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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宗信 | 文学理论与文学科学的理论问题


【作者简介】

封宗信,清华大学长聘教授、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博士 (1998),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后 (1998-2000),哈佛大学访问学者 (2003-2004),剑桥大学访问学者 (2007),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富布莱特学者 (2009-2010)研究方向:语言学理论、符号学、语用学、文体学、叙事学、翻译研究。


在国际符号学研究会会刊Semiotica (20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评论Neohelicon (2009; 2016)国际诗学与语言学协会会刊Language and Literature (2001)、国际叙事研究会会刊Narrative (2013)、欧洲科学院院刊European Review (2016)Perspectives: Studies in Translatology (2003)Journal of World Languages (2014; 2022)Dickens Studies Annual: Essays on Victorian Fiction (2021)Chinese Semiotic Studies (2022)等刊物上发表原创论10篇。在欧美出版的专题研究文集和国内外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发表英文论文20多篇。在《外语教学与研究》《国外文学》《外语教学》《中国翻译》《中国外语》《文学理论前沿》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多篇。专著有《文学语篇的语用文体学研究》《语言学理论与流派》(与刘润清合著)、《现代语言学流派概论》。译著有西方哥特小说经典《奥特兰多城堡》、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文集《非此即彼》、“《科学美国人》趣味数学系列”《悖论与谬误》和《迷宫与幻方》等。

封宗信 教授

文学理论与文学科学的理论问题

本文原载于《外国语言文学》2018年第4期,经作者授权由 “外国文学文艺研究” 微信公众号推出。


摘要:
理论的多源性、多学科性、多层次性导致了文学理论与文艺理论、批评理论之间的相互交织。文学研究与文艺学、文学学和文学批评之间错综复杂的学科结构关系导致了文学科学及文学教育的一系列问题。理论和文学理论的功过是非,很大程度上与文学科学的研究对象及宏观与微观层面的学科结构不清有关,也与学科与元学科、批评与元批评、理论与元理论的层次不明有关。


关键词:文学理论;批评理论;文学学;理论;元理论


文学与艺术、文学科学与文艺学、文学理论与文艺理论、文学批评与文艺批评、批评实践与批评理论等之间的复杂关系,使文学研究在理论层面存在许多问题。文艺学与“文学学” 的同名,掩盖了两个不同学科的实质差异,也掩盖了文艺理论与 “文学学理论” 的实质差异。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literary theory的所指越来越不确定,既指文学/文艺理论,又指批评理论,而且与 “文学批评” 相互替代。哈兰德(Harland 1999:v)指出,没有不涉及理论的文学批评,甚至最 “实用” 的文学批评形式后面和以文本为导向最甚的阐释或评价后面都有理论假设和暗示。中文语境下的 “文艺理论研究” 与文学理论研究(study of literary theory)及文学批评的关系也很微妙。 


文学理论的诸多问题,源于文学研究这一学科的结构性问题。文学理论与文学科学的关系不清,与文学科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的关系不清,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不清。“文学” 概念的飘忽不定,文学本质的难以界定,使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文艺批评、美学、阐释学等学科之间的关系和结构层次错综复杂。源远流长的历史,包罗万象的内容,日新月异的潮流,错综复杂的关系,层出不穷的术语,抽象晦涩的概念…… 是当今文学理论最明显的特征。浩如烟海的文学理论,大多与文学和文学研究没有关系。理论家热议的话题(如文学的正典、文学的边界、文学的终结、全球化、现代性、后现代性、集体无意识、失语症、文化转向、殖民主义、后殖民主义…… 等)与文学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几乎毫无关系,既不针对文学创作和文本阐释,也不针对具体的作家、作品和创作流派;既不是解释文学具体问题的具体理论,也不是揭示文学科学的普遍理论,而是抽象的理论。有的学者抱怨理论太多,无所适从;有的学者埋怨理论太少,曲高和寡。理论是高端学术会议的主题,是顶级学术期刊的钟爱,是理论家之间的TCP/IP(传输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是一批远离文学的学者赖以生存的职业,唯独不是文学爱好者的指南和研究者亟需的工具话语。文学的概念一直在变,文学理论越来越远离文学,这是不争的事实。新世纪以来的文学理论界不再热衷于讨论理论是否有用,也是不争的事实。文学理论的内涵太多,负担太重,与文学科学及理论自身的多重属性不无关系。


1. 理论的是与非


“理论” 的定义和内涵很多,无需赘言。理论首先应有明确的对象,如科学理论、哲学理论、经济理论、法律理论、教育理论、管理理论、军事理论、公平理论、正义理论、相对论、博弈论等。任何理论的产生,由萌芽到成熟,从经典到现代,都有其发展过程。以文学和艺术为对象的文艺理论,始于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虽然从古罗马文艺批评家朗吉努斯到十八、十九世纪哲学家的美学理论都对文艺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但科学的文学理论从俄国形式主义者什克洛夫斯基(Shklovsky 1917)的经典论文算起,仅一个世纪。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英美少数名牌大学的一门学术前沿课到一个独立学科和研究领域,文学理论才走过半个多世纪。随着二十世纪六十、七十年代以来各种思潮和理论的涌起,尤其是英国的 “文化研究” 使文学理论与社会学、媒体研究、文化人类学等交织在一起,关注的问题更为宽泛,面纱更为神秘,在文学研究中的学科结构机理更为模糊。


结构主义文学理论家卡勒(Culler 1997)在《文学理论:超简导论》的第一章中指出,当今文学和文化研究中广为探讨的理论,不是文学的理论,只是 “理论”。到底是“有关什么的理论”?很难说得清,既不是有关任何具体事物的理论,也不是有关一般事物的综合理论,有时候甚至连一种活动(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说法都不是。理论可以当职业,教理论,学理论,爱理论,恨理论,怕理论,但都无助于我们弄懂理论到底是什么。有人认为 “理论” 彻底改变了文学研究的性质,但持此看法者指的并不是 “文学理论”,并不是对文学本质和文学分析方法的系统阐述。抱怨当今文学研究中的理论太多者,并不是说对文学本质的系统思考或对文学语言的独特性质的争论太多,其实是在说,对非文学的东西讨论得太多,对与文学没有明显关系的一般问题争论得太多,对心理分析、政治和哲学的艰涩文本阅读得太多,德里达、福柯、伊瑞葛来、拉康、巴特勒、阿尔杜塞、斯比瓦克等洋名字太多。理论往往晦涩难懂,还需要专门研读和诠释。对理论的研读和诠释,本身也需要阐释,理论好似没完没了的东西。


“理论” 到底是什么?卡勒(Culler 1997:2)指出,这一术语本身有两个指向。一个是指已经确立的一组命题,如 “相对论”。另一个是最普通的意义上的,任何人对任何事都会有一套自己的 “理论”。理论首先表示推测(speculation),是不受别人话语影响的一种解释。显而易见的解释,不是理论;貌似不明显但不用推理就能得出的解释,也不是理论;经过推理得出,且有一定复杂性的解释才能成为理论。理论的本质是,必须远大于假设,必须与许多因素有系统的复杂关联,不能显而易见,且不易证实或证伪。文学研究中的理论不是对文学的本质或文学研究方法的解释,而是一组思考和写作,其范围非常难以界定。理论其实是哲学家罗蒂(Richard Rorty)提到过的始于十九世纪的一种混杂型文类(genre),是一种新的写作,“既不是对文学生产的相对优点之评判,也不是知识史,也不是道德哲学,也不是社会预言,而是这些东西混杂而成的一个新的文类” (Culler 1997:3)。这种文类最方便的名称是一个诨名——理论,指在它们所属的领域以外成功地挑战并重新确定人们思维方向的那些著作,即在初始领域以外发挥作用。这一解释看似肤浅和牵强,但却能精辟解释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的事实:文学研究领域以外的书写,被人们纳入文学研究,是因为这些材料对语言(或心智,或历史,或文化)的分析对文本和文化问题提供了新颖且有说服力的解释。


尽管许多文学理论专著都免不了谈文学的研究方法,但卡勒(Culler 1997:3-4)认为,理论不是文学研究的方法,而是开放式的书写,涉及世界上所有的事物,从学术哲理的技术问题到人们不断变化的讨论和思考自身的方式,无所不包。理论是一种文类,包括人类学、艺术史、电影研究、性别研究、语言学、哲学、政治理论、心理分析、科学学、社会与文化史、社会学的著作。这些书写与这些领域的议题紧密相关,但它们之所以成为 “理论”,是因为其视野和争论对这些学科之外的人有重要意义。成为 “理论” 的著作,提供了别人可以使用的解释,如对意义、自然与文化、心灵的功能、公众与私密经验的关系以及更大的历史力量对个人经验的关系进行的解释。理论的主要效果是对 “常识” 的争议,即质疑有关意义、写作、文学、经验的常识。理论所质疑的概念和看法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一句话或一个文本的意义就是说话者之 “心之所想”。其次,写作是一种表述,其真值在于它所处的经验或它所表示的事件状态。再次,现实就是在特定时间里 “存在” 的东西。理论是对常识性的概念提出的批判,试图说明,我们当作常识而从不质疑的东西实际上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即我们太习以为常,甚至不把它看作理论。


作为对常识的批判和新概念的探索,理论旨在质疑文学研究中的最基本前提和设想,旨在质疑任何已经被当作定论而未被怀疑的东西:何为意义?何为作者?何为阅读?写作、阅读或表演中的 “我” 或主体是什么?文本与生产文本的环境有什么关系?卡勒分别用当代哲学家福柯的性史论和德里达的书写论来说明理论。他指出,福柯所谈的性,与性行为的存在和人类的生物性别无关,而是把性当做果而非因,当作试图分析、描述和调节人类活动的话语的产物而已。福柯对一个特定历史发展的分析和论述,已成为 “理论” 的经典样本,被别人拿到其他学科。这种理论的意义深远,使你质疑别人习以为常的东西。能成为理论的思考,一大特点是,能提供一种东西,让人思考其他话题。尽管福柯的理论不是论文学的,但却吸引了研究文学的学者,对研究小说、同性恋及广义的性别研究都有重要意义。他的影响在于发现了新的历史对象,让我们把 “性” “惩罚” “疯癫” 这些东西当作历史建构,以此激励我们审视一个时期的话语实践(包括文学),看清我们为什么从不怀疑这些东西。卡勒(Culler 1997:9)认为,德里达对卢梭《忏悔录》中书写与经验的分析也是 “理论” 的一个范例。卢梭继承了西方哲学传统中现实与表象、事物与表征、思想与符号的对立,认为语言是用来讲的,而书写只是口语的一种补充。书写由符号组成,阅读符号时可能出现误解,而说者不在现场,无法解释或更正。


卡勒(Culler 1997:10)指出,虽然卢梭把书写看作额外的东西,但实际上认为书写补充了口语的缺陷。卢梭在《忏悔录》中真正的自我概念,与他和别人谈话中显现的自我概念完全不同,需要书写来增补口语中会引起误解的符号。书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口语有书写的特征。口语与书写一样,由不透明的符号构成,并不自动传达说者意向中的意义,需要解释。德里达提出的问题是,这种增补到底是什么?是通过补充缺失的东西来 “完善” 口语呢,还是增补口语根本就离不开的东西?德里达在理论探讨中发现了卢梭著作中的一个逻辑,该逻辑是一个结构,其中被增补的对象(口语)本身也需要增补,因为它与增补手段(书写)具有同样的特质。因为口语会被误解,所以卢梭需要书写。书写需要符号,因为事物本身无法表达。符号替代事物的 “缺位”,与其 “在场” 相对立。但没有符号,就无法实现事物的 “在场”。因此,德里达指出,从这一连串增补中出现了一个法则,即一环接一环的无穷链条,在放大增补干预,便生成了无限延迟的那种感觉:事物本身的印象、直接在场的印象,或原始感知的印象。这些书写越是要告诉我们事物本身在场的重要性,越是需要这些中间环节才能实现。德里达发现卢梭等人的许多文本中有一个主张,即不该把生活看作某种用符号和文本可以再现的东西,而应该把生活本身看作充满了符号并被符号化过程造就的东西。虽然看似现实先于表意而存在,但 “文本之外无他物”。一旦走出符号和文本去接近 “现实本身”,只能是更多的文本、符号和一连串的增补。真实生活里只有书写,也只有在差异关系链中才能生成的增补和替代性表意。我们 “在文本里” 读到的绝对在场(the absolute present),从来就不存在;产生意义和语言的,只是天然在场(the natural present)缺位时的书写。德里达的意思是,并非在场与缺位之间没有区别,也不是说 “真实” 事件与虚构事件之间没有分水岭,而是在说,在场原来是缺位的一个特定类型,需要干预和增补。


同为后结构主义者,福柯和德里达的 “理论” 大相径庭。德里达之所为,是在阅读或阐释文本,判定文本中运行的逻辑;而福柯之所为,远离真正的文本或话语,提供了一个思考文本和话语的普遍框架。德里达的阐释,说明文学作品本身的理论成分;而福柯的论述,并非展现文本如何富有哲理和智慧,而是医生、科学家、小说家等人的话语能创造出多少可供分析的东西。德里达旨在说明文学作品有多大的理论含量,而福柯旨在说明知识话语有多大的原创生产力。德里达要告诉我们,卢梭的文本说了什么或展现了什么,因此提出的问题是,卢梭文本所言是否为真;而福柯要告诉我们,他分析的是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因此提出的问题是,他的概括是否在别的时间和地点有效。福柯和德里达的 “理论” 说明,理论的特征是基于思辨,其功能是质疑已有看法。理论刺激我们重新思考我们对文学的思考。理论是对我们习以为常的观点和概念的评论和批判,它让我们看到,我们默认的东西实际上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理论可以用来类推其他议题,明显的天然社会制度、规约规范、社会的思维习惯,其实是隐含的经济关系和不间断的权力斗争之结果;有意识的生活现象与无意识的力量、主体与语言系统和文化系统、“在场” “原点” 或 “原型” 等等,都是通过重复创建的拷贝而已。


理论本应使复杂的东西简单明了,但它实际上成了晦涩难懂、令人生畏的东西。远至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近至后经典叙事学,从浪漫主义到后殖民主义、后人文主义(posthumanism),从哲学家到艺术家,从文艺理论家到文学批评家, 从人类学家到心理学家,从认知科学家到神经科学家,读多少都不够。没读过拉康,就不敢谈抒情诗;不提福柯和斯比瓦克,就没资格谈维多利亚小说。最令人头疼的是,理论无穷无尽,不是能够掌握得了的东西,不是为 “弄懂理论” 而要阅读的一些具体文本,而是一个无边无际的大型书写语料库。长江后浪推前浪, 一代代理论家都在推陈出新,书写和再书写的语料库没有尽头。读完熟悉的,得读不熟悉的。一头扎进不熟悉的学科领域硬着头皮读,读完德里达,得读斯比瓦克;读完斯比瓦克,还得读别人对斯比瓦克的评论;读完评论,还得接着读斯比瓦克本人的回应。不论多么博学,都不知道该不该读那么多没完没了的东西,更不清楚不读这些是不是就没有问题。


赖斯和沃尔(Rice & Waugh 2001:255)指出,理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与哲学一道重视方法,也与文学一道承认系统方法的局限:文本最终必须承认其修辞施为性(performativity)及其语言自涉性。如果没有概念架构(conceptual scheme)可以解释文本,那么在理论上逻辑就得服从修辞,一种颠覆性成分不可预测,注定会使任何系统解释都大打折扣。因此,反对理论,应该被看作抵触理论的一种症候,而这种抵触虽然在自然科学和甚至 “难以言说” 的社会科学(如历史)中不可思议,却是理论工作所固有。卡勒(Culler 1997:14)指出, 理论的定义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跨学科性,即其话语的效果在原创学科之外;二是分析性和思辨性,即理论旨在探索我们称作语言或书写或意义或主体的东西里到底是什么;三是对常识和广为接受的概念进行批判;四是自涉性,即理论是思考之思考,能让我们对文学及其他话语实践中解释意义的范畴进行探索。一旦承认理论的重要性,就等于做出了开放的承诺,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永远有很重要但不懂的东西。理论让人着迷,人总希望理论阅读能提供一些组织、理解和解释相关现象的概念。但理论无法精通,并不因为要了解的东西太多,而是理论本身仅仅是对预期结果和假设的质疑,其本质是通过提出质疑,把人以为自己已经知道的东西打回原形。理论有什么效果,并非可以预测。读了一大堆理论,不但没有精通,反而原来的认识也变了。以新的方式思考阅读,就会提出新的问题,对所读的东西提出的问题也比以前更深刻。理论的是非,恰恰在于它是一把双刃剑。理论是人期望有所帮助的东西,但也是会让人感到不知所措的东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 文学理论的是与非


如果文学研究是一门科学,必然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文学创作实践、文学研究实践与文学艺术理论相辅相成,应该是大多数人的共识。文学理论的高度和明晰度应该是文学科学成熟的标志。长期以来,虽然文学理论在研究对象、方法和任务上,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理论一样,有明确的概述(如:研究有关文学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的原则),但文学理论在性质和形态上,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结构性的差别。文学理论负载过多,既针对文学,又超越文学;既与文学研究实践有分工,又与文学批评交叉;既是文学研究的一个学科分支,又是文艺学的一个门类。童庆炳(1992)在《文学理论教程》第一章中指出,研究文学及其规律的 “科学” 统称为 “文艺学”,包括五个分支:文学理论、文学理论史、文学批评、文学批评史、文学史。文艺学是由若干相互联系但又具有不同科学形态的分支构成的 “知识体系”。文学理论是 “属于社会科学的学科”,又是 “研究文学普遍规律的学科”,并具有 “独特的研究对象和任务”。他写道,文学的复杂性和广延性决定了文学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多样性,也使文学理论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其基本形态是文学哲学、文学社会学、文学心理学、文学符号学、文学价值学、文学信息学和文学文化学等。


文艺理论家艾布拉姆斯(Abrams 1971:6)在《镜与灯》中指出了艺术作品的四个要素:作品本身、艺术家、作品反映的主题来源——世界、受众。他认为,这四类要素不论怎么称呼,在几乎所有综合理论里都很突出。那么,文学理论应该针对文学文本、作者、世界、读者。但事实上,文学理论不仅是有关文学本体的理论,而且还是基于哲学思辨对文学体裁、表现艺术甚至文学作品后面潜在的哲理、逻辑、象征、寓意等的人文思考。显然,“文学理论” 有 “文学学” 的理论与 “文学艺术学” 的理论之分。虽然 “文艺学” 是 “文学学” 的代名词, 但 “文艺理论” 作为 “文学理论” 的代名词和 “文学艺术理论” 的简称,难免有张冠李戴之嫌,使文学理论概念更加飘忽不定和模棱两可。文学与文艺不分,很难使文学的具体理论与普遍理论、本体理论与功能理论、文学创作理论与阅读阐释理论之分得到充分讨论。不同的理论家谈的 “理论” 有时候是理论的不同层面和侧面, 甚至同一个理论家在不同的时候所指的“理论”也不一样。更难处理的是,“文艺理论”与一大堆囊括哲学、逻辑学、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语言 学等的“批评理论”难舍难分。二十世纪最有影响的一套批评论集是《柏拉图以来的批评理论》(Adams 1971)和《1965年以来的批评理论》(Adams & Searle 1986)。亚当斯在《柏拉图以来的批评理论》第一版里收录或节选了古希腊以来101位理论家的文献, 在他与赛尔1992年合作修订的第二版里增加到115位,在2005年第三版里增加到122位,长达一千五百多页。他们合编的续篇《1965年以来的批评理论》收录或节选了38位当代思想家的文献(长达600多页),还在《附录》里增录或节选了18位先驱理论家的论著,长达200多页。两大本批评理论,2000多页,不论是文学专业的学生还是专业的文学研究人员,都感到太多太杂。所收录或节选的166位思想家的批评理论,覆盖多个领域,但其中直接针对 “文学” 的不到10篇。算上诗论、小说论、小说研究方法,比例仍然太小。加上题目中体现 “批评” 的理论,总共也达不到一半。塞尔登(Selden 1988)编辑的《柏拉图至今的批评理论读本》把批评理论分为 “表征” “主体性” “形式、结构与系统” “历史与社会” “道德、阶级与意识形态” 五个主题类别,虽然为读者提供了历时和共时两个视角和维度,比亚当斯编辑的批评理论文集脉络更清晰,但它反映出的问题也很明显,而且是导读性文集。


德曼(de Man 1986:3)指出,“文学理论的主要理论兴趣在于其没法界定”,因为文学的学术(scholarship)、理论、文学教学三者之间的关系涉及的兴趣面更广。他认为,有关文学理论的普遍性陈述,在理论上不该以实用性考虑为出发点,而是应该针对文学的定义、语言的文学与非文学使用之别及文学艺术与非文字形式的艺术之别,还应该对文学属(genus)里不同的种(species)进行描写性分类,并析出这一分类下的规范性条例。如果不愿用这一学究模式而喜欢现象学模式,就应该对作为写作和阅读的文学活动,或作为产物的文学作品以及这一活动中的相关关系进行研究。不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都会立即遇到难题,越理越乱,倒不是因为文献太多,而是因为没法确定其范围。这些可预见的困难并没有使许多谈论文学的作者在理论探索上退却,而是成果有目共睹。成功的奥秘在于一个看不见的系统(或哲学的、宗教的或意识形态的)具有强大的威力,它从系统的前提出发决定了 “文学的” 这一先验概念, 而不是从某个文学的东西本身抽象而来。这才是可以解释这个困境的真正问题:如果一个实体的存在条件本身具有批判性,那么这一实体的理论就注定要回到实用上来。文学理论史既难写又无法做出结论,这一事实说明文学是明显比梦幻更难对付的东西。要用理论手段研究文学,就得承认,要从实证开始。如果把理论理解为文学发生论和系统下对文学的批判性评价的基础,那么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前的北美文学批评主要潮流并不反对理论,甚至理论含量最少的强调直觉和实证的学者也要用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概念。


文学理论的范围不明、边界不清,使从业者对理论的本质及其应有的功能倍感困惑。康帕农(Compagnon 2004:5-9)指出,如果文学理论没法界定,那就等于虚无;而从其批判性、对立性、辩论性来看,文学理论并非仅仅是 “理论兴趣”。理论的价值不在于其有抽象或实用或教育功能,而在于其对文学研究中已有的观点进行质疑和批判。对文学理论的评价首先要给文学做出定义,然后要纵览自古以来的经典文学理论,绕过西方诗学的发展路径进行审视,最终列出二十世纪具有共同理论关注点的不同学派,从俄国形式主义直到新马克思主义和女性主义等。数不胜数的理论著作都是这个模式,教授专心致志教,学生满怀信心学。但这些并不是理论的本质。理论的真正特质恰恰是与折中相对立,从事理论,就是坚持不偏不倚的原则。上世纪七十年代,理论是挑战传统批评的反话语(anti-discourse),巴特(Barthes 1987)旨在用 “文学的科学” 来取代当时已深入人心的许多信条。几十年后,文学史与文学理论之间的分歧回归到一个共同的问题:什么是文学?但问题依旧是问题,答案却别有洞天, 要么相互矛盾,要么不堪一击。因此,问题是:理论必然有与之对应的实践,那文学理论与什么实践相对应呢?是文学本体?文学活动?文学理论并不教我们怎么写小说,并不像修辞学教我们如何讲演那样,而是教我们进行文学研究,即文学史、文学批评,甚至文学探索。

 

新世纪的文学理论是个全新的领域,视角新,术语新,探讨的话题新,但内容并不新。康帕农指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做的就是文学理论,因为他们对文学常量中的普遍范畴感兴趣。如果他们只对单个作品进行研究,就只是为普遍范畴提供了例证而已。做文学理论就是要从广阔的视角出发对文学中的普遍性感兴趣。然而,文学理论对应的实践应该是文学本身而非文学研究,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看,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做的又不是文学理论,而是在制定文学的规定性法则。从描述角度看,现代文学理论默认十九世纪以来文学研究的存在,那与哲学领域的美学相关,而文学理论不是文学的哲学(philosophy of literature),是分析性的,不是思辨性的,有论题而不抽象,它的对象是有关文学、文学批评、文学史等的多重话语,对这些领域的实践进行质疑并提出问题。文学理论不关注文学本身,而是文学的知识学和认识论。他总结道,理论是文学研究实践(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的对立面,对这些实践进行分析和描写,对其假定进行批判,因此是批评之批评,或元批评。理论是对文学意识形态的批评,是一种文学反思。


笔者认为,缺少对文学研究的科学定位,就无法准确界定文学理论。文学理论既关注文,又关注艺,在科学性质的文学理论与方法论性质的文学理论、文学的具体理论与普遍理论、文学的核心理论与外围理论、文学的本体理论与功能理论等一系列区别模糊不清时,只有借用 “文艺理论” “批评理论” “文论” 等上位概念,而对远离文学的纯理论束手无策。恰如语言学理论以语言为对象,与语言学和语言科学对应,文学理论以文学为对象,与文学学和文学科学对应。索绪尔(Saussure 1916)指明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才使语言学与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彻底分离。而研究文学的科学没有可比拟的明确研究对象,也不是名正言顺的 “文学学”。童庆炳(1992:2;2004:3)指出 “文学学” 是 “正确的名称”,也许因为不太符合汉语习惯,人们才普遍接受了建国以来由俄语翻译过来的 “文艺学”。其实,literaturology在英语世界里也没有被广泛接受,与 “科学学” (scientology)最初不被接受的命运相似(封宗信 2014)。传统文艺学的三个门类都以文学为研究对象,都要求把历史的、现实的文学理论与文学史和逻辑的研究结合起来。董学文和张永刚(2001:285-288)在《文学原理》一书中指出了文学理论的四个特征:作为科学的文学理论,作为思想史的文学理论,作为意识形态话语的文学理论,作为一种方法的文学理论。他们强调 “让文学理论成为文学理论”,实质是呼吁文学理论的本体回归,也是为 “文学学” 及其理论正名(封宗信 2014;2017)。


3. 文学理论的多面性问题


文学理论的多面性与文学科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结构有关。文学概念和文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界定,影响这一学科内不同分支学科的劳动分工和合理的结构布局,也影响我们对文学理论不同属性的认识。从文学科学的研究对象出发,对文学研究的宏观和微观学科进行划分,对文学理论的宏观与微观层次进行划分,对理论与元理论的逻辑结构划分,也许有助于我们看清文学理论的一些本质问题。


3.1 文学科学的研究对象


自俄国形式主义以来,把文学批评变成一门科学的努力一直没有间断。艾肯鲍姆(Eikhenbaum 1979:50-51)指出,文学科学不是文化史的一部分,而必须是有自己的具体问题范围的一门独立的具体科学。巴特(Barthes 1987:73)指出,文学科学不能是作品内容的一门科学,而是有关内容状况的一门科学。许多理论家认为,理论的研究对象是实在后面的虚拟,通过个别研究一般,通过具体研究抽象。文学科学的对象事关文学的定义,这是俄国形式主义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老问题,从一开始就涉及语言学家和文学家两个阵营。在科学视角下最早试图通过界定 “文学性” 来确定文学本质的雅可布森(Jakobson 1921),既是莫斯科学派的语言学家,又是彼得格勒诗学语言学会的文学理论家。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到美国语言学家萨皮尔(Sapir 1921),从布拉格学派语言学家穆卡洛夫斯基(Mukarovsky 1964;1977)到系统功能语言学家韩礼德(Halliday 1971),从英国文学语言学家卡特和纳什(Carter & Nash 1983)到美国文学理论家普拉特(Pratt 1977),无一不在讨论文学语言及文学的定义问题。文学理论家伊格尔顿的《文学理论导论》,从第一版(Eagleton 1983)到二十五周年纪念版(2008),一直把 “什么是文学?” 的问题放在第一章。


文学是什么的问题难以回答,关键不在于是否有人能回答,而是这个问题能否得到回答。卡特(Carter 1987)在《文学语言刍议》一文中指出,离开文学本身的性质或离开文学和语言教学的实际语境,我们连文学是什么的问题都难以回答。文学语言是文学使用的语言,是文学文本中可见的东西,这个定义文学批评家也挑不出毛病。但文学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在英国 “文学” 史上,文学在不同时期指不同的东西。在十五世纪,它指高雅、尊贵话题的写作,到了十八世纪则指日记、游记、历史记录及传记,再到后来便指浪漫文学理论影响下的创造性、虚构成分极高的大写的文学(Literature)。文学的概念在不断变化,并非超越时间和地域而一成不变。文学研究至今未对文学做出令人满意的定义,也不难理解。但是,文学理论一定来自科学系统的文学研究实践,而科学的文学理论不能没有明确的阐述对象。文学科学的研究对象也许是文学理论界迟早必须解决的问题。


3.2 文学科学的宏观和微观界定


研究文学的学科是科学还是艺术?这一学科的实践与理论是什么关系?其中的分支学科 “文学理论” 与 “文学批评” 是什么关系?它们与 “文学研究” 是什么关系?“文学研究” 与 “文学学” 又是什么关系?童庆炳在《文学理论教程》第一版(1992)里指出,文艺学是研究文学的 “科学”,包括五个分支,但在修订第二版(2004)里指出,文艺学是一门 “以文学为对象” “揭示文学基本规律” “介绍相关知识” 的学科,包括三个分支: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


韦勒克与华伦(Wellek & Warren 1949)合著的二十世纪英语世界里第一部文学理论专著《文学理论》把“诗学” “批评” “研究” “文学史” 四个方面的内容整合在一起,把诗学与 “文学理论” (literary theory)等同,把批评与 “文学的评价” (evaluation of literature) 等同,把文学史看作文学的 “动态学”,与理论和批评的 “静态学” 相对。他们指出,既不是写来引导年轻人进行文学欣赏的教科书,也不是学术研究的技术概览,而是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和修辞学、德国理论家和俄国理论家的著作以及叫做文学批评原理的著作有传承关系。显然,他们在回避文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等的关系问题。他们讨论了文学与文学研究,文学的本质,文学的功能,文学理论、批评与历史,普通文学、比较文学与民族文学,更重要的是区分了文学的外在(extrinsic)研究方法和内在(intrinsic)研究方法,前者包括文学与传记、心理学、社会、思想、其他艺术之间的关系,后者包括文学作品的分析、文体(风格)与文体学、叙事小说的本质与模式、文学体裁、评价、文学史等。他们在理论和方法上的社会历史视角与文本分析之分,实质是宏观的文学研究方法和理论与微观的文本分析方法和理论之分。这两种对立看似 “文学理论” 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是对文学科学进行宏观和微观界定的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兼顾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实践、文学研究方法、文学史学等的 “文学学” 总论。


在文学研究领域内,作为分支学科的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并列,不是出于严格的理论与实践分工。文学理论,顾名思义属于理论范畴,但作为一个分支学科,本身也应有实践的属性。文学批评,无疑属于实践范畴,但作为一个分支学科,不但受理论驱动,而且有自己的理论。因此,这两个分支学科之间并不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不是孰先孰后、孰轻孰重的问题。文学研究既包括不同分支又要朝科学的方向发展,既有分类的必要,又有难以厘清的交叉关系。因此,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都有不同层面的所指和内涵。广义的文学批评属于文学研究的大范畴,涵盖内容宽泛,从作品评介到理论研究都包含其中,几乎是 “文学研究” 的同义词。虽然文学理论与哲学泾渭分明,但在不少学术讨论中,“文学理论” 几乎是 “大陆哲学” 的同义词。狭义的文学批评属于文学科学的范畴,也是其中最活跃、最普遍的一种研究形态,以文学鉴赏为基础,以文学理论为指导,对作家、作品的创作和接受、文学运动、文学思潮和文学流派等进行分析、研究、认识和评价的科学阐释活动。狭义的文学理论分为文学的普遍理论和文本阐释的具体理论。文本阐释与文学批评有紧密的联系,但对文学的理论思考和思辨,与文学批评有本质不同。


作为支撑文学科学的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与作为文学研究活动的理论和实践,应有明确区别。一方面,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的对象难以区分。它们在解释、评价和定位文学的过程中探讨过许多共同问题,如模仿论,与真和善相关的美,文学作品的有机统一,文学的社会、政治和道德功能,文学与哲学和修辞之间的关系,语言的本质与状态,文学表演对观众的影响,文学的标准以及各类体裁的发展。另一方面,它们的本质特征和分工不同。文学批评分析各类文本,而文学理论审视这一实践行为后面的原理。两者都是沿着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这条线索一道发展而来。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在哪些层面融合,在哪些层面分野?它们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是本体性的还是功能性的?它们交叉和相互渗透到什么程度?对文学研究有什么影响?如果不在宏观与微观、广义与狭义、具体与抽象等层面科学地界定文学研究领域的不同分支学科,至少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难以跳出相互替代、相互界定、循环论证的怪圈。


3.3 文学理论的宏观与微观界定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在语言学和符号学理论的影响下,文学理论与文学实践的关系更为明朗。许多当代批评家和理论家认为,阐释与理论相互联系:阐释任何一个文本,都要从理论视角出发;不做阐释,就没有理论可言。但是,指导科学分析和阐释文学文本的 “文学理论” 与审视文学批评实践后面的原理的 “文学理论” 是不同的东西。作为推动文学创作和传播又影响文学思想发展的批评理论,与福柯、德里达、拉康等人的批评理论不在同一个层面。二十世纪初以来的各种思潮和运动,从形式主义到后经典诗学,从实用批评到新批评,从结构主义到后结构主义,从精神分析到性别研究,从新历史主义到后殖民主义,从文化转向到9/11后的政治转向和美学回归,哪些属于文学理论,哪些属于批评理论,哪些属于文学批评理论,哪些属于超越文学的批判性理论,应该有系统的界定。伊格尔顿(Eagleton 2008)在第三版序言中指出,现象学、阐释学和后结构主义都是哲学潮流;精神分析是疗法,符号学是符号的普遍科学,而非文学科学;新历史主义与结构主义一样,意在打通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的壁垒。把后结构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符号学与后殖民主义相提并论,都是在犯范畴错误。后结构主义和符号学是理论实体,而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主义是文化与政治现实。


韦勒克与华伦(Wellek & Warren 1949)给他们的合著取名“Theory of Literature”,是广义的文学理论,与狭义的 “文学理论” (诗学) “批评” (文学评价) “研究” “文学史” 的理论不在同一个层面。虽然其中大量篇幅是研究方法,最后也提到研究生院里的文学研究现状,但并不意味着 “文学的理论” 可以涵盖研究方法和文学教育,只因为他们不愿让书名太长、太累赘。他们一开始便说,书名太难取,十九世纪以前的书没有名字不累赘的,一个完整的分析性标题把扉页占满,但只在书脊上印 “文学” 即可。从逻辑上讲,分工不同的学科,都有自己的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的内容。同时,这些分支学科的理论还有其上位理论,在更广阔的框架下系统解释实践或实践环境,揭示人类行为后面的动因,说明实践与意识形态、权力结构、人的无意识、政治与宗教态度、经济结构等之间的关系。宏观理论的存在,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文学理论不关心文学文本的阐释。文学阅读的核心是阐释,解析诗歌、小说、戏剧的真正意义,读者期待有关理论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但他们看到的理论太抽象,并不针对具体文本,并不是文学研究。理论有专业性,更要有一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文学理论” 的指称含糊,根源在于其对象模糊和理论层面的分级分类模糊。普遍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文学理论是对文学本质及分析文学之方法的系统研究,但十九世纪以来的文学研究是文学学术(scholarship),除了这个定义的范畴,还包括对文明史、道德哲学、社会预言以及与人类解释意义之方法相关的跨学科主题的思考。古希腊古罗马以来的许多经典理论并非针对文学创作技术和理解文学文本或文学艺术的规律,被统称为批评理论(critical theory)。批评理论的概念太泛,原指社会学和人文科学里的一系列理论、学派、思想家和概念的统称。随着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盛行,通过英美大学的文学教育,发展为当今的一个宽泛术语,指分析文学文本时需要阅读的文学研究领域以外的写作,如哲学类和政治类(Cuddon 2013:170)。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 “批评理论” 与 “文学理论” 的重叠,使文学理论的轮廓在纵向和横向上都更加模糊。


文学概念的不确定,源于文学本质的不确定和文学研究活动的难以分类和界定,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文学史难解难分,导致了理论范畴的文学科学漫无边际,既包括文学本体和文学科学的理论,也包括现代学术界和人文社会科学里层出不穷的跨学科批评理论。一方面,“理论” 是涵盖诸多阅读文本的学术方法之统称,另一方面,“文学理论” 的概念在不断变化。董学文和张永刚(2001:285-288)的文学理论四分法,基于文学理论的功能,而且四个类别不在同一个平面上。本文认为,文学理论还应有广义与狭义、微观与宏观、普遍与具体之分,就不会把纯理论、人文社会科学理论、文学科学理论、文学学理论、文学学不同分支学科理论混为一谈而始终看不清 “理论” 的真面目。


3.4 文学的理论与元理论界定


对文学理论的不同看法和各种争议, 还涉及文学研究的学科与元学科、理论与元理论之分。文艺学的三个分支学科本身又是文学科学研究的对象,因此有学科与元学科之别:文学理论与文学理论学、文学批评与文学批评学、文学史与文学史学。从 “理论” 视角看, 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都应该有各自的理论, 对应 “文学理论” 的应该是 “文学理论的理论”。从 “历史” 视角看,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都有其历史可研究:文学理论史、文学批评史、文学史的历史。童庆炳提到的五个分支学科,其实应该是六个。他没有说 “文学史” 是否有其历史可研究,但如果包括了“文学史学”,就在这个层面涉及到 “文学理论史学” 和 “文学批评史学”。这样一来,文学科学的分支就不止六个。也许是因为有文学理论史和文学批评史,在逻辑上就应该有文学史之史,甚至文学史学。“文学批评的理论” (theory of literary criticism)和 “文学史的理论” (theory of literary history)似乎都不难接受。相比之下,“文学理论的理论” (theory of literary theory)则比较拗口,但也并不比 “文学史的历史” (history of literary history)拗口。由历史到史学再到史学学甚至史学史学,环环相连,层层相扣,是历史与元历史(meta-history)、史学与元史学和元元史学的关系。卡勒(Culler 1997:33-34)强调的文学自涉性,说明文学理论也有自涉性,有对思考进行思考的特质。那么文学理论之上的文学理论(或理论研究)是符合逻辑的客观存在,前者是理论,后者是理论之理论,即元理论(meta-theory)。尤其在普遍认为理论已经死亡之时,对 “理论” 问题进行回答已经不是人文学科里的新鲜事。不愿落伍的理论家早已在结构主义盛行之时进行后结构主义的思考,他们书写的后理论(post-theory)、高调理论(high theory)等(Culler 2007:2),其实质是对理论的进一步思考和元思考。


现代逻辑学和语言学都区分了语言与元语言(Tarski 1936;Jakobson 1960)。元语言是 “语言的语言”,不但为语言学提供了描写工具,也使语言学分为语言学和元语言学(meta-linguistics)两个层次的思考。如果没有元语言和元语言思考,就没有元话语、元小说、元叙事、元评论等一系列现代文学理论中的术语和文学研究视角(封宗信 2005)。理论家讨论 “话语” 的话语,是元语言性质的元话语(meta-discourse),如霍金(Hawking 1998)在《时间简史》里对亚里士多德、恩培多克勒、牛顿、波普尔等人及其理论的讨论。他在第一章里写道,任何物理学理论都是暂时的,仅仅是假设,你永远无法证明。无论多少次实验结果与某个理论吻合,你永远没法确信下一个实验结果不会与之相悖。但你可以拿一次观察到的与该理论相悖的事实去证伪它(Hawking 1998:7)。霍金之所言,不是物理学理论,而是对物理学理论的批判性思考,这种理论表述就是元理论。


哲学家莫里斯(Morris 1938)发现,符号学研究的对象分为符号(sign)与元符号(meta-sign),而且符号学与科学的关系是 “双重关系”:符号学既是诸多科学中的一门科学,又是这些科学的一个工具。“符号” 本身是个严格的符号学术语,在任何一个领域里都无法单独界定。这与 “文学” 和 “文学理论” 等术语无法单独界定的事实很相似,因为 “文学” 本身也是个文学术语,专业工具书中有界定和解释;“理论” “文学理论” 也是理论术语,也有专门界定和解释(Childs & Fowler 2006:129-131;Cuddon 2013:404-405;Klages 2012:84-86)。德曼(de Man 1986)说文学理论讨论的主题不是意义与价值,而是意义与价值产生的方式,是对普通概念、原则和标准的思考。显然,他的 “文学理论” 所指,是宏观层面文学理论的理论,即元理论。文学理论到底应该是什么?如果在理论与元理论、批评与元批评、思考与元思考这一逻辑框架下看,就会发现这一问题本身也是问题。文学理论既有针对意义与价值的理论,也有针对意义与价值产生方式的理论,既有普通概念、原则和标准构成的理论,也有对普通概念、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的理论。对文学理论的诟病,大多是因为没有在 “话语” 层面的思考、批评、理论的概念之上看到 “元话语” 层面的元思考、元批评、元理论的逻辑学结构和哲学价值。


4. 结语


文学的概念在变,文学理论也在变。从伊格尔顿《文学理论导论》的三个版本序言可以看出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文学理论的另一个微妙变化。他在第一版序言里指出,尽管六十年代以来文学理论剧增,“文学” “阅读” “批评” 的含义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其影响对象仍然是文学专业的学生和普通读者;他在第二版序言里写道,第一版的读者除了文学批评家还有律师、文化理论家和人类学家,这说明实际上没有专指发源于文学或可应用于文学的一套什么 “文学理论”。他介绍和讨论的内容,从现象学和符号学到结构主义和精神分析等,只不过与 “文学的” 书写有关,都出自人文科学的其他领域,其意义远在文学以外。理论是解放文学作品的一个途径,使文学作品不再是少数人的阳春白雪,至少在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分析。他在二十五周年纪念版序言里写道,文学理论已不占主导地位,因为它已不再是神秘古怪的东西。对理论的功效,他始终如一地认为,憎恨理论的,其实是抱着旧理论不放的人,文学专业的学生和批评家也不例外。文学理论其实并不是最难的学科;如果没有理论,我们连 “文学作品” 是什么都不知道,或根本不知道怎么读。憎恨理论,通常是反对别人的理论而自己没有理论。


恩肖(Earnshaw 1996)对文学理论的方向进行思考,出于英语研究这一学科的危机。尽管这一危机主要是围绕学术圈里的批评争论,但对教育和公共评论关注的问题产生了广泛影响。一方面在教育领域认识不清,同时在公共领域遭到误解和奚落。争论的关键在于英语的本质及文学由什么组成,性别、种族、伦理、政治、美学、心理学…… 没完没了。这种危机感其实有益无害,是一种积极的东西,并非预示着文学研究即将终结。伊格尔顿(Eagleton 2008:viii)的看法很明确:理论旨在为别的研究提出问题,而不是与其他课程共存的一门选修课;不是仅仅为研究文学作品提供新方法,而是对文学与文学机构的本质和功能提出问题;理论不是为了研究正典文本,而是探索 “正典” 这一概念;不是帮助我们看清文学作品的意义或价值,而是直接质疑 “意义” 本身和我们评判文学艺术的 “价值” 的标准。理论与别的任何东西都没法并置,因为它是一种 “元话语”。理论不把文学研究方法当做诸多方法之一,而是对其他批评性的分析采取一种批判性态度。批评家关注叙事技巧,理论家关注 “叙事” 的本质;批评家审视小说中的模式,理论家关注 “小说” 是什么,模式从何而来;批评家关注文学角色,理论家关注 “角色” 概念的本质。在这个意义上,文学批评与文学理论有一种类似 “语言- 元语言” 的关系。因此,文学理论不但有理论和上位理论之分,而且有理论与元理论之分,这是我们认识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视角。同时,文学批评也有批评与 元批评之分,伊格尔顿的《文学理论导论》本身就是典型的元批评(Wolfreys et al. 2006:64)。


文学是什么?文学性或诗学功能是什么?文学理论是什么?这是许多文学理论专著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耶鲁大学公开课教授弗莱(Fry 2012:343-44)写道,理论的功能之一就是衡量交流的顺畅程度,衡量有效交流的准确性和细节,不管你是否这么认为,理论远比我们知道的重要。要知道为什么,就得知道理论不是什么:它不是哲学,不是方法论,也不是阐释学。哲学、方法论、阐释学的宗旨是发现意义,与理论不同。理论更感兴趣的是意义在发生过程中受到了什么样的干扰。懂理论的人可以像哲学家一样解释某个系统。用实证方法研究文学语料,提出 “诗学”,这是方法;也可以在阐释领域寻找意义。不论你做哲学思考,创立方法论,还是阐释意义,理论不是站在旁边指手画脚的东西,而是仅仅提醒你,在思考阐释和意义的问题时要注意什么。理论的本质是质疑,它是一种逆向思维投射,是一种反向力,让我们质疑原以为是真实的东西。


本文认为,文学理论家还应该解释,文学理论为什么要关注这些问题?洋洋洒洒的文学理论,哪些是文艺理论?哪些是文学理论?哪些是 “文学学” 理论?哪些是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哪些是理论之理论?现代文学理论的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文学研究者对理论的爱憎并不是因为理论与文学研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也不是因为纯理论家能找到工作,而是因为超越文学范畴的新热点在不断涌现。学术界不再质疑远离文学的 “文学理论” 是否有用,这说明理论在文学科学中进入了常态。超越文学的纯理论抽象晦涩,但它是我们对文学理论进行批判性思考的元理论,也是我们对文学批评进行元批评的工具。文学研究应该是一门以文学本体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更应该是一门以文学功能为反思对象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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