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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回应马树山案!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
马树山到底摊上什么事了?据报道,2023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向迁西县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封“无事实依据”的挂号信。两天后,75岁的寄信人马树山在家中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次日被刑事拘留;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5天之后,即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马树山的罪名为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
查了吗?就说“无事实依据”。几天走完一个环节,环环相扣、步步推进,迁西县警方、检方的办案之快,因几封举报信就指控一位75岁老人,引发舆论强烈质疑。据澎湃新闻报道,举报信主要内容是反映当地主要领导在人事任用方面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以及城区主街道亮化工程的事项等等。外界因此猜测,马树山之所以这么快被抓被批捕,存在地方领导干预司法的嫌疑。
无论是作为一个公民还是作为一名老干部,马树山都有反映问题的权利,这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和保障的,也是为党内法规所支持和保护的。只要举报者不是出于恶意,而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能对其打击报复,更不能轻易动用司法手段,以法律之名行打击之实。即便举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有较大出入,文字表达上有各种不严谨,相关部门都要认真对待。举报属实,就按照党纪国法处理;真的没问题,也要如实向群众反馈。这么做,丝毫不影响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形象。倒是马树山正常反映问题,却被指控诬告陷害和诽谤的罪名,影响才更为恶劣。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操作,非但不能还领导干部以清白,反倒留下了干预司法、公权私用的话把。案件撤诉之后,马树山举报信内容究竟有没有事实依据,也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以回应社会关切。
应勇表示,对当地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此案教训深刻,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出现没有犯罪事实予以逮捕、起诉的案件;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这是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应有之义,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选择。
北京晚报(ID:wxbjwb)评论员 贾亮【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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