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取经(下篇):沙县七大创新突破显著提效、优化服务
背景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推动林权类不动产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随着以明晰产权、扩大权能为核心的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林权市场流转日趋活跃,登记业务需求大幅增长,登记机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受到考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适应林业发展改革需要,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的函》,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确定沙县为改革试点县。试点工作受到高度重视。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试点多次受到习近平总书记、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自然资源登记处处长申胜利、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林辉等领导带领的调研组的肯定。本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取经》(上下两篇)将梳理沙县试点的改革思路和实际效果。
下 篇
七大创新突破
01
林权权籍调查服务前移
将权籍调查工作前移到林地发包前,村委会(发包方)代替承包方提前完成了权籍调查工作,大大缩短签订合同到登记的时间,避免以往因权籍调查滞后导致需要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改变以往林权发包、权籍调查、林权登记“单兵作战”模式,促进三者工作协同联动,让管理更合理,服务更便捷。
02
创新权籍调查全流程管理
本次试点加强了林权登记和林业管理的衔接,优化工作流程,将林权权籍调查工作纳入林权登记的业务流程,明确林权权属调查职责界定,统一林权权籍调查标准。群众在申请办理林权登记时,一次性提交林权权籍调查和登记申请材料,自然资源部门借助信息化手段完成权籍调查后,直接将权籍调查成果作为登记申请材料,并据此进行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实现林权登记流程闭环。
03
移动端软件辅助林权权籍调查
技术支撑单位从大量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经验沉淀中创新方法,研发出了林权地籍调查信息化产品——移动端林权信息采集软件:
集“数据采集”、“图形绘制”、“底图叠加”、“3D模型”、“成果导出”、“安全锁”等功能于一体。
以平板电脑为载体,实现数据采集快速、图形采集精准、数据采集便捷的效果。
解决林权权籍调查难度大、周期长、费用高,局下属自然资源所林权地籍调查人员不足、部分人员登记业务不熟的问题。
沙县林权登记工作依托该软件,严格遵循权籍调查技术路线,充分利用现有林权地籍调查数据和登记数据,采用高清影像图、地形图、林权宗地图、生态红线图、“三调成果等基础数据设计工作底图,实现绘制的宗地图形与基础数据叠加,并清晰分辨出叠加效果,对重叠压盖、超出非林地边界及时作出调整,再结合3D模型,使内查为主,外查为辅提升到更高层次。在数据安全方面,软件设计安全锁,非内部人员无法使用。
2019年12月,该软件在全县成功应用,其稳、快、精、简等特点,获得一线工作人员的肯定。
实地测绘案例显示,移动端林权信息采集软件测绘精度完全满足林权调查需求,并且相比传统的林业站GPS手持机调查、第三方RTK工具测绘模式,可显著降低外业工作量和调查难度,有效提升调查效率、提升调查质量。
点击放大查看沙县模式、林业站GPS手持机调查模式、第三方RTK工具测绘模式对比
另外,从长期累计投资概算方面来看,移动端林权信息采集软件由于无需每年投入第三方调查经费,可明显节省政府财政支出。
04
林权信息共享
严格认真贯彻落实“国办8号文件”,建立不动产部门与林业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林权信息共享系统,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林业交易审核管理信息与不动产林权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解决管理对接难、一事多办等问题。
05
实现合同网签管理
通过试点与林业部门共同拟定符合管理和登记需要的林权承包(流转)格式合同文本,在系统中增加合同网签管理业务功能,统一提供标准电子合同模板,双方只需录入林地承包、林权流转等主要信息即可打印标准合同,形成合同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管理,促进了基层档案电子化。
06
信息化向乡镇延伸
在自然资源所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自然资源所参与审批流程,把不动产登记平台,林权信息共享平台延伸至乡镇,赋予乡镇相关人员权限,群众直接在乡镇自然资源所即可申请不动产登记,为群众提供不见面审批等便民利民服务。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林名堂副处长(中)在沙县高桥自然资源所了解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受理情况(来源:海峡资源报 记者 郑与国)
07
实现林权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
在银行增加林权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降低抵押人与银行工作人员办事成本,缩短办事时限,实行一点受理、审核、放款,真正实现林权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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