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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长明确:4月份前已经入学或毕业的“非法本”可以参加“法考”,永远有效!

2018-03-08 福建省建设行业法制协会


3月3日下午,司法部部长张军亮相两会部长通道,就离监探亲、公共法律服务、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等问题现场回答提问。


关于大家都非常关心的法律资格统一考试,张军部长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适应时代要求,努力提升法治工作者专业素质、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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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长张军在“部长通道”上谈到去年结束的我国最后一次“司法考试”时谈到,统一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办法有望 4月出台,报名资格将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张军介绍,按照这个实施办法,只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可以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不是法学类本科毕业,获得以上的学历学位,但是获得了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的学位,可以参考。或者不是法律类本科,但是是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获得本科以上的学历和学位,但是又有三年从事法律职业的经历,可以参考。


“这就是新人。从实施办法出台开始就要用这个办法了。”张军说。


所谓老人老办法,张军介绍,就是实施意见出台前,已经在校读书,已经在读,或者是已经获得了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或者是不是法学类专业本科的学历,但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也可以参考。


“所谓的老人老办法不是过渡期,而是一直管用,只要你在这之前获得了相应的学历,有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三年以后,五年以后也可以参加考试。”张军说。



2月5日,司法部公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也就是说,在《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前,已经入学的和取得学历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都可以报考。不限制次数!


这就是“老人老办法”,所以,今年非法本的同学应该可以松一口气,安心复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


而“新人新办法”,《实施办法》对今后报考者的学历做出了严格限制,必须是全日制,同时强调法学专业。如果没有修改的话,《实施办法》施行后,非法学本科毕业生将不能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了3个报考条件:


①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所以,今年参加高考的同学可能就比较惨了。4月份正式公布《实施办法》后,今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除非本科是全日制法学专业,否则想报考就要继续读个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才可以了。


所以家长们,如果你想让你的孩子们从事法律职业的话,一定要把握机会!


不过《实施办法》似乎留了另一条通道,那就是现役军人。《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现役军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规则,由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另行规定。


具体如何实施,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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