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宇|法律与文学
法律与文学
为期六个月的第二批法律实习生计划就要结束了。刚才,二十八名同学作了精彩纷呈的结业汇报,全体同学均获表彰,部分同学还荣膺办案之星、文书之星、敬业之星和全能之星。我为你们取得的好成绩感到由衷高兴,并代表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各位指导老师和全庭干警,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同学们母校的法学院院长和老师特意来到四巡,分享和见证这一特殊时刻,我谨向各位领导、老师和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后浪推前浪,心潮逐浪高。第二批的结束,意味着第三批的开始。我们相信,第四巡回法庭与巡回区高校的合作将不断深化,日臻完美,共同培养优秀法治人才的事业将会取得更大成绩。
今天,我们还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是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的四十二名师生。我们为他们精心准备了“巡回法庭初体验”主题开放日活动,希望同学们在这短短的一天里不只是浮光掠影,而能有所获益,不虚此行。我在这里还要向小学弟小学妹们透露一个小秘密,和你们一样,我也是河北大学本科毕业生。十六岁开始,我在合作路一号度过了四年最美好的青春年华。说到学历的时候,更多的人知道我就读北大,我一般不加否认,因为只有我知道,河北大学的简称也是北大。有传闻说,有一次四川大学的学生遇见河北大学的学生,当听到他们自称“北大”,当即提出质疑。河北大学的同学反唇相讥:“你们四川大学简称什么?”“川大。”“第几个字?”“第二个。”“那不完了,我们河北大学的简称也用第二个字。”
笑话说过了,说几句真心话。我从来不因河北大学的出身觉着矮人三分,很长一段时间里,感到不那么理直气壮的,是我毕业于中文系。非法学的背景作法官,总难讲根红苗正。但到后来,我慢慢找到了几个知音,心里也多了几分底气。“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谁说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霍姆斯在哈佛本科读的是文学,他说:“我的家族和我本人都天生对文学有浓厚的兴趣。”他后来能写出《普通法》《法律的道路》这样的传世经典,以及众多影响深远的判决,既得益于他的志向、他的激情,恐怕也得益于他非凡的文学造诣。
“一个法官的工作,在一种意义上将千古流传,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又如白驹过隙。”说这话的,是差不多与霍姆斯齐名的另一位最杰出的法官卡多佐。他在哥伦比亚大学读的也是文学院,多年后,他把他的文学才华倾注到了文书写作,形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最出色的文风之一。”有人说这是“诗化语言”,有人说他是“艺术大师”,有人说:“其迷人的文风是他大名鼎鼎的重要原因。”我们不妨欣赏一段他的判词:“险情招来援救。遇难呼喊是对救助的召唤。法律在追究行为及其后果之间关系时,不忽视这些心灵反应。……援救的风险,只要不属胡乱行为,与事故共生共存。”
波斯纳法官在研究了霍姆斯和卡多佐现象之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文学力可能是法官的优秀特征中比分析力更重要的一个特征。”而能够千古流芳的,也更是“文学性”的法官。这话未尝不是夫子自道。有人说:“上帝给了波斯纳一支神笔,他可以写任何东西。”作为“前无古人”的“著述最丰的联邦法官”,波斯纳也是一个传奇——他虽然被誉为“在世的最有影响的法学家”,但他的第一个学位却是耶鲁大学的文学士;他虽然是一名联邦上诉法院的资深法官,但竟然没有一个法学博士学位。他既是“法律与文学”的领军人物,他也是一个“法律与文学”的完美融合体。
王泽鉴曾说:“法学的训练在于写作。”司法其实也是一份靠写作为生的职业。作为司法过程的最终结晶,裁判文书不仅是一种法律产品,也应当是一种文学产品。正如维柯所说:“古代法律是一种严峻的诗创作。”在中国古代,判词的确是一种文学体裁。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为“身、言、书、判”四项,“判”就是判词。在近代之前,中国的司法官员往往同时具备文学家的身份或者追求。他们笔下的判词,不仅入情入理,而且文采斐然。不仅散骈并用,甚至以诗入判。我们来看一篇樊增祥写的《批张忠孝呈词》:“谁叫尔好作媒,惹此猢骚。以后少管闲事,所控不准,伤单附卷。左臂铁尖伤一点,不过米大也,值得打场官司乎?尔真不是东西。”真是嬉笑怒骂,个性十足,一点儿没有八股气。
不知何时,我们的裁判文书沦为了不忍卒读的新八股。究其根本,是不会说话,不敢说话。爱德华·考文说:“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对于法官,会说话,主要体现在会写一手好文书。“他们是为作出判决而说话。”但会说话并不代表一味堆砌辞藻,无度铺陈。即使在文学领域,那也是下品。会说话的最高境界,是精当准确,是言浅情真。圣保罗说:“若吹无定的号声,谁能预备打仗呢?你们也是如此,舌头若不说容易明白的话,怎能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呢?”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我们都爱读丹宁勋爵的文字,喜欢的就是那种通俗洗练,那种别致新颖。“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是丹宁勋爵说的;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懂的方式实现。这是丹宁勋爵做的。他说:“风格是思想的外衣。”“我的判决书从头到尾都贯穿着我的风格。”这个风格就是生动。“当事人是带着活生生的问题来到法庭的,我也要使我的判决生动一些。”
丹宁讲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外行委托人来到普兰戴尔律师的办公室,却发现墙壁上不是摆着法律书籍,全都是历史和文学。律师指着那些书说:“这些是我执业的工具。不懂历史和文学的律师只是一个工匠,一个只会干活的工匠;如果他拥有这些知识,他就敢说自己是建筑师。”丹宁比那位律师更饱读诗文,尤其爱读莎剧。他说,他的判决书就像莎剧那样,一幕幕地拉开场景。木心也爱读莎剧。他说:“你们可惜看书太少。不但少,遍数也太少。莎剧,我看过五六十遍。为什么呢?每次读都不一样,到老都不懂透的。”我的两位实习生,六个月实习结束后,最大的感受是“书到用时方很少”。这就找到了成长的钥匙。
“归根结蒂,文学是对生活的省察。”书中自有白云苍狗,书中自有悲欢离合。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文学,给你的不只是悲天悯人的情怀,还可以给你一双看破世间纷扰的慧眼。“不读诗书形体陋”,“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何所求?将以通事理。”我们学习文学,不仅在于学习遣词造句的技巧、谋篇布局的本领,更为了含英咀华,博观约取,培育情感情怀,养吾浩然之气。“道德文章”德为先,“士先气节而后文艺”。“观史知今,当思进退;读书养志,可识春秋”。因此,你可以不读中文系,但你不可以不读文学。汝果欲学律,先由文学起。法律与文学,文质兮彬彬。这就是我今天送给母校同学的一个建议,这也是我送给四巡实习生的一段临别期许。
谢谢各位老师,谢谢各位同学,也谢谢为今天的活动熬了几个日夜的我可爱的同事们。谢谢大家!
编辑:林文婷
来源:“第四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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