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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公诉人讲述:如何阅卷
阅卷是公诉人的基本功,也是公诉工作的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将刑事案件卷宗比作陶泥的话,优秀的公诉人可以将它“生成”精美陶器。阅卷不得要领,抓不住要害,导致对事实证据“生吞活剥”,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对证据拎不清、讲不明,不可避免地会滥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时甚至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活生生地“整”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观见之于客观,这些都会比较直观地在审查报告中得到“映射”。比如其审查报告一般只有证据的罗列与堆砌,证据分析要么惜墨如金,要么照抄套话,乃至毫无章法,令人感到不知所云。笔者从事公诉工作多年,加之多年案件质量评查的从业经历,有了多看多评他人阅卷的机会,因而对公诉人阅卷之重要的体味更深。
作者:冯丽君,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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