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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巡回培训

2018-03-06 省建设法制协会 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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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视频(建议WIFI环境下观看)


2018年3月5日,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受副会长单位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建富林集团)的邀请,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勇,带领常务理事陈虹、张步振和理事罗玉兰、祝子宁等一行五人,赴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世界闽南文化之源,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对中建富林集团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巡回培训暨现场释疑答询。



参加本次培训的有中建富林集团董事长刘永平、总经理刘淑娥、法务部王华及投标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的全体员工。


▲ 董事长 刘永平


首先,中建富林集团董事长刘永平对协会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 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沈 勇


上午由沈勇副会长讲授《建筑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他结合自己四十多年来从事建设法制工作实践所积累的经验和见解,以案例解析的形式,对建筑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如何以建设专业政策法律为武器保障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个人素质提高等方面,与大家交流、分享,共同学习研讨。


下午,在现场释疑答询环节,中建富林集团各部门的同志们提出了:

  • 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如何防范避免受到围标、串标的危害;

  • 在有效规范管理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印章使用的同时,又不影响企业如投标等正常工作;

  • 如何防范公司印章被伪造的风险;如何防范从业人员业绩作假、证件作假等违法行为;

  • 总公司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时如何防控风险;

  • 项目工程资料和手续(包括工程形象进度、财务、工程资料)的归集、移交应当注意的事项;

  • 如何应对甲方随意变更合同重要条款或要求原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新合同等;

  • 在资质管理新政下如何依法依规处理专项工程分包事宜;

  • 营改增后,如何对发票的合规进行监管,以及对其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防范等问题。

    均得到沈勇、陈虹、张步振的当场释疑解答。

▲ 协会常务理事 陈 虹


▲ 协会常务理事 张步振


沈勇、陈虹、张步振三人还对中建富林集团提出的具体个案进行研讨。


最后,沈勇副会长表示,协会今后将会更进一步深入会员单位,倾听会员的意见,按照会员的需求调整协会的工作,组织更加专业的人员、采取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努力对会员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为助推全省建设行业法制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END-

编辑 ∣ 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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