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5斤芹菜和6.6万人民币这两个数字在放在一起,你会联想到什么?
注意,这不是旅游景点的天价海鲜,也不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天价切糕,而是一张罚款单。个体户罗先生从农贸市场一个农户手中购入了7斤芹菜,其中有2斤被榆阳区市场监管局拿走提取检验,而剩余5斤则被罗先生以每斤4元的价格售出,一共收入20元。
一个月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罗先生,称芹菜中有一项指标超标了。因为芹菜已经售出,无法追回,而罗先生也无法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以及发票,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查验义务,榆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6.6万元。
因为5斤芹菜,被罚款6.6万元,这对于像罗先生这样的个体户来说,是一个无法承担的天价。据了解,罗先生一年的利润只有七八万,交完了罚款,一年等于白干。
20块钱的案值罚6.6万,一下翻了3000多倍,直接把人罚死了。惩罚如此不当,实在令人难以接受,也难怪要被大家骂的狗血淋头。而且据调查显示,因几十块的案值被罚数万元的情况还不止罗先生这一例。
2021年以来,该局对小微市场主体罚款超过5万元的食品安全案件就有21起,案值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罚款数额与违法所得的比例达到100倍至200倍,个别案件甚至超过3000倍。
你没看错,法律条文这么写的,罚6.6万确实合法。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网友为罗先生两口子叫屈。
到底是为啥,让本应该是潜在受害者的老百姓,纷纷跟售卖农药超标蔬菜的商贩共情?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件事不符合老百姓的朴素认知。
罗先生售卖的芹菜确实有问题,但问题的根源不在罗先生而在上游供货商而上游供货商的不合格菜品为什么能进入农贸市场售卖?本质上还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利的原因。可现在这两者所犯的错误却要罗先生一个人来埋单,这显然非常合不合理的。
问题的源头根本不在罗先生这样的下游经销商身上,你就算是罚死他,对于食品安全大环境的促进作用也是微乎其微。
食品安全固然重要,但是惩罚也要罚的对,罚的准。当受保护的一方都觉得罚的冤的时候,那制定规定的人就该好好琢磨一下问题的真正所在了。
现在国务院督查组已经对此展开了调查走访,那么就让我们静候佳音,希望能够看到不合理的法规被整改的一天。
执法需要温度,需要关怀,不要总盯着老百姓的那点错漏意图从中获利。
(防失联+1580404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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