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律师函》:一封合法的恐吓信
其实,所谓律师函,实际就是一封恐吓信,以让对方卷入法律纠纷相威胁。大体格式如下:
(解读:你丫我丫=你方我方;坏事= 侵权or违约;不爽 = 权利受侵害;把柄 = 证据,(也包括对法律程序的了解以及其他具有的法律资源等);怎么怎么地 = 赔偿or停止侵害;告 = 起诉。)
二、律师函的作用 |
2、在所发生的纠纷没有提起诉讼与仲裁之前,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在担保业务中发生的纠纷,是很麻烦的,追偿借款涉及到很多方面,因而及时顺延诉讼时效是非常必要的。
3、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说不能及的。
三、律师函具备的内容 |
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
四、律师函的使用 |
聘请律师发送律师函对当事人解决纠纷是非常便捷而且成本低廉的。是正式司法程序启动前很有必要选择的一步。特别是在这个信用社会,律师函的威慑力越来越明显。
显示操作中,律师函多为催收欠款,债权人委托律师向债务人发出的,同时它也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必要准备,可以引起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对于权利人事后向法院起诉时效中断作为保障。
五、律师建议 |
转发分享是最大的支持 !
文章来源:民商事法律帝国 成都夏虎律师团队【版权声明】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文章和视频,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