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洗钱案】王水明被捕大量加密货币被转移!申保释再被驳回
10名涉及28亿元洗钱案的被告自面控后都无法获得保释,被告之一的王水明再次向高庭申请推翻现有无保释庭令,同样被驳回。庭上也揭露,王水明准备对洗黑钱控状进行抗辩。
高庭法官洪承利10月12日听了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定,法庭谕令王水明(42岁)不准保释候审的决定,没有对他造成不公平。
被捕后大量加密货币被人转移
法官:显示或有潜逃人脉与资金
尽管王水明坚称自己没有潜逃风险,但法官并不同意,且指王水明与家人是在2019年才移居新加坡,他既不是新加坡公民也非永久居民,并且持有多国护照和在海外有大量资产等。同时,当局发现,在王水明被捕后,属于他的大量加密货币被人转移,这反映王水明或可轻易得到协助他潜逃的人脉与资金。
法官也提醒王水明,除非情况有变数或出现任何新信息,他不应在没有充分理据的情况下,一而再向法庭提出同样申请。王水明是10名被告当中,至今针对无保释庭令“上诉”至高庭的唯一一人。随着王水明这次的保释申请又被驳回,他将继续还押监狱候审,他的洗黑钱案将在10月27日进行审前会议。
这起在8月16日爆出的案件,是新加坡历来规模最大的洗黑钱案,涉案款项至今已达28亿元。同天晚上,共10名被告被控上法庭,有着土耳其国籍的王水明(42岁)是其中一人,他也是遭起获最多资产的被告之一。
王水明(档案照)
王水明面对一项伪造文件控状,以及四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指他的银行户头有约242万元赃款,全部或部分是在中国非法放贷所得。
王水明与其他被告面控后,控方援引刑事诉讼法第238(3)节条文,申请将所有被告继续还押中央警署协助调查。因不满国家法院还押被告的裁决,王水明通过提出刑事检讨的方式,向高庭申请推翻庭令但被驳回。刑事检讨指的是,申请检讨国家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发出的指示或庭令。
上个月29日,控方以王水明在海外有3550万元资产、和妻儿都持有土耳其、中国和瓦努阿图的护照,以及与三名在逃嫌犯有联系等理由,向国家法院申请不让保释,而是还押监狱候审(no bail order),获得法官批准。
王水明代表律师建议
戴电子追踪器和闭路电视全天候监控
王水明不满庭令,10月13日通过德尊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庆健向高庭提出刑事检讨,要求撤销国家法院发出的还押庭令。黄庆健指出,除了控方的凭空指控,没有任何具体证据指向王水明有弃保潜逃,或不打算出庭面审的风险;事实上,王水明已准备对他所面对的控状抗辩。
黄庆健建议,当局可安排王水明在保释期间戴上电子追踪器,同时设置闭路电视系统对他做全天候的监控,如此一来可消除当局担心王水明潜逃的疑虑。他强调,法庭在决定是否批准一名被告保释时,应在确保被告出庭面审与假定他无罪和有权享有自由之间取得平衡。
控方则驳斥,若王水明被判洗黑钱罪名成立,他料将面对相当长的监刑,而这足以促使他想要潜逃。控方也指出,过去曾发生过被告为了潜逃而试图破坏电子追踪器的例子。如果允许被告保释在外,可能存在他尝试毁坏证据或与其他人串供的风险。早前过堂聆讯揭露,王水明除了与另两名被告苏宝林和苏海金有密切联系以外,还与三名在逃嫌犯有关联,其中一人是他的亲兄弟王水挺,另一人则是他的亲戚。
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场并指出,尽管控方未提供与王水明有关联的所有嫌犯名字,但法官认为这是因为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控方须对一些信息保密的做法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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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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