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陈兴良:非法经营罪范围的扩张及其限制
摘要: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中一个重要罪名,由于《刑法》第225条采用了兜底条款的立法方式,使得非法经营罪具有口袋罪的特征。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违反行政许可的经营行为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并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由此而使得非法经营罪的范围大为扩张,非法经营罪沦为《行政许可法》的刑事罚则。行政许可中存在普通许可和特许之分,违反普通许可只是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只有违反特许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违反国家规定要件。因此,违反普通许可行为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违反特许并且符合《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实体要件的情况下,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违反行政许可;兜底条款;罪刑法定
目 录
一、行政审批改革背景下非法经营罪的范围限缩
二、《行政许可法》颁布后非法经营罪的范围扩张
三、以行政许可的性质限缩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范围
四、违反行政许可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的法理考察
结语
一、行政审批改革背景下非法经营罪的范围限缩
二、《行政许可法》颁布后非法经营罪的范围扩张
三、以行政许可的性质限缩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范围
四、违反行政许可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的法理考察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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