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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伦理学批评关键词与术语汇编(四)

聂珍钊 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 2022-04-24


按语:由中国学者所倡导的文学伦理学批评近年来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讲述中国新故事、展示中国新形象的桥头堡。文学伦理学批评以挖掘中国传统资源、重视中国文化身份、构建中国学术话语为本位,成为新世纪以来中国文论研究走出去最为活跃、影响最大的中国学派之一。文学伦理学批评在国际学术界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还在于文学伦理学批评拥有自己专门的批评术语,这是文学伦理学批评区别与西方伦理批评的一个重要特征。“文学伦理学批评”公众号本期推出“文学伦理学批评关键词与术语汇编”(四),以供中外学者查阅和使用。


文学性(Literariness)

    文学性即文学的本质特征。文学的文学性就是由文学的两个方面构成的,一是文学的形式,二是文学的文学性。文学的形式如小说、诗歌、戏剧等我们在伦理上认同和接受的文学形式,但是有文学的形式并不同于就是文学,因此具有了文学形式的文学只有在获得了文学性之后,文学在真正形成。文学的文学性即文学的本质,也就是决定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本质特征。文学性的前提是文学的形式,只有在获得文学形式以后,文学才能获得文学性。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观点看文学,文学是人的一种伦理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有关伦理的艺术。文学的文学性就是文学的伦理,具体表现为文学的伦理价值和教诲功能。因此,文学的文学性是由其价值和功能决定的,即文学的伦理价值和教诲功能。

 

审美(Esthetic)

    审美是一种心理活动和价值判断。就文学而言,审美主要指读者和批评者对文学作品的阅读和欣赏。审美是一种主观心理活动,审美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产生,审美的主体和客体缺一不可。人作为文学作品的审美主体是唯一的,只有人才能通过阅读和欣赏文学作品进行审美,从中获得审美感受,得到伦理教诲。审美是读者和批评者的主观行为,因此审美是主观的。美是审美的结果,由于审美是一种主观的心理判断,因而美必然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由于审美只是读者和批评家的主观心理判断,而作为审美客体的文学作品是被审美的对象,因此离开了审美主体,审美则不存在,美也无法产生。由于审美是审美主体(读者和批评者)的心理判断,因此审美只能同审美主体发生直接联系,而审美客体只有进入审美过程中时才同审美客体发生联系,建立起审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读者和批评家与文学作品是各自独立存在的,是审美把二者联系越来并都建立起主客体之间的审美关系。对于读者和批评者而言,审美是从文学作品中获取伦理教诲的方法和途径。就美的性质说,美是伦理的。所有的美都是因为审美主体的审美而存在的。审美在性质上是一种审美伦理判断,美与不美都是由伦理决定的而非由形式决定的。所谓的形式美都是个人的经验判断,是进入伦理判断之前的非功利的审美感受。对于审美主体而言,审美就是阅读欣赏文学作品,而通过阅读欣赏可使我们的情感得到升华,得到净化,最终达到伦理教诲的目的。

 

审美价值(Esthetic Value)

    审美价值指的是审美主体阅读、感受、理解和欣赏文学的价值体现。要弄清审美价值,先要讨论审美。审美是一种主观心理活动和价值判断。就文学而言,审美是读者或批评家对文学作品的阅读、体验和欣赏,是读者或批评者的审美而不是文学作品的审美,因此人作为审美主体是唯一的。审美的存在必须有两个前提: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审美主体是人,即读者、批评者、作者等。审美客体是物,即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只有读者或批评家阅读文学作品时,才开始进入审美过程。审美是读者和批评者的主观行为,因此审美是主观的。由于审美只是审美主体的一种心理判断,它同文学作品的关系是审美判断同审美客体的关系,因此文学作品本身并不具有审美能力,不能审美。对于作为审美主体的读者或批评者而言,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就在于能够成为审美客体,为审美提供条件,让读者或批评者从文学作品中发掘其蕴藏的伦理价值。文学的审美是审美主体对文学的欣赏,它通过阅读、感受和品味实现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文学的审美价值同文学的美学价值是两回事。文学的审美价值指的文学作为审美客体的价值,用于审美的价值,而文学的美学价值指的则是文学通过其艺术特性表现出来的伦理价值。审美价值主要讨论读者或批评者在阅读、欣赏和理解文学作品过程中如何得到伦理教诲的问题。读者或批评家通过阅读、欣赏和理解的方法对文学作品进行审美,从中得到的审美感受就是读者或批评者对文学作品进行审美的价值体现。

 

天性(Natural instinct)

    天性即本性,指人的本能。天性是人的自然属性。

 

本能(Instinct)

    指不受自我意识控制的条件反射活动。本能是与生俱来的,但是要在一定条件的刺激下才能出现,如饥饿产生的寻找食物的欲望,口渴寻找饮水的欲望等,都属于人的本能反应。本能是人与其他动物都具有的能力,属于兽性的一部分。人的本能是从猿进化为人之后人身上的动物性残留,是对生存或欲望的不自觉满足,其本身不具有道德性。但是,当无意识的本能转变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的时候,以理性意志或非理性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则进入伦理的范畴。


本性(Instinct)

    本性即本能,指人的自然属性。

 

人性(Human nature)

    人性即人区别于兽而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特性,是人作为人而非兽存在的本质属性,因此人性就是人的本质。人性不是人的本能,是人的道德属性,是决定人能够成为人的美德。人性在人的理性的基础上形成,在伦理选择中不断完善。人性即为善,因此人性与恶相对。在伦理选择中,人的善恶观念开始产生,理性逐渐成熟,人终于认识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人才开始有了人性。人类的生物性选择与伦理选择是两种本质不同的选择,前者是人的形式的选择,后者是人的本质的选择。人类经过伦理选择把自己从兽中解放出来后,人性才得以产生。人性是伦理选择的结果,人性不是人的生物性特征,而是人的伦理特征,因此人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形成的,是教诲的结果。由于人是从兽进化而来,因此人的身上仍然有斯芬克斯因子的残留,即人身上既有人性的存在,也有兽性的存在。人性通过人性因子体现出来,兽性通过兽性因子体现出来。伦理选择的目的就是如何通过人性因子约束和控制兽性因子,使人能够保持人性。人性是就人而言的,即人的人性,它与兽性相对。人性的基础是理性,人性的核心是善,因而人性即人的道德。人性是人的美德,因此人可以有弱点,但人性没有弱点;人可以罪恶,但人性没有罪恶。今人所说人性,并非说人的本性,而是指人区别于兽的本质特征,即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属性,因此人性指的是人的道德。本能是天生的,人性是后天的,需要通过道德修养才能获得。

 

人性因子(Human factor)

    人性因子即人的伦理意识,其表现形式为理性意志。人性因子由人头体现。人头是人类从猿向人进化过程中生物性选择的结果。人头出现的意义首先是人外形上的生物性改变,但更重要的意义是伦理意识的出现。人头对于斯芬克斯而言是她身上具有了人的生物性特征,但并不能让斯芬克斯从本质上同兽区别开来。那么是什么让斯芬克斯同兽区别开来的呢?是人头的理性意识。我们把人头的理性意识称为人性因子。人性因子是控制和约束兽性因子的主导因子。人性因子不同于人性。人性是人区别兽的本质特征,而人性因子指的是人类在从野蛮(Savagery)向文明进化过程中出现的能够导致自身进化为人的因素。人性因子对于斯芬克斯非常重要,正是人性的因子的出现,人才会产生伦理意识并获得人性,使人从兽变为人。人性因子的表现形式是理性意志,其最重要特征就是分辨善恶的能力,如同伊甸园里偷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那样,能够分辨善恶。没有人头,就不可能有人的伦理意识;没有伦理意识,就不能产生理性意志,也不能分辨善恶;不能分辨善恶,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正是因为由人头体现的人性因子的出现,人才能借助最初的伦理意识分辨善恶,从而使人从兽中解放出来,伦理意义上的人才得以诞生。因此从伦理意义上说,人的基本特征是由能够分辨善恶的伦理特性体现的。

 

兽性因子(Animal factor)

    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相对,即人的动物性本能。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不同。人性因子是后天的,是人类理性逐渐成熟的结果,而兽性因子是先天的,是人与生俱来的,因此兽性因子也是人的本能。兽性因子是人的动物性本能的体现,是人在进化过程中的兽性残留。兽性因子属于人身上非人的一部分,并不等同于兽性。动物身上存在的兽性不受理性的控制,是纯粹的兽性,也是兽区别于人的本质特征。兽性因子是人独具的特征,也是人身上与人性因子并存的动物性特征。兽性因子在人身上的存在,不仅说明人从兽进化而来,而且说明人即使脱离野蛮状态之后变成了文明人,身上也还保留有动物的特性。兽性因子的表现形式是自然意志或自由意志。自然意志是动物性本能的表现形式,由于自然意志是自发产生的,因此自然意志也是一种自由意志。人的自然意志或自由意志受到理性意志的制约,使其转变成为理性意志。人同兽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能够通过人性因子控制人身上的动物性本能,从而使人成为有理性的人。同兽相比人有伦理意识,只有当人的伦理意识出现之后,人才能通过理性意志控制自然意志或自由意志。

 

斯芬克斯因子(Sphinx factor)

    斯芬克斯因子来源于有关斯芬克斯的希腊神话,用于解释人在伦理选择过程中善恶并存的现象。“斯芬克斯之迷”常被用来比喻复杂、神秘、难以理解的问题,但是其中却蕴藏着更深刻的含义,即对人的定义的追问。人面狮身的斯芬克斯形象从两个方面阐释了人的本质:一是通过象征强调人在形式上最重要的特点是头脑,而人的头脑实际上是人类经过长期进化而出现的理性,它是决定人之所以为人的决定性因素。二是通过狮身象征性地说明人是从兽进化而来的,人的身上还同时保留着兽的本能。即使人类文明经过伦理选择发展到了今天,人身上仍然带有斯芬克斯的残留,我们将其称之为斯芬克斯因子。斯芬克斯因子实际上是人身上残留的斯芬克斯基因。人身上理性和兽性并存的特点,是由斯芬克斯因子决定的。斯芬克斯因子由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两部分构成,因此它也是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总称。斯芬克斯因子中的人性因子是高级因子和主导因子,兽性因子是低级因子和从属因子,因此前者能够控制和约束后者,从而使人成为伦理的人。文学作品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人性因子同兽性因子的不同组合与变化揭示人的伦理选择过程。人性因子的表现形式是理性意志,兽性因子的表现形式是自然意志或自由意志或非理性意志。在文学作品中,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组合,导致文学作品中人物的行为和性格复杂化。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变化,导致不同的伦理冲突,体现出不同的道德教诲价值。

 

文字(Letters)

    文字即书写符号,指能在书写材料上固定下来的表意符号。

 

语言(language)

    语言是人类用于表达意义和交流的方法。关于语言的定义尽管有许多种,但实际上是一个至今没有解决的问题。就实质而言,学术界的争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认为语言是由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构成的;一种认为语言指的就是我们人类说的表达某种意义的话,即口头语言。争论的焦点在于,语言究竟是专指口头表达,还是包括书写。也就是说,口头表达被书写下来以后还是不是语言。在汉语中,这种争论就表现在语言与文字的关系上,即文字是否为语言。通俗地说,语言就是我们通过发音器官发出的能够表达意义的声音。但是,这还不能够说是语言准确的科学的定义。语言应该这样定义:语言是通过人的发音器官以声音形式表达的脑文本。或者说,语言是通过人的发音器官表达的脑文本的声音形态。如果更简洁地表述:语言是脑文本的声音形态。在录音技术出现以前,具有发音器官和听觉器官的人是语言存在的条件,人一旦死亡或失去了发音器官或听觉器官,语言就不能存在。但是,语言可以通过文字保存下来。当语音转化为表意符号的时候,语言就转变为文字。在现代科学出现之前,语言只能借助人的发音器官表达,借助人的听觉器官接受,借助记忆存储。文字也是一种书写符号。文字出现以后,语言才可以被文字记录并被保存下来。一旦语言被文字记录下来,它就从声音形态变成了物质形态,即文字符号。

 

书写文本(Writing text)

    书写文本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发明了书写符号尤其是发明了纸张之后最主要的文本形式。书写文本以纸张以及其它任何可以用以存储书写符号的材料为载体。除了纸张而外,陶器、甲骨、青铜、竹简、绵帛等物质材料,都可以成为存储书写符号的载体。存储书写符号的方式是多样的,如描画、书写、镌刻、印刷等,都可以成为存储书写符号的方式。脑文本也可以转化为书写符号存储在纸张上或其它载体上,形成书写文本。


电子文本(Electronic text)

    电子文本即数字文本(digital text)指的是那些以数字形式存储的文本。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电子科学的时代,因而也随之出现了电子文本。具体而言,电子文本指以计算机盘片、固态硬盘、磁盘和光盘等化学磁性物理材料为载体的电子文档,它依赖计算机系统存取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电子文本是科学的产物。计算机数字技术出现以后,一切能够表达意义的符号都可以通过电子设备转化成数字存储起来。在现代电子技术条件下对文字符号的数字化处理,构成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储存的是数字符号,因而电子文本也称为数字文本。在电子时代,任何书写符号以及生物形态、物质形态的文本都可以借助输入设备转换成电子文本。20世纪末期以来,众多出版物已经越来越电子化,在出版书写文本的同时,也出版电子文本。即使以前出版的以纸张为载体(介质)的书籍,也可以借助电子技术将书写文本转换成电子文本。

 

脑文本(Brain text)

    它指的是存储在人的大脑中的文本。口头文学的脑文本是人类在发明书写符号并以书写方式存储信息之前的文本形式。通过感知、认识和理解的思维过程,大脑能够将思维的结果作为记忆文本存储在人的大脑中,形成脑文本。脑文本以人的大脑为载体,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形态。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感知和认知,先是以脑概念的形式在大脑中存储,然后借助脑概念进行思维,从而获取思维的结果:思想。思想是大脑在感知、认知和理解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或抽象事物进行处理得到的结果,这个结果只要在大脑中存储,就形成脑文本。因此,脑文本也是以人的大脑为介质存储的思想。从科学的角度说,脑文本是一种供人的大脑运行的运用程序,也是让人的大脑发挥作用的指令。人的大脑类似一台生物计算机的中央处理器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脑文本类似计算机的运行软件。由于脑文本不能遗传,接受者只能借助听觉器官接收发音器官发出的声波,再通过大脑将接收到的声波还原为脑文本存储在大脑中,实现脑文本流传。可见,人对事物的感知、认知、思考和理解,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思想,即脑文本。脑文本是就文本的介质而言的,它是文本的原始形态。在物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出现之前,非物质形态的意识只能以记忆的形式储存在大脑里,构成脑文本。即使在物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出现以后,人对事物、对世界的感知、认知和理解,也是最先形成脑文本存储在人的大脑里。

 

脑概念(Brain concept)

    在脑文本形成的过程中,人的意识、感知和认知首先要借助视觉、听觉和感觉转换成脑概念,存储在大脑里。人听见的声音,看见的图像,感觉到的事物和状态,都可以转换成脑概念,变成存储在大脑中的信息。脑概念还不是脑文本,它只是构成脑文本的基础。脑文本是由一系列脑概念构成的。所有的感知、认知和理解都是通过脑概念进行的,不同的脑概念组合在一起存储在大脑里,就形成脑文本。脑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抽象定义,是用于指称某一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术语。脑概念从来源上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象概念,一类是抽象概念。物象概念是有关客观存在的概念,根据概念的来源被归类到物象概念中,但其性质仍然是抽象的。物象概念的形成要经过感知、认知和理解的过程,也就是从印象到定义而实现理解物象的整个过程。脑概念是思维的工具。能指脑概念和所指脑概念相互组合,构成思维。人的思维过程就是脑概念的组合过程。人的大脑根据某种伦理规则不断对脑概念进行组合和修改,脑概念的组合形式也在修改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不同变化的脑概念组合过程,就是不同的思维过程。人的思想是应用脑概念进行思维的结果,思想的存在形式就是存储在大脑中的脑文本,是按照某种伦理规则建构的能够表达明确意义的脑概念组合。脑概念组合过程的完成,意味着人的思维过程的结束,思维过程的结束产生思想,形成脑文本。

 

注:原文请参见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45-282页。

作者介绍: 聂珍钊,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外国文学学会副会长、国际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会副会长、中美诗歌诗学协会(UPenn-based)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外国文学学科评委。1994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代表性学术专著《悲戚而刚毅的艺术家:托玛斯哈代小说研究》和《英语诗歌形式导论》分别获教育部首届和第五届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代表性学术论文《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获教育部第六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一书入选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并获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外国文学史》第一首席专家,华中师范大学国家精品课程及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外国文学史》负责人,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文学理论与批评经典译丛总编。目前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文学伦理学与文本研究。聂珍钊教授的突出贡献在于其创立了文学伦理学批评,是这一批评的创始人和奠基人。国际权威人文杂志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TLS)和多家著名学术期刊如arcadi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iterary Culture(德国)、CLCWeb-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Culture(美国)、《哲学与文化》(台湾)等,也纷纷推出专刊或发表评论文章,对文学伦理学批评进行评论及研究。

责任编辑:张连桥/审校:杨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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