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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医解读乔治·弗洛伊德的尸检报告

李峰 阿司匹林42195米 2020-10-10
【编者按】:作者拥有三个博士学位(美国医学博士、美国法学博士、美国哲学博士)。现任美国最大私营法医公司的总裁,美国田纳西州纳什维尔市和戴维逊郡法医局局长,每年负责5000多例尸体解剖,曾多次作为专家证人在法庭上作证。现在我们请这位大神来讲解一下美国的法医制度并解读大家关注的尸检报告。


美国每年都会发生多起所谓的“High profile cases(高曝光案例)”。今年也不例外,最近引起全球关注的案例是乔治·弗洛伊德在众目睽睽之下死于几个警察之“手”。



由于到处存在的手机相机,以及各地的自媒体,加上各路专家对尸检报告的不同解读,使其死因和死亡方式在媒体上充满争议。


本文主要介绍美国法医尸检报告的解读,兼分析乔治·弗洛伊德的尸检报告。



美国的法医制度主要有两种:Medical Examiners and Coroners。


  • Medical Examiners是我们常说的法医系统。

  • Coroners常被翻译为验尸官。


名称不同,需要的资质不同,能做的工作也不同。


法医一般都是在医学院毕业以后,先做3-4年的病理住院医生,再做1年的法医病理专业训练,通过各种资格考试获得认证后,再做专业法医。
   
法医有政府立法赋予的管辖权(Jurisdiction)。只要涉及法律指定的检查范围(下述),所有的死亡调查包括尸体解剖全由政府买单,家属不付一分钱。但同时,有些案例即使家属不同意尸检,法医有权作强制检查。


一般的尸体解剖只由当地的法医局负责。因为美国的法医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规范都是一样的,一个地方的检查结果可以适用于全美任何地方。


但是个别的引起轰动的大案,家属也会要求第三方作第二次尸检,因为要求第三方作第二次尸检涉及的费用不菲。

法医的职责是调查所有除了在医院自然死亡以外的其它死亡病例,比如创伤、可疑病例、涉及国家机器的(警察、监狱、战争),以及其它医疗机构不能管辖的病例。


他们会通过现场调查、尸体解剖及实验室检查(包括毒理检查)得出结论,确定死因和死亡方式。


死因定义为任何疾病或创伤过程最终引发死亡,比如心血管疾病,比如枪伤,或钝器伤。


死亡方式一般分成五种:

  1. 自然死亡(Natual,如疾病、年老)

  2. 意外(Accident,如车祸、吸毒)

  3. 自杀(Suicide)

  4. 他杀(homicide)

  5. 不能确定(Undetermined)。


其中大众疑问最多的是“他杀”。这是一种用于医学统计学的定义,意为该人死于他人之手(少数情况除外,比如车祸则归于意外),并不代表该人被谋杀了。


而“谋杀”是法律定义,要由法庭来决定。



验尸官和法医不同,他们一般是政府官员,没有什么特别的资质要求,可以参加竞选获取该职位,或者被地方官员任命。我认识的一位验尸官就是一个家具店的老板。


验尸官要雇佣一些专业的法医及其他人员为他们提供服务。这些服务的范围跟上述法医负责的范围相同。

如果按被服务的人口来说,美国一半的人口是法医系统。另一半为验尸官系统。

每个地方的法医局(部门)都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大部分分属本地的卫生部门管理,有些也属于警察局、甚至检察机关管理(主要是财务关系)。


但法医部门的独立性是能得到保障的。警察、检察院、市长、州长或他们的代表不会对法医的工作作任何干涉,甚至连暗示也绝对不充许。这样才能确保其结论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法医参与调查的案件可以通过尸体解剖、体表检查等,有些甚至只是阅读病历来判定死因和死亡方式。


法医的尸检步骤和报告和医院的病理尸检不完全一样。最主要的区别在于,除了检查自然疾病变化以外,法医的检查还要包括创伤引起的变化, 比如枪击伤的射程,窒息的机制(手掐、绳索、或其它),等等。


法医的尸检报告比一般的尸检报告多一个特别的章节叫:创伤证据(Evidence of Injury)。它把所有的体表和内部的创伤集中在一起进行统一描述。当然大部分的法医尸检报告还包括毒理报告。



现在来说乔治·弗洛伊德的案件。


此事发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市,该市位于亨尼平郡(Hennepin County),其尸检由该郡法医局局长安迪·贝克医生亲自操刀。


一般来说美国法医联合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edical Examiners)规定90%的案例要在90天内完成。由于该案的轰动效应,尸检于5月26日进行,正式的尸检报告于6月1日发布,效率奇高。当然这跟其争取抢先于第三方公布其尸检结论之前有关。


下面就解读一下官方于6月3日公布的20页正式尸检报告。

尸检报告的抬头(也就是死因)如下:


由于执法人员造成的制服、限制和压颈造成的心肺(功能)骤停。



但遗憾的是报告里没提死亡方式。但法医的新闻发布里明确标出死因是“他杀”,估计在死亡证明书(Death certificate)里也选的是他杀。



报告第一段是最后诊断,概述了该人在死前最后时间发生的事情经过、抢救过程、及死亡情况。


报告中一共列了六大类诊断:


第一类:死者身上的各种钝器伤痕。
第二类:自然疾病,包括严重的冠心病高血压,和附带发现的一个小肿瘤。
第三类:没有发现致命的创伤。
第四类:新冠病毒核酸测试阳性。
第五类:38%的镰刀状血红蛋白(黑人常见,不影响生活)
第六类:毒理检查结果,有两种重要的毒品存在:芬太尼和甲基苯丙胺。

今天主要分析一下这个案例里对颈部的跪压。



颈部是个非常重要的地方,有大量的血管,还有气管及食道等。如果颈部的血管被压迫造成脑部供血(氧)中断,或造成脑部血液不能回流,十几秒钟就可以造成昏迷,几分钟后可以造成脑部不可逆的损伤,导致植物人状态甚至死亡。


一般来说,只要几斤的压力就可以压迫静脉造成血液回流障碍,十斤左右可以压迫颈动脉造成对脑部供血障碍,二十斤左右的压力可以压扁气管造成不能呼吸。


如果用手或绳索压迫颈部,在颈部皮肤可以造成伤痕。但如果用手臂或膝盖压迫颈部,在解剖的时候往往看不到任何伤痕。这时候,录相或证人的证词就非常重要了。


在我们受到的教育中,往往认为只要你还能说话,即使如“我不能呼吸了”也常常被认为故意装出来的。其实不然,这时候的受害者已经开始感到呼吸困难了,其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过了几分钟之后,他就怎么也抢救不过来了。


大家可以看到,本案尽管表面看起来有不同的法医尸检报告版本(见链接),但其实质是一样的。最重要的两点是:


第一,死因跟警察跪压其颈部有关。

第二,死亡方式是他杀。


其它的比如死者的自然疾病或血液中的毒品等,应该是详细的尸体解剖的一部分。


总之,美国的法医尸检报告是一份法律文件,可以呈送到法庭作为证据。其中有许多专业术语,对那些非专业人士来说解读起来比较困难,有些甚至引发争议。所以专业解读就显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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