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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红黄蓝亲子园老师被指掐孩子大腿致瘀青

羊城纵览 2022-11-17


11·22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回顾:2017年11月22日晚开始,有十余名幼儿家长反映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并提供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

朝阳警方接到家长报案后,根据家长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涉事老师和保育员已暂时停职,配合警方调查。11月25日,涉事幼儿园教师刘某某(女,22岁,河北省人)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工作中。11月29日,红黄蓝公司发布道歉信。12月2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2018年5月,该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12月2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亚男虐待被看护人案公开宣判,以虐待被看护人罪一审判处刘亚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2019年6月1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刘某上诉,维持原判。



“孩子受了这么大的委屈,作为家长却无能为力。”近日,广州黄女士向羊城晚报求助称,她的3岁女儿在黄埔区红黄蓝亲子园上课时,被老师掐其大腿,导致腿部出现手指印瘀青,事发后园方不仅不认错而且态度恶劣。记者了解到,目前此次事件司法鉴定为“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面对记者的采访,该园负责人强调“事情已解决,与园区无关”。对此,黄女士则认为,虽然公安部门未立案调查,但该亲子园老师的所作所为,应向家长赔礼道歉。


家长投诉:女儿上托育班时被老师抓伤腿部


很长一段时间来,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成为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口头禅”和无数家长的“心头梦”。



家住广州的黄女士也有此心愿,为此,在她特地为女儿贝贝(化名)找了一家国内知名的早教机构——红黄蓝教育。


2020年11月,贝贝一岁多时,黄女士带着她在广州市黄埔区红黄蓝亲子园(以下简称“红黄蓝亲子园”)上早教课,主要涉及音乐课、语言课、动感课、思维课等等。


贝贝3岁时,也就是2022年3月,黄女士正式送贝贝到红黄蓝亲子园上托育班。她说,红黄蓝教育每个“早教课包”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我们家长都认为,这么高的学费,她们肯定会照顾好孩子的。”


然而,2022年7月6日晚上,黄女士给贝贝洗澡时,发现其一双腿有明显的指印瘀青。随即,她问贝贝:“这是怎么啦?”


贝贝回答:“是柠檬老师(托育班老师)抓的。”


黄女士问:“老师为何抓你呢?”


贝贝说:“上运动课时,自己没坐好被老师批评了。”


于是,当晚黄女士联系了相关老师询问情况,但所有人都说没啥事。由于当时不了解有关情况,黄女士也不好说什么。


第二天,黄女士和家人一起来到红黄蓝亲子园,并表示想看一下园区内的监控视频,但被该园有关负责人以“涉及隐私”为由拒绝。


这一现象引起黄女士的质疑与担忧。同时,7月8日开始,贝贝不愿去上学,“孩子说害怕老师,所以,我们赶紧给她请假,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敢让她去那里(红黄蓝亲子园)上学了”。


司法鉴定:能清楚回忆受伤经过但其损伤未达轻微伤


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彼时的黄女士要求红黄蓝亲子园认真对待她的诉求。黄女士告诉记者,在和对方沟通中,全家都认为,这么有名的连锁(加盟)早教机构,“应该是正规的、负责任的,并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经过几轮协商,最终,该园有关负责人同意黄女士的要求。据黄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上运动课时,老师有明显掐贝贝腿部的动作。


看到上述情况,黄女士和家人气愤不已。7月8日,在双方沟通无果后,均同意“立即报警”,由警方来处理。


据黄女士称:当天,两名警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认定是柠檬老师的行为动作造成孩子受伤的事实,但是红黄蓝亲子园的负责人态度依旧很差,无法进行沟通,最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警察亲自询问贝贝的情况,她能清楚地表达并指出大腿和小腿受伤处都是柠檬老师掐的”。


7月15日,由广州市黄埔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穗埔公(司)鉴(法临)字【2022】01228号《鉴定书》称,贝贝发育正常,神清合作,对答切题,能清楚回忆受伤经过,左大腿有挫伤2.0cm×1.5cm,右小腿有挫伤2.5cm×1.5cm。根据案情及法医检验,伤者损伤是钝性暴力作用所致。损伤未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各条规定,其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


根据鉴定结果,当地警方未予以立案调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了解到,该分局下发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称: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建议当事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投诉。


“虽然司法鉴定意见损伤程度未达到轻微伤,但不能否认事实的存在。”黄女士告诉记者,红黄蓝亲子园负责人收到该司法鉴定文书后,见伤情未构成犯法,“她们的态度更加顽固,仍然拒绝任何赔礼道歉!”


亲子园回应:“问题已解决,与园区无关”


事后,黄女士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告诉她,公安部门不予立案,只是没有达到故意伤害(轻伤)的程度,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是刑事责任;“但是掐大腿的事实是存在的,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比如赔偿医药费、退还剩余学费,或赔礼道歉等”。


为了求证黄女士的说法。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致电红黄蓝亲子园负责人,表示想了解上述相关情况。对方以“不能通过电话或微信采访,而且采访时需要律师和警察一起”。


8月12日,记者再次打电话约访(法人代表和园长),一人不接听,另一人以“我在外面”为由婉拒。15时30分左右,记者驱车来到黄埔区港湾路68号中交港湾国际大厦的红黄蓝亲子园。只见一楼电梯口,摆放着“优惠活动的888元大礼包”宣传广告;在二楼大门口的右边挂着“消费者信赖的早教品牌”“中国服务业优秀特许加盟品牌”“全国亲子教育培训基地”等牌匾。


记者向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后,不一会儿,出来三名女性,记者随即出示记者证并说明来意,此时,其中一人打开记者的证件,另一人翻页拍下照片,同时,还有一人站在她俩身后拿着手机对记者进行拍摄录像。


值得一提的是,对方三人均不自我介绍,其中一人只是强调“此事已解决,警方都已定性,你为什么要来采访?采访了又会怎么做?谁叫你来的?”


记者回称:你们可以接受采访,也可以拒绝采访,但我们接到市民的投诉,需要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说法,这样才公平、公正。


然而,不管记者如何解释都无法与其达成共识。正在双方僵持中,对方称要报警,记者表示“同意”。


不到几分钟,两名警察来到现场,查验记者身份后称,赞同记者上述观点,但对方仍强调此事已解决。一李姓警官说,接不接受采访你们自己定,“既然有结果了,有什么不敢说的?”


于是,该园负责人让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拍下了她们张贴在玻璃上的“声明”。


原来,红黄蓝亲子园所说“事情已解决”的理由是一份声明材料:当天,园区代表和家长观看学生的录像,并未发现有老师存在任何虐待、故意伤害小朋友的行为。同时,家长在未经园方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手机录走部分视频(监控)。根据司法鉴定,且警方鉴定受伤与园区无关,因此,向家长及园方出具了不予调查处理决定书。


对此,黄女士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以及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书》均未提及受伤与园区无关的字眼,与黄埔区红黄蓝亲子园的自行张贴的声明文件不一致。”


她解释说,比如司法鉴定书上写得非常清楚,在第五栏的“案(事)件摘要:贝贝于7月6日在红黄蓝亲子园因故受伤,委托单位是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黄埔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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