与遭受极端忧郁疾病的人区别开来。(Kitzes 2006:179) 正如批评家沃尔特·林指出,弥尔顿有似神仆阿比迪,孤立站在叛教社会的中央,预言只要国民深化宗教改革,共和国必将重新出现在英格兰。(Lim 1998:195-196)
3. 反语言 (偶像) 崇拜与弥尔顿的新教民族身份焦虑《力士参孙》中涉及是否应接受父亲马诺阿提出的用赎金营救参孙之建议。参孙与非利士人的冲突让英格兰读者从其妻子达利拉转向没有良知的以色列同胞,隐喻地讲,读者从国外天主教敌人转向英格兰国民自己。就参孙的疯癫复仇,诗中合唱团马诺阿做了简洁、理性的语言叙事与赞美,无视参孙自我觉醒时经受的忧郁、恐惧而痛苦,暴力革命的神圣复杂性简约成了一场简单的语言崇拜与公共幻觉。(Kitzes 2006:184-185)以色列人简化的语言叙事暴露了他们的语言崇拜,暗指以色列人与达利拉等非利士人一样,从事偶像崇拜而远离对上帝教义的内省之自救途径。如参孙所言,他的同胞们犯了 “可耻的饶舌” 之罪。(491) 对参孙复仇误读的根源是语言崇拜,类似英格兰人抛弃清教共和而转向复辟王权,支持亲天主教的宗教政策,不愿把宗教热忱作为鞭策以忏悔自救。以色列人的语言崇拜也可从参孙与合唱团对语言的对比态度中得到解释。评论家基特兹使用 “铭记”(书写、造词或题写) 一词描绘参孙与其以色列同胞言说参孙的公务职位的不同方式。(Kitzes 2006:185) 诗歌伊始,参孙认识到自己的历史位置,把他的生命事件排列成某种可辨认的秩序,他在物理与道德意义上寻求自己的人生方向,使用 “铭记” 意象整理自己的想法:“我的出生由天上的天使/通告两次,他最后一次/以火光形式显现在我父母前,/从祭坛下来,祭品在那燃烧,/正如在火炬中驾驭战车,/他神一般地在场,某种伟大行为/或利益要揭示给亚伯拉罕地后人?/为什么我的出生被命令与规范为/一个与上帝分离的人,/却注定为伟大事业而生?” (23-32) 此时,参孙因被妻子达利拉出卖而丧失神力被捕,他惆怅忧郁地反思自己的错误,意识到自己的失败缘于盲目相信天使言语 “规范” 的 “通告”,似乎他的伟大事业都事先安排好了,忽视了直面检查自己的内心、体验上帝的神圣意旨与执行自己的神圣责任。参孙批评以色列合唱团的虚伪言语,语言的清晰意义遭到质疑。参孙被关在非利士监狱时,合唱团前来安慰他,他讽刺合唱团对他的友好:“你们前来,朋友们,让我兴奋,因为我明白/现在我自身的经历,不是通过言谈,/它们(言谈)是伪造钱币,朋友/在题写中表达出来 (在最多题写中/我会被理解)。在我得意之时,/他们蜂拥而至,反之他们/避之不及,尽管被渴求。” (187-193) 参孙 “得意之时”,以色列合唱团 “蜂拥而至”,失意之时 “避之不及”。“自身的经历” 让参孙不再相信合唱团同胞们的 “言谈”,因为言语正如 “伪造钱币”。让钱币、言谈、题写与伪造发生关联,弥尔顿批判以色列人不同形式的偶像崇拜,隐喻性地谴责了英格兰同胞的叛教与复辟行径。所以,在故事末尾处,当合唱团把参孙的疯癫复仇行为 “铭记” 为神迹时,弥尔顿斥责他们过快地得出结论。弥尔顿不是怀疑 “神力” 本身,而是请求读者在神秘体验的语言中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参孙视语言为 “噪音”,否定父亲、合唱团等赋予语言的诱惑性疗效。合唱团成员坚信词语的医学疗效,来到狱中对参孙说,“我们[……]来看你或为你恸哭,或更好,/我们可能带给你建议或抚慰,/你伤口的药膏,恰当的词语有力量缓解/一颗烦恼之心的肿瘤,/犹如用于化解溃烂伤口的香树膏” (180-186)。当合唱团出现在他面前时,创伤经历使参孙拒绝承认他们的言语有任何意义:“我听到词语的声音,空气溶解了/其意义,在它到达我的耳朵前” (176-177)。具有讽刺性的是,父亲马诺阿把格言与贿赂作为他解救参孙的方法:“我然而/不能逃避父亲及时照料(之职责)/寻找解救你的办法,/通过赎金或别的。同时保持冷静,/接纳你这些朋友给予的治疗性词语。” (601-605) 当以色列同胞们依赖语言与金钱救助时,他们实际上早已抛弃新教上帝,选择用语言与金钱崇拜取代上帝,这不是典型的叛教吗?诗中达利拉使用语言塑造声誉,类似复辟前后英格兰人伪造查理一世自传。达利拉试图说服参孙不要在乎自己在以色列同胞中的声誉,能快活地活下去便是最好:“名声如果不是双面也是双嘴,/对立地宣告大多数的行为,/乘着双翅,一黑一白,/在他疯狂的飞行中承载最伟大的名字。/我的名字或许在割包皮的民族中,/[……]/带着咒语,伪善的污点,/最无夫妻情分的背叛。/但在我最渴望的国家里,/[……]我的坟墓/每年被人带着香火与鲜花来祭拜” (971-987)。语言似乎是被异教徒用来诱惑虔诚之人犯罪的工具。弥尔顿把自身痛苦遭遇注入到对达利拉的刻画上,让英格兰人甄别英格兰共和国时期出现的《皇家画像》真伪,因为伪造的查理一世自传《皇家画像》对英格兰国民具有强烈的吸引力,这个被处死的暴君与人民公敌瞬间被塑造为殉道士与圣人。(Kitzes 2006:189) 在随后数年中,弥尔顿参加了一系列捍卫英格兰共和国的辩论,并表达了对普通民众的不满乃至蔑视,因为他们以牺牲真理为代价,太容易受到廉价宣传册的引诱。(Kitzes 2006:189-190) 达利拉对名誉评论的背后,隐藏着弥尔顿对作为任意性的语言符号之关注,呈现她的危险想法只是为了凸显语言在面对真理时的误导性或无意义。与达利拉一样,参孙的父亲也是语言高手。对参孙在复仇中死去一事,他肆意把儿子歌颂为英雄,以消除参孙自杀与上帝教义相悖一事的负面影响。为消除各种对参孙不利的疑虑,马诺阿宣告:“我会在那为他建/一座墓碑,在它周围种植/绿郁葱葱的月桂树与枝叶繁茂的棕榈树,/挂上他所有的奖章,与记录他行为的书卷,/厚重的传奇,或甜美的抒情诗。” (1733-1737) 父亲任意使用语言匆忙地给参孙的一生定调,让后人忘却参孙的自杀行为以使他成为不朽的民族英雄。马诺阿认识到,这个 “墓碑” 将不得不在时间中永存,而记载它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意象与仪式,如 “月桂树” “棕榈树”、阅读 “书卷” 与歌唱 “抒情诗”。然而,以色列人的语言态度就是典型的语言崇拜,祭拜仪式显示了他们的普遍幻觉,这些不正是参孙一生试图毁灭的偶像崇拜吗?马诺阿 “酒宴日子” 与非利士人纵酒拜神有可比性,表达出弥尔顿的新教民族身份焦虑。合唱团观察到:“他们的心欢乐、傲慢,/饮酒与行偶像崇拜仪式,/正纵情享用牛羊之肉,/歌唱他们的偶像神,/在住在西罗神庙中的我们的神面前,/欢呼他的显赫神庙。” (1669-1674) 以色列人描述的在参孙墓地举办的酒宴狂欢,在某些方面稍不同于非利士人在大衮神节举行的主神崇拜。然而,马诺阿想象的 “鲜花” “抒情诗” 等物的意象,足以让以色列人把注意力从上帝转移到参孙,从参孙转移到可视物、可听物上。悖论性的是,这种风俗本是为让以色列后人记住参孙为民族所做的牺牲,为了让以色列民族永远记住与自己同在的上帝,但引入物的意象与仪式可能导致以色列人忘记强大的上帝。(Kitzes 2006:194) 如此一来,我们有理由不信任以色列人为参孙树碑、作诗与祭拜的动机,怀疑他们如《旧约·士师记》所记载的没有放弃偶像崇拜。因此,哪怕以色列人见证了参孙的疯癫复仇,我们仍对他们的自我拯救不很确定。这正是弥尔顿传递给英格兰读者的重要信息——英格兰能否恢复共和取决于宗教改革的推进与新教社会疾病 (疯癫) 的根除。过快地对参孙的行为盖棺定论并饮酒庆祝,英格兰读者 (国民) 可能投入虚假安慰之中,失去在创伤性忧郁、恐惧与颤抖中感悟上帝而找到自我拯救之道的机会。
《力士参孙》肯定了参孙含糊的 “疯癫” 言行,赞扬了创伤性忧郁作为真正忏悔的鞭策物之自救与救国意义。英格兰共和国失败后,弥尔顿把对英格兰前途的焦虑投射在圣经人物力士参孙上。参孙正如弥尔顿自己,与达利拉结婚隐喻英格兰人抛弃共和的叛教经历,参孙因此忧郁寡欢犹如英格兰共和国失败后弥尔顿的创伤自省。参孙疯癫复仇寄托了弥尔顿击败罗马教廷而恢复共和的理想,“疯癫” 一词取自介于忧郁不满与神圣启示 (上帝复仇) 之间的含混意义。复辟后的政治语境让 “疯癫” 不再是与黑胆汁相关的生理疾病,因为犯了叛教之罪的英格兰国民与诗中以色列同胞的才是病人;它也不是能够用语言澄清的神圣启示,因为宗教的神圣力量与先知预言反对理性解释。正是对语言的崇拜使以色列人不能正确解读参孙的疯癫复仇之意,正如英格兰宗教改革的不彻底和与罗马教廷的暧昧关系导致英格兰国民对弥尔顿与清教团体宗教狂热行为的误读。借用 “疯癫” 一词,弥尔顿邀请英格兰同胞拥抱忧郁与在创伤中自省自救,打造一个英格兰新教共同体。谈及海外政策时,弥尔顿建议英政府 “应努力办好国内的事情而非忙于海外扩张”,因为与语言崇拜的后果一样,对海外土地财富的崇拜会让国民失去自省与信仰上帝的能力,那英格兰的政治身体便不可能健康,英格兰人不可能重新建立一个真正的新教英格兰共和国。(Lim 1998:19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