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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明确了:广州黄埔ATM云誉、鱼珠城和黄埔创新中心只能租赁不能卖!

羊城纵览 2022-11-17


销售和中介联合混淆产权与使用权诱导购买公寓 

已办理 城建 求助 w***      2022-03-19 18:18

     

我叔张先生在黄埔区文冲街道石化南路临港ATM云誉被现场销售何先生和地产中介公司宸科中介人员诱导消费,在缴纳购房临定的时候,一再强调是40年共用产权公寓,并非使用权,但是在签约是却被告知签的是使用权转让合同和租赁合同,当即要求现场退还定金,但是现场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声称是定金不予退还。后面我陪同我叔到现场要求退还15000定金,现场中介和经理态度依然恶劣,各种理由拖延,不予受理退款。希望领导能帮助追回临时定金,感谢不尽。

  我已向相关法律顾问咨询得知共用产权与使用权的基本区别,销售和中介隐瞒事实,混淆共用产权和使用权公寓,诱导购房,无明确说明“使用权转让”概念,涉及公寓是黄埔区文冲街道石化南路临港ATM云誉1309房。

发生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石化南路888号(临港ATM云寓)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回复:

       你好,经核查,“临港ATM云寓”项目所处地块为村经济发展用地,现阶段该项目实质以长租方式进行房屋租赁,不涉及房屋销售。经协调,你与项目方已达成一致意见,诉求纠纷已得到解决。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回复时间:2022-05-01 11:55


黄埔茅岗鱼珠城出售使用权公寓 

已办理 城建 投诉 徐***      2021-04-25 20:57 

   

中介带去黄埔鱼珠城看房子,销售说是公寓,不限购,不限贷,还说是国企。后来才知道这个是村集体用地。

该地块可以建楼出售吗?,是否可以居住,现在能销售吗?交了钱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请问哪里有咨询途径签了40年的合同有效吗?

发生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876号(鱼珠城)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回复:

       你好,经了解,鱼珠城项目为村留用地建设的商业项目,用地规划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建设以后只能采取租赁方式使用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关于退款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回复时间:2021-05-13 17:45。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横沙名为黄埔创新中心的项目2021年4月上电视了,DV现场节目记者透露,该项目唯一产权人为大沙街横沙股份经济联合社,详见DV现场节目!该项目位于黄埔区丰乐北路和碧山村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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