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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云南问责43个单位167名责任人

云南发布 2020-09-19

8月25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
问题整改情况如何?解决了哪些突出问题?
和小布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云南省目前已经完成41个整改问题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主任曹俊介绍,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2个整改问题中,云南省目前已经完成41个,另有1个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剩余10个中长期事项正在按计划进度有序推进。

在2016年的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1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共问责30个责任单位、79名责任人。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8个问题中,目前已完成整改43个,正在整改15个。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问题和洱海生态环境责任追究案件,共问责43个单位、167名责任人。
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方面,2017年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细化整改事项771项,完成整改620项,正在整改151项。各州市对8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卷共问责责任单位83个、领导干部293人。

2019年10~12月组织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共向昭通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丽江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普洱市、曲靖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等8个州市党委、政府反馈问题28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21个。

2020年以来全省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部分区域水环境形势严峻,3~4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察组对西双版纳州、临沧市、红河州、文山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目前各个州市正按照督察意见进行整改。6月,对玉溪市星云湖、杞麓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专项督察意见已经反馈被督察州市,正在推进整改。



关于督察整改成效




督察整改成效方面,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面提升了治湖思路,云南提出了“五个坚持”“四个彻底转变”。

    从2018年起,云南每年安排37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较2016年增长约4倍。

全省建立了牵头单位负总责,责任单位负全责的整改分级负责制,细化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机制。出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规定(试行)》,制定《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云南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打造“抚仙湖生态圈”,打响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截至目前,云南6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成立管理机构,约14.8万辆黄标车完成淘汰,6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建设。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滇池流域、洱海流域率先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2%,城镇建成区、A级景区全部消除旱厕。

2019年,云南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1%,位列全国第三。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标,保持Ⅲ类以上水质。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2.4%。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被加快补齐,云南的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资料: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员:周子健摄影:杨峥 孙晓云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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