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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百项红利㉛】进口货物“汇总征税” 让企业“便”“利”双赢

福建商务 2023-11-16


2015年7月,海关总署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进口货物“汇总征税”新运作模式。


以往,海关对企业进口货物征收关税,都是采取“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企业进口的每批货物,都必须把关税结清,才可以出关提货。而“汇总征税”模式,则允许企业凭借商业银行出具的关税保函进行报关,不必批批货物缴税,到月末或季末按期集中结算缴税。通俗来讲,就是关税从原来的“批结”,改成了“月结”或“季结”。这对于进口货物批次多、税额小的企业来说,受益最大。



A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由于内部请款流程需要较长的时间,如果按直接纳税的方式向海关缴纳货物税款,货物的通关时效就比较滞后,并造成资金周转压力。在福清海关的帮助指导下,A公司顺利向银行申请了汇总征税保函,保函在货物进口前申请完成,以往需要几天才能完成税款支付并放行的货物,现在基本可以做到24小时内完成申报放行,有效满足了企业的生产需求。


汇总征税政策是海关改革在缴款程序上做的减法,对我们企业而言,却是在通关效率上做的加法,公司犹如手持一张通关信用卡,不仅省去了逐票请款付税的耗时,压缩通关时间提升了通关效率,也盘活了公司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A公司负责人表示。



点评

“逐票征税”模式下,每票税款,企业要走财务请款手续,海关要走税款入库手续,双方都费时耗力。而汇总征税“一份保函,全国通用”“担保额度自动循环使用”的特点,非常适合那些进口货物票数庞大、报关频繁的企业。这项改革使得企业提货清关速度更快、资金使用效率更高、贸易风险更低,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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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陈德提 郑妩艳

供稿 | 自贸综合协调处 自贸政策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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