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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66条!云南省首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7月1日起施行

云南发布 2020-08-29


6月28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为云南明确了新定位、赋予了新使命。努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省委、省政府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和要求作出的重大部署。


五年来,云南紧紧围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


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特别是缺乏统一的法规制度文件来统筹规范和约束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和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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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从起草到审议通过
历时一年多
终于迎来了正式颁布实施
云南
成为继贵州、青海、福建、江西之后
第五个制定出台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省份


《条例》是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首部全面、综合、系统的地方性法规,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重要主张体现为法规规定,通过立法方式回答了为什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怎样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践问题。《条例》的出台对于统筹全省生态文明领域制度创新和法治建设,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于推动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加快构建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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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共设
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治理、
促进绿色发展、促进社会参与、
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
8个章节,共66条
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
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各方面和全过程


《条例》全文戳这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


把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推动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都规定在《条例》之中


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新部署和新要求。把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推动乡村振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两型三化”产业体系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以及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等工作部署,都规定在《条例》之中。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察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


明确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责任主体。在党的领导下,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察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州(市)、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协调机构,具体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应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普及、引导等工作。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住宅小区的村规民约或者自治公约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自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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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生产、生活三方面的重点任务


从空间管控入手,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通过构建云南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和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旅游等重点领域的节能低碳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促进社会共同参与。


明确了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


规定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人才引进和培养、信息化建设等保障内容和相关监督措施,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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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在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
云南主要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
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增加到39个。强化“一张蓝图”管控,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划定生态红线,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达到11.8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9%。


统筹推进八大重点产业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加快烟草、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构建“两型三化”产业体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绿色能源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45%,居全国首位。深入推进普洱市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4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1个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3个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1个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创建了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政府命名了20个“美丽县城”和21个“云南省特色小镇”。


坚持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印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8个标志性战役的作战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调度实施情况,加强督查督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19年底,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1%;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I—III类水体比例达78%,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到4%;全省森林覆盖率突破62%。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出台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2014年以来,召开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12次,累计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130项。


睡美人静卧滇池畔


《条例》实施后

对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有什么推动作用?


云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突出重点实施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8个标志性战役,同时还要协调推进城市扬尘和油烟管控、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垃圾分类处理、开展生态创建等工作。


《条例》涵盖了云南省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任务,如,要求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对加强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管理体制,建立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等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2020年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条例》的出台,将云南省污染防治攻坚的任务体现为法规规定,进一步压实了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责任,为云南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基础、法制保障,对进一步形成污染防治攻坚合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普洱洗马湖晚霞


《条例》实施后

云南将如何进一步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条例》明确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条例》也规定了各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二是制定印发《云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促进《条例》落实。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健全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



洱海与蓝天白云


《条例对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

自然保护地体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云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工作情况如何?


截至目前,云南省已划建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矿山公园、沙漠(石漠)公园、水利风景区及国际履约的自然保护地等11类360处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达8294.60万亩,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基本建立了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为了推动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设置,建设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创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体制机制,云南省启动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相关工作。
一是优化了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2018年,通过新一轮机构改革,将原来分散在环保、水利、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统一整合到林草部门,从根本上解决了自然保护地管理交叉、“九龙治水”的现实问题。
二是开展了自然保护地现状评估。摸清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家底,准确掌握空间重叠情况、建设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为云南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
三是全力推进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不断创新国家公园运行机制,着力强化国家公园监督管理,全面理顺普达措国家公园的管理体制。目前,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普达措国家公园成为中国国家公园的一张独具特色的闪亮名片,为我国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贡献了云南智慧和云南经验。
四是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修订有关法规规章,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初步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争取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建成云南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18%以上。这些目标的实现将为我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的生态资源基础。
五是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建立了全省自然保护地边界数据库,夯实了自然保护地依法管理和国土空间科学管控的基础。
六是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通过对同一区域内交叉重叠,以及同一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进行合并重组,分类、分级、分区设立自然保护地,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功能定位、范围与管控区划,解决保护管理分割、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问题,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为此,云南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自然保护地专家库,制定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空缺分析技术指南》《整合优化技术指南》等技术规程,科学指导各地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目前,已完成16个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待省级审查后形成《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上报国家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


更多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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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李柯蓉 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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