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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秦城监狱40年

我在秦城监狱40年

中国第一监狱秦城监狱,是1950年代苏联援助新中国157项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工程之一。高级别、高规格、高待遇,使得秦城监狱成为特殊监管的别名。而一部顺序记录下来的发生在秦城监狱的故事,则成为历史的特殊佐证。

78岁的何殿奎,住在北京市金融街旁一个老旧而安静的小区里。这里跟金融街近在咫尺,却完全是两个世界。

何殿奎离休前是秦城监狱监管处的处长,在秦城监狱及其前身功德林监狱担任监管员近40年。几乎没有第二个人能像他一样,阅尽了中国政坛高层人物的起伏面孔。

我有这么个思想,这些老干部怎么能犯了罪呢!好多案子引起我的怀疑,青岛案那么多干部被抓都错了,广东案更大一二百人都错了,五几年内部肃反,弄来弄去又错了一批。对这些老干部必须要保护好服务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行了。

编者注:青岛案即1955年青岛市委书记王少庸等人的反革命内奸嫌疑案,广东案即1951年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泊等人的特务案,皆系重大冤假错案已平反。

近来,他跟公安部的另一位离休干部汪春耀开始合写一些回忆文章。汪以前常到秦城监狱提审犯人跟他相识。用汪春耀的话说,他们这些小人物,脑子里装了太多大人物的故事。

何殿奎的记忆力只能用惊人二字来形容。一串串的人名、数字从他嘴里出来,不用思考不用回忆。

我是成都夏律师,每天都在思考,每天都有感悟,每天都在用心记录生活。关注我!

地毯和鱼翅

何殿奎永远记得1960年3月15日,秦城监狱落成的第一天。从那天起他就在那里工作,直到1992年离休才离开。

苏联援建的秦城监狱,由4栋3层青砖小楼组成,编号分别为201、202、203、204。后来参与审判四人帮的法官王文正在《以共和国名义判决》中写道,其设施和条件,远远超过当时中国普通人家的居室。

那是1980年,作为预审员的他就住在秦城监狱的监房里办公。每间监房都有独立卫生间,带脚踏式冲水的抽水马桶。

王文正可能不知道,他住的仅仅是条件最一般的201监区。秦城的四座小楼,内部结构都不一样。204监区,待遇更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204的监房约20多平方米铺着地毯,床是沙发床,伙食标准是按部长级待遇,到东华门高干供应点采购。早餐有牛奶,午晚餐是两菜一汤,饭后有一个苹果。

苹果是刚从冷库里拉来的,放在稻糠里保鲜,拉来时那苹果都冒着气儿。还给他们发固体饮料,一盒12块,一块能沏一杯柠檬茶。方糖分白色和咖啡色的两种。

每天如此,即便在困难时期都一样。给他们做饭的则是专门从北京饭店调来的乙级厨师刘家雄。就是在那里,何殿奎第一次见识了鱼翅。他以为那是粉丝,刘家雄告诉他,是鱼翅,就是鲨鱼的鳍。

只有刘家雄一个人会发海参、鱼翅这些东西。每天,都由何殿奎给他们送饭。每人一个四层的饭盒,分别装米饭、两个菜和一个汤。冬天用棉罩保温。

每个饭盒的颜色都不同,以示区分。一共15份。这些重量级犯人是从功德林监狱的“特监”迁来的。1956年7月,功德林设立了一个专管高级干部的特监区,把这些人从不同监区集中起来管理,何殿奎是监管员。

特监一共8个人,原来的中央组织部部长饶漱石、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扬帆、从事特情工作的袁殊、外贸部副部长徐雪寒、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泊、《人民文学》编委胡风和一位公安部的局级干部。

秦城监狱建好后,这些人全部迁入204监区,青岛市委书记王少庸等几位青岛案主犯也从别处迁来一共15位,但他们并不知道彼此。

放风是严格隔开的。绝对避免见面。哨兵也只知道其编号。唯一知道他们身份的,除了领导,只有204监区的管理员何殿奎一个人。

贴身监护潘汉年

1955年4月3日,他被从功德林的丁字号监区紧急抽调去监管潘汉年。领导看中了他的政治可靠和年轻肯干:他才23岁,10来岁到延安,20岁入党,已经是个年轻的老革命了。

那一天何殿奎记得太清楚了,因为潘汉年太特殊了。潘是被秘密逮捕的,看守他的部队都不是那里的,是专门从北京市摩托连调来的一个排。

整个监区只关他一个人,岗是双岗,监房门口一道,监区门口一道,除了何殿奎谁都不能进去。潘汉年刚来的那十几天,何殿奎就住在他房间里,24小时贴身监护。

那些天潘汉年几乎每天被带去谈话,他出入都要戒严如临大敌。谈话的地方不是普通的审讯室,而是会议室,坐在沙发上谈,主持谈话的先是公安部的一个局长。

何殿奎在旁边端茶倒水。秦城的办案人员和监管人员有严格区分。前者即预审员,只处理案情;后者则负责犯人的吃、住、健康。没有特殊情况,前者不允许进入牢房,后者不可以知道案情。 

潘汉年的案子是唯一一次,何殿奎目击了审讯开始头几天的过程。谈话很平稳,但并不顺利。潘汉年就是不开口。僵持了几天后,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徐子荣亲自来谈,说保证你死不了,不信可以给你写个条子,他才开始谈。

潘汉年被捕时是来北京参加全国党代表会议的,这次会议是要解决被称为建国后第一次党内斗争的高饶事件。作为饶漱石的下属,潘汉年自知难逃干系,主动写了交代材料,包括自己曾被挟持去见汪精卫的那件事,结果为饶、潘、扬反革命集团的成立提供了铁证。

不久饶、潘、扬反革命集团的其他主犯相继入狱。何殿奎记得,潘汉年的编号是64,袁殊65,扬帆66,饶漱石最特殊,0105,全监狱独一无二。

他至今不解其奥妙。谈起对潘汉年这位情报界传奇人物的印象,何殿奎说他个子不高,胖胖的不爱说话,很稳重的一个人,从来看不出他情绪上的变化。

他生活很有规律,晚饭后会在床上闭目打坐一个小时。刚看到这奇景,哨兵以为他死掉了,还曾跑去报告何殿奎。潘汉年在狱中写过一篇小说,写一个拉洋车的人,可惜后来找不到了。

1963到1964年,204监区的犯人陆续释放。潘汉年就安置在秦城监狱的家属区,生活仍然由何殿奎照顾。那段时间,他生活比较愉快,常去南边的水库钓鱼,去附近的小汤山镇散步,和何殿奎也有说有笑。但这样的日子随着文革的到来彻底结束了。

秦城有个何殿奎

文革开始后不久,扬帆、饶漱石、潘汉年等再次入狱。潘汉年等回到的秦城,已经不是文革前的那个秦城。旧公检法的那套管理制度,被造反派称为修正主义和犯人同流合污,全部取消。

1967年11月,秦城被军管。原来的监管干部全部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何殿奎就此离开了秦城一别5年。直到1972年11月,才被调回来。

他是第一批回来的两个人之一,秦城已经面目迥异了。因为走资派太多住不下,秦城又加盖了两栋4层红砖小楼,编号为205和206。

监狱的名称也换成了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第七大队。秦城监狱文革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叫公安部预审局,对外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看守所。

文革军管时写报告,落款是七大队,总理看了说什么七大队,不是秦城监狱吗!从此秦城监狱才叫开了。但这个名称从来没有见于正式文件,也没有挂牌,正式名称仍然叫公安部预审局。

何殿奎从五七干校回来后被分配到201监区,当时201关押了89名部局级干部。他是负责人之一,但是负不了责,上面有3个军管干部,他只能列席会议。

不久秦城监狱出了一件大事,铁道部原副部长刘建章的夫人刘淑清上书毛泽东,揭露秦城监狱里生活待遇低劣的问题。1972年12月,毛泽东在信上批示请总理办。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工作组进驻,整顿秦城监狱,并逐个找在押人员谈话,问题逐渐得到解决。

何殿奎回来一看,老熟人不少。公安部8位部长,5个关在201。放风时看见他们,只能点点头。潘汉年等也关在201。潘汉年苍老了许多,头发几乎掉光了。那几年吃的是窝头白菜,见不到肉。

当时秦城监狱最引人注目的是三位倒台的文革新贵,原中央文革小组成员:6821,戚本禹;6822,王力;6823,关锋。即,1968年进来的第21、22、23号。这种编号法从文革开始,一直延续至今。

何殿奎说这三个人,王力很老练,一般比较讲道理;关锋精神失常了,经常骂街;戚本禹不大讲理,造反起家的嘛!戚本禹是个闹监的,经常在晚上大嚷大叫,吵得四邻不宁,还用手纸堵门上的玻璃观察孔,跟哨兵斗智。

他还放言我戚本禹早就知道秦城有个何殿奎,看你对我采取什么措施。这时是7月份。何殿奎把戚本禹迁到没人住的三楼随他吵闹,随后打开外面的木门,只关里面的铁栅门,让他喂蚊子。

戚本禹喊报告要找何殿奎,何让哨兵说出差了,三四天后再去,吃够了苦头的戚本禹终于愿意谈谈,从此基本上服管了。

最难管的人物

但戚本禹还不是最难管的。1975年4月26日,何殿奎被调到204监区升任科长,专门负责管理心眼太鬼的头号难缠人物,曾任中央文革小组组长的陈伯达。

陈伯达在整个秦城监狱都要算特殊人物,他曾是毛泽东的五大秘书之首,加上年龄又大,上面强调要绝对保证其安全,在生活上可满足其需求,以利于保存活证据。他被安排一个人住在204监区的二楼,两个哨兵日夜看着他。他动不动就在监房里表演撞墙,搞得监狱上下越来越紧张。

何殿奎就是专门被调来啃这块硬骨头的。他首先搬到陈伯达旁边的监房中,近距离观察了一周,认定他的寻死只是作势而已。一天,陈伯达又要撞墙,被哨兵抱住。何殿奎赶到后,叫哨兵放开他:“我今天倒要看看你陈伯达撞个头破血流!”陈伯达不吭声了。

1976年陈伯达又开始折腾起来。他称自己腿不能走了,天天爬着上厕所。何殿奎估计他是装的,就让王医生去跟他说,要再不起来锻炼,他的腿就永远站不起来了。陈伯达害怕了,问能不能拄个拐棍。何殿奎说可以不用请示,当场我就答应他了。

何殿奎知道,陈伯达无非是想让上面注意他这个被遗忘的角落。1976年9月,毛泽东去世的消息见报后,他重燃希望说,毛主席的后事办理完毕,江青同志会派人来和我谈话的,我的问题寄托在她身上。但他等来的,是江青自己被投入秦城监狱。

何殿奎在204监区一直工作到1985年,提为副处长,脱离了监管第一线。他离开的时候,陈伯达等已保外就医,王关戚也先后被释放。潘汉年病逝在湖南劳改林场,没有等到平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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