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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布节后安全生产警示
国庆长假之后,大量企业复工复产。为确保生产安全,10月6日,甘肃省安委办、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发布节后安全生产警示:
1.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把生产安全摆在第一位,坚决做到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2.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复工复产前必须全部到岗到位,严格履行各层级安全责任。
3.完善复工复产方案。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矿山、危化、建筑等风险系数高的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开车(工)方案、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作业人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再上岗。
5.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隐患不消除不开工复工。
6.开展全面检查检修。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故障的设备及时检修,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
来源:新甘肃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丽霞
审核:李斌
投稿邮箱 ltdstg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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