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什么样的老师才是真正的老师?
我一直在寻找真正的老师。
我不遗余力地在探访他们的身影,观察他们教学的方式,并从中得到无穷的乐趣。我一听说谁是“大师级”的老师,就设法溜进这位老师的课堂上旁听、观看。若是不得其门而入,也设法问学生,看这位老师是怎么教的,他成功的地方在哪儿。
因此,多年来,“教学观摩”一直是我最大的喜好。好比看精彩的运动比赛,绝无冷场。至今,这种观察的兴味仍不减当年。
有的只是二流老师,但是舌灿莲花,机智幽默,因此留给学生至为深刻的印象;有些则是颇负盛名的学者,但是不算是特别好的老师。
但是,学生总可以识别出一流老师。第一流的老师并不经常广受欢迎,事实上,大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并不一定能对学生造成冲击力。
但是,如果学生谈到上某位老师的课:“我们学到很多。”这样的话可以信赖,因为他们知道什么样才是好老师。
我还发现,“老师”实在是不易定义。或者说,“教学得力的因素何在”这样的问题,是没有答案的。我从未看过做法完全相同的两个老师,每个老师都有其独特的表现方式。
使一个老师成为第一流的方法,似乎对另一个老师来说完全没用,而另一个老师或许也不会采用这种方式。这种现象真令人困惑,至今我仍大惑不解。
现代舞大师玛莎•格雷厄姆(Martha Graham)是一位很厉害的老师,不管是初学者或是卓然有成的舞者,她都教得很好,而且用的是同一套教学法。
有些老师比较会上大班课,在众多学生的面前讲课。富勒的课堂上足足有2000个学生,大家可以连续7个小时目瞪口呆地听他讲课。
好老师就像是节目主持人,他们需要观众。还有的老师是用书写的方式教学,而不是用口语。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美国将领马歇尔就是一例,通用汽车第8任总裁斯隆也是。斯隆的书信,也汇集在他再版的书《我在通用汽车的岁月》(My Years with General Motors)当中,此书也是教学的大师之作。
当然,教给我们基督教传统的老师圣保罗,也是最伟大的老师,他是以书信教导后人的。
表演者的能力和教师的才能,似乎没有什么相关;研究学问与教学,或是技巧与教学之间,也没有关联。
奥本海默是卓越的管理人才,却未能跻身于相对论、量子物理和原子物理的伟人之列,但他却是个天才老师,激发年青一代美国物理学家的创造力,使他们发光发热。
像我这样对物理一无所知的人,聆听他在普林斯顿的讲座,也觉得眼前像是浮现出了壮丽的高山、大海。
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在维也纳时,也受教于一位伟大的老师——迪亚贝利(Diabelli),而他留给后世的不过是些枯燥无味的手指练习曲。
再下一代的名师并不是舒曼、勃拉姆斯、瓦格纳,也非李斯特、柏辽兹,这些只能算是不错的老师,真正的名师是舒曼的遗孀克拉拉,她才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钢琴教师。
通过“教学观摩”,我很早就下结论道:老师没有一定的类型,也没有完全正确的教学法——教学就像一种天赋,像贝多芬、卢本斯和爱因斯坦等那些与生俱来的奇才;教学是个人特质,与技巧和练习无关。
他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并非因为他们有特殊的天赋,而是凭借着一种方法来引导学生学习。正如我小学四年级的老师埃尔莎小姐。
他们发掘每个学生的长处,并为他们立下近期与远程的目标,让他们更上一层楼。然后,再针对每个学生的弱点下对策,使他们在发挥自己长处时,不至于受到弱处的牵制。
这些老师还使学生从自己的表现中得到相当的回馈,进而培养自律、自我引导的能力。这样的老师多半会鼓励学生,而不是一味地批评,但是他们也不会滥用赞美的言辞,以免失去刺激的效果。他们认为该给学生的主要奖励,就是满足感和成就感。
他们并没有“教”学生,而是为学生设计出学习的方法。因为总是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这种教学法几乎适用于每一个学生。
因此,教学并不是指某个学科的知识,或是所谓“沟通技巧”,而是一种特质。
对苏菲小姐那样的老师而言,教书和人格特质有关;至于埃尔莎小姐,教学则是一种方法。天生的老师和利用教学法的老师,又有一个相同点:他们都非常负责。就成果而论,这两种方式实在是差不多。
教学最后的产物不是老师得到什么,而是学生到底学到什么。埃尔莎和苏菲小姐都会激发学生去学习。关于这一点,是在我观察了几年别的老师教学之后,才觉察的。
我开始注意别人教学,是在1942年,也就是我开始在本宁顿学院任教时。
世上的老师何其多,个个都不同。以弗罗姆为例,他在小组教学方面,实在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个别教学,却只是马马虎虎,若在大讲堂上课,效果就更差。
建筑系的诺伊特拉后来也被换掉了——要是教学的对象是建筑师,他可说是最好的老师,然而就文理学院的建筑入门课程而言,他说的实在让人不知所云。过了几年,他满怀挫折地离开本宁顿学院,回去做建筑师。
最典型的,就是另一个“玛莎”——一样教现代舞的玛莎•希尔(Martha Hill)。和玛莎•格雷厄姆不同的是,她本身并非伟大的舞蹈家,没有特别吸引人的特质,也不像玛莎•格雷厄姆上起课来,全班学生为之震慑。
她是那么不起眼,站在人群中,没有人能认出她,然而她的学生从她身上可以学到的,不会少于从玛莎•格雷厄姆那儿学来的,或许还更多呢。
而且学生一致认为她作为老师的能力,比起“大师”玛莎•格雷厄姆毫不逊色。玛莎•希尔所运用的,就是一种教学法,也就是四年级教我的埃尔莎小姐所做的。
她花几天或几星期去观察学生的表现,思考每个学生的能力,他们该怎么做。她为每一个学生设计出一套课程,然后让学生各自发展,自己只在一旁观看。
她还不断地催促学生在原来做得不错的地方力求突破。她总是和颜悦色,但不常称赞学生,当然学生若表现得不错,她还是会让他们知道。
还有一个人是本宁顿学院里学生公认最杰出的老师,他就是研究但丁的名家弗格森(Francis Ferguson),然而他也不能算是“教师”,而是学习课程的设计者。
但是,学生一走出他的课堂,眼中无不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不是为弗格森说的或做的,而是为他引导他们说出来或做出来的。
另一位在教学法上卓然有成的陶艺家穆瑟西欧(Hertha Moselsio)也采用同样的方式。她是个高大的德国女人,坚持无懈可击的技艺,并要求学生不可因现在的成就而自满,一定要力图突破。
教书是一种天赋才能,天生的老师可自我改进并成为更好的老师;以方法为主的老师,则有一套几乎人人适用的学习法。
事实上,天生的老师再运用一点教学法,就可以成为伟大的老师,也可成为无所不能的名师。不管是在大讲堂上课、小组教学、教初学者或是指点已相当精进的学生,都能愉快胜任。
苏菲小姐就有天生老师的魅力,而埃尔莎小姐则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苏菲小姐让学生豁然开悟,埃尔莎小姐则教给我们技能;苏菲小姐把梦想传达给我们,而埃尔莎小姐引导我们学习——苏菲小姐是教师,而埃尔莎小姐则是利用教学法的人。
这种区分并不会使古希腊的先哲——如苏格拉底——大为意外。传统上,苏格拉底亦被称为伟大的老师。对此称呼,他本人应该没什么意见。
但是,他从来就没有说过自己是个老师,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利用教学法、引导学生学习的人。
苏格拉底则觉得这种看法没有意义,他以为:老师教的不是“学科”,而是“学习方法”,学生从而学到该学科的知识。“学”是有成果的,“教”则是虚假的。这种看法使他成为阿波罗神话中“希腊最有智慧的人”。
还好,诡辩学派所能主导的,也只有西方。其他文化中的老师并不像西方诡辩学派所说的。
印度文里的老师就是“宗师”,亦即灵性的导师。这些“宗师”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学成的;他的权威不是出自对某一个大学学科的研究,而是由精神而来。
同样地,日本人所称的“先生”就有“大师”的意思,也不是单指老师。但在西方传统中,我们却把教书视为一种技巧而忘却苏格拉底的话:“教书”是天赋,“学习”则为一种技巧。
直到20世纪,我们才重新发现苏格拉底对“教”与“学”的定义。过去100年来,由于我们比以前更认真地研究“学习”这个课题,所以才能重新体认苏格拉底的话。
我们发现,学习是深植于每一个人身上的,人类以及所有的生物都是照着一定方法学习的“学习体”。
7.好老师,一开始便满怀热情
从苏格拉底的时代至今,两千年来,我们一直在辩论“教”与“学”,到底是属于“认知的”还是“行为的”范畴。这真是一场无谓的战争。其实,两者皆是,也是另一种东西,那就是热情。
天生的老师一开始便满怀热情;而善于利用教学法的老师在学生有所领悟时,而获致热情。
学生脸上那心领神会的微笑,比起任何药物或麻醉品更令人上瘾。老师自己都教得烦闷无趣的话,教室有如被瘟疫肆虐一般,不管是教书或学习都会受到相当大的阻碍——这种病症,只有“热情”能够解救。
教与学,好比是柏拉图式的爱,也就是柏拉图《会饮篇》中谈到的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匹尊贵的柏拉图飞马,从教或学当中,才能找到伴侣。
对天生的教师而言,热情就在他们身上;对利用教学法的老师来说,则可在学生的身上看到热情。但是,不管教与学,都是热情,一种是天生就有的热情者,另一种则是陶醉于热情而不可自拔者。
天生的教师和利用教学法的老师又有一个相同点:他们都非常负责。
对真正的老师而言,没有所谓的坏学生、笨学生,或是懒学生之别,只有好老师和差劲的老师之分。
我是成都夏律师,生活需要开悟,教育事业需要开窍,关注我,不迷路。*选自彼得·德鲁克《旁观者—管理大师德鲁克回忆录》廖月娟译 机械工业出版社 成都夏虎律师团队【版权声明】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