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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机关发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三十条工作新举措

华辩网 2020-02-19

去年,广州警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了3批共35条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措施,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广州民营经济发展,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江华为班长的广州市公安局党委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从简化行政审批、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治安环境、规范执法办案、加强“警企”沟通等五个方面发力,制定了《广州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三十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营商环境。

据悉,广州警方这次推出的30条工作措施有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强。30条工作措施每一条都是围绕民营企业发展实际来考虑,立足“关心、支持、服务”民营企业而制定。

二是内容丰富。30条工作措施既有涉及行政服务方面的,又有涉及执法管理方面的;既有政策性指导,又有刚性工作措施。

三是实用惠企。30条工作措施中的压缩办事时限、精简材料、优化服务、规范执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加强警企沟通等工作,对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推出后企业将得到实惠。

30条工作措施共分为五大类

第一类是进一步简化和加快行政审批流程,共有10条,分别是集体户口申报,人才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外国人签证,出入境商务备案,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公章刻制备案,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网站备案,技防企业相关资格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申请。

第二类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共有6条,分别是提供窗口办事便利,推广机动车登记站社会化服务,推动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依法上路,方便保安服务企业对保安员从业资格查询,减轻寄递物流企业数据录入工作负担,开通网吧“电子身份凭证”登记上网服务。

第三类是进一步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共有6条,分别是切实做好民营企业的报警求助,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等涉黑恶犯罪活动,依法侦办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企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民营企业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

第四类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共有4条,分别是坚持依法全面平等保护,依法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

第五类是进一步畅通“警企”沟通渠道,共有4条,分别是推行便企利企网上服务,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微信群,建立“警企”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畅通反映投诉渠道。

广州警方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推出《广州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三十条》为抓手,始终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工作,确保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使民营企业的获得感更加充实。

广州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三十条

为更好促进广州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央、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广州实际和公安机关职责,特制定以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

进一步简化和加快行政审批流程

1.集体户口申报。1)符合设立集体户口的民营企业申报集体户口时,无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办结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2.人才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在我市民营企业服务的外省户籍人员,如属于优粤卡持有人,在广州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无需提供居住证。

3.外国人签证。1)进一步下放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权限,在我市民营企业外国人签证可在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等7个所在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签发。(2)在我市及粤港澳大湾区其他8个城市、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的民营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可在广州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4.出入境商务备案。(1)广州市“人才绿卡”(主证)持有人在穗创业(持卡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的,其所办的在穗企业可按需申请香港、澳门商务报备,不受纳税额限制,免年审。(2)广州市总部企业按需申请香港、澳门商务报备,不受纳税额限制,免年审,备案人员提交社保或劳动合同即可,免居住证。(3)启用新的往来港澳网上商务备案系统,企业可在网上远程自助办理商务签注备案登记服务。

5.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1)民营企业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城市道路类型的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无需民营企业提供道路修复方案、交通流量评估报告等两项材料。(2)工程建设项目城市道路类型的“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与住建部门“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在广州市的统建系统完成对接后,可以实现同一系统办理,审批流程实现“全网办”,当事人无需到公安机关窗口办理。(3)政府投资类项目、社会投资类项目中城市道路类型的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时间,分别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

6.公章刻制备案。(1)民营企业办理公章刻制备案事项,将原来的“刻章”和“备案”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经营刻章企业在完成刻章后依托管理系统代企业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备案信息,无需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备案。(2)民营企业刻章备案的办理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

7.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公安机关通过省级共享平台或省级部门间数据接口获取保安服务公司备案信息,为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审核后,无需再亲自到公安机关备案;对于获取信息不完整的,由公安机关通过事后监管上门了解信息,确保实现零跑动。

8.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网站备案。精简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网站备案材料,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网站备案备案时无需提交网络拓扑图、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压缩网站备案审核时间,把非交互式网站的备案审核时间从30日压缩至15日。

9.技防企业相关资格申请。(1)新成立的技防中小民营企业申请四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换证情形除外)时,无需提供“公司企业人员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只需提供“公司企业人员从劳动合同签署日下一月起缴纳社保的证明”。(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二级初审时限从原来的15日压缩至9日,三、四级审批时限从原来的20日压缩至12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5日压缩至7日。

10.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申请。(1)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0天压缩至5天。(2)实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办”,申请单位可通过手机APP网上办理。

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11.提供窗口办事便利。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不断优化和规范窗口办事流程,为民营企业到公安机关车管、户籍、出入境等窗口办事提供便利。

12.推广机动车登记站社会化服务。在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成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站点下放机动车核发临时号牌、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办理权限,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13.推动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依法上路。协同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行业协会推进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依法上路工作,先行在海珠、白云两区开展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依法上路试点工作,建立全市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依法上路规范化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依法上路。

14.方便保安服务企业对保安员从业资格查询。免费推广保安员从业资格查询系统。保安服务企业自行安装该系统客户端,即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查询拟聘及在岗保安员是否具有保安员从业资格相关信息。

15.减轻寄递物流企业数据录入工作负担。将广州市寄递物流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寄递物流行业系统、寄递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等系统互相连通,并整合实时业务数据及安全监管等功能,避免企业重复录入业务数据。

16.开通网吧“电子身份凭证”登记上网服务。网民在微信上注册“微信网证(电子身份凭证)”后,无需带身份证即可用“电子身份凭证”在网吧登记上网,便于网吧为网民提供上网服务。

进一步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

17.切实做好民营企业的报警求助。对民营企业的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查。

18.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等涉黑恶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铲除垄断市场、暴力胁迫等性质的黑恶势力和犯罪团伙,坚决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19.依法侦办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对于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民营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办、依法处理,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20.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制假售假贩假等犯罪行为,维护民营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

21.严厉打击涉企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加强对涉企电信诈骗、盗窃案件的侦查破案及追赃挽损,对涉企电诈案件中涉案账户快速冻结、止付及快速返还被骗款项,减少企业单位损失,维护民营企业财产安全。

22.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民营企业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对于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害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以及抢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等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办理,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

23.坚持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对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地域的企业实行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坚持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与合法利益的保护,坚决防范和纠正选择性执法行为。

24.依法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1)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2)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3)对企业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4)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尽快进行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及时解除措施。

25.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1)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要根据案件情况把握方式方法,注重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对涉案的民营企业人员,应当综合考虑其行为性质、危害程度以及配合侦查的态度等情况,依法准确适用强制措施。(2)对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遇有企业重要经营事项或重大决策时,在不妨碍侦查活动的情况下,可在公安机关监督下,进行一定的经营管理行为。

26.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1)准确认定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等法治原则公正处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2)对认定犯罪证据不足的,坚持疑罪从无。(3)对符合法定撤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撤案,防止案件久拖不决。(4)对违法经营,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进一步畅通“警企”沟通渠道

27.推行便企利企网上服务。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开设民营企业相关政策查询、线索举报、审批事项申报等服务功能。

28.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微信群。社区民警建立由辖区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服务企业微信群,加强和密切与企业之间日常沟通和动态联系。

29.建立“警企”共建共治共享机制。(1)加强涉企典型案事例研究,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主动向企业通报涉企案件情况并提出建议。(2)加强对民营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引导教育,组织对民营企业及其员工开展有关金融风险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民营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3)加强对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引导民营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指导民营企业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减少民营企业安全风险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30.畅通反映投诉渠道。(1)建立涉企信访受理登记、交办督办、告知反馈制度,对民营企业投诉反映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按时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2)畅通110、12389等警务反映投诉渠道,对公安机关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企业利益的反映投诉,实行24小时受理,迅速调查处置,及时反馈。

来源:广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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