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全面筛查上网裁判文书问题,存在低级错误的要问责
通知强调,案件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应明确其所在审判团队、所在部门和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
新京报快讯:个别裁判文书存在的低级错误往往引发关注和诟病。针对这一情况,最高法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存在多处瑕疵和低级错误的文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级法院审管部门要协同监察部门严肃处理问责。
裁判文书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载体,是明确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最高法日前下发的《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指出,个别法院个别裁判文书存在明显低级错误,反映出个别法官工作作风不严谨、工作态度不扎实、职业能力有欠缺,也集中反映出有些法院裁判文书审核把关机制不健全、文书上网管理制度有疏漏、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个别裁判文书质量不高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裁判文书各种错误反复发生。
通知强调,案件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应明确其所在审判团队、所在部门和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加强常态化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工作,一经发现存在多处瑕疵和低级错误的文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协同监察部门严肃处理问责。
通知要求,要大力推广裁判文书智能纠错软件的安装和应用,将智能纠错与人工审核有机结合,从源头发现问题,有效辅助法官及时发现和纠正文书低级错误。各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组织、指导辖区法院全体法官,充分依托文书纠错等技术软件,对承办的已上网裁判文书进行全面筛查,对筛查中发现问题的裁判文书,要及时纠错整改,消除隐患。
另据最高法审管办负责人介绍,最高法正在组织开展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并从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证据分析和事实认定、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裁判主文和实体处理等方面,认真查找裁判文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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