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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周总理谈喝酒

王殊 走近外交 2024-03-01

作者:王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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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外交家,历任苏皖边区教育厅编审室编审,华东野战军卫生部医学院教员,新华社第三野战军总分社记者,新华社中国人民志愿军总分社记者,新华社国际部南亚组副组长,新华社驻巴基斯坦、几内亚、加纳、马里、古巴、联邦德国分社记者,驻联邦德国大使馆参赞、大使,《红旗杂志》总编辑,外交部副部长,驻奥地利大使兼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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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因北京和其他城市不断发生的醉驾造成伤亡的事件,我又想起了已离开我们多年的周总理。他生前反复提出“喝酒要自律”的警告,并且做了不许醉酒和不准劝酒的规定。现在重温这些讲话与规定,是多么重要。

建国初期,周总理看到有关个别外交官喝酒过量造成不良影响的报告后,严厉批评了这些外交官,并且作出了“外交外事人员喝酒不准超过本人酒量的1/3”的规定,通报国内外各部门切实执行。

当时,我在新华社工作,就听到了这个规定的传达。后来我到国外担任常驻记者时,又向我传达了各种外事纪律,包括这个规定在内。在上世纪70年代初,我调到外交部驻外使馆工作,与一些同志在学习各方面外事纪律时,也讨论了这个喝酒的规定。


我到外交部工作后,听周总理讲话的机会就多了。参加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召集的小会时,大家就同总理谈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有一次,不知是谁提到了喝酒的事,周总理说:

“酒可以喝一些,但不宜过量。在外交场合,不能超过本人酒量的1/3,这是外交外事纪律。即使在日常生活中,在家里,过量也不好,不但伤身体,而且容易误事,甚至引起不愉快的事,损害家庭和亲友之间的和气。无论如何,喝酒一定要注意自律。”

后来,我曾多次听他讲“喝酒不能过量”的话。

1950年2月14日,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在《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上签字。


有一次,他还谈到了在莫斯科的经历。1950年初他到莫斯科谈判和签订条约。当时,毛主席已在莫斯科。斯大林常在半夜过后打电话来,请毛主席和他过去。

开始主席和他以为要讨论什么事,去后才知道是喝酒。大餐桌上摆了很多的酒,食品也很丰富。参加者是一些领导,也不谈什么事,就是喝酒说闲话,喝到天亮才醉醺醺地回家睡觉。周总理说:

这样喝酒,不但伤身体,而且影响工作;我们不管哪一级领导,喝酒都要自律,而且做下级的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领导,让他们少喝酒,更不能喝醉酒。

我还在一次小会上看到周总理严厉批评一位外交官。因为他给一个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劝酒,导致后者喝多,开车回使馆时出了车祸,还伤了路人。周总理生气地说:

这是严重违反外交纪律。以后一律不准劝酒,包括外国人和中国人在内。

我们的同志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劝酒、灌酒,还比谁喝得多,不少同志身体喝坏了。而且,不但给中国人劝酒,还给外国人劝酒,造成有的外国人开车回去出了车祸,影响很坏。

我曾在驻欧洲的使馆工作多年,深知当地警局和法院对酒驾特别是造成伤亡的事件处理很严,一般人都不敢违反。



我们使馆举行宴会或招待会时,不少客人向我们致歉,说他们要开车回去,不能喝酒或者只能喝一点啤酒或葡萄酒。有些喜欢喝中国酒特别是烈性酒的客人,大都是乘出租车来回,或者开车来,停在附近的车场上,乘出租车回去,第二天一早再来取。我们参加当地的宴会或招待会时,主人都不给我们劝酒,任客人能喝多少就喝多少。

过去,我们都没有汽车,参加公家或私人的宴请后乘本部门的汽车或搭公交车回家。现在,很多人都有了汽车,醉驾车祸的事件就大大增加了。因此,重温周总理当年喝酒要自律的讲话和所作的各种喝酒的规定,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 END —


文字 | 《新湘评论》王殊    图片 | 网络

编辑 | 走近外交 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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