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為CSSCI來源集刊,主要圍繞中國古代歷史和文獻研究,由武漢大學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主編。該刊歷史悠久,創刊於1979年,由中國著名史學家、魏晉南北朝史泰斗唐長孺先生創辦並擔任主編,每期收錄魏晉南北朝史研究的優秀研究成果,在海內外魏晉隋唐史學界享有很高的聲譽。
第45輯辑录15篇論文,內容涵蓋禮儀制度、軍事、醫藥、法律、出土文獻、職官等方面的內容。
目次
中古的丹藥疾病焦慮/于賡哲(1)
漢晉葬儀中吉凶鹵簿的形成與變遷/劉可維(26)
三國蜀漢鑄幣與財政問題——基於出土錢幣的視角/張翼(44)
北魏六鎮新論/張文平(74)
南北朝時期的封禪之議與大一統思想的神聖宣揚/王東洋(92)
陳太建中甘露符瑞發微/崔永強(111)
阿育王生因緣故事所見法律觀——從岑仲勉著《隋唐史》談起/晏可藝(132)
中古時代閬中石室與地方道教/唐普(147)
唐代副大都護考/劉亞光(163)
戶貫與唐代國家治理/孫寜(179)
唐興福寺半截碑考微/黃樓(205)
唐代防冬兵問題考論/雒曉輝(219)
以回歸為轉型——中唐至五代時的茅山宗師及其地方活動/何安平(242)
吐蕃時期“法王”觀念與《十善經》的敘事傳統——《大乘經纂要義》以及相關文本研究/任小波(261)
《唐僕尚丞郎表》校補/姚波、吳曉萍(281)
本輯作者工作和學習單位
稿約
内容摘要
于賡哲丨中古的丹藥疾病焦慮
長生成仙是一種假說,天然就帶有一定的冒險,成果難以證實,這種困境會危害到這種思想本身。自戰國秦漢長生藥逐步流行開始,避免陷入困局的方法就已經出現,即為藥效的發揮設置可置換的周邊保護帶,以保護“不老神仙”這個信仰的硬核。中古時期寒食散和丹藥被視為身份的象徵,滿足私欲或者長生欲望,又為士大夫階層塑造階層歸屬感,同時又帶來癰疽、發背、精神障礙等諸多疾病,造成廣泛的疾病焦慮,動搖服食者信心。但是在面對大量反例的情況下丹藥高峰仍可以持續數百年,就是因為從秦漢以來長生藥周邊條件的設置和士大夫階層的內在心理需求塑造了一整套機制維持服食者的“信仰”,不斷修正的保護帶延緩了丹藥信心的崩塌,直到海量的負面案例最終壓倒了信心,間接幫助了內丹學說的興起。
劉可維丨漢晉葬儀中吉凶鹵簿的形成與變遷
漢魏時期,皇帝送葬禮儀中的鹵簿被劃分為吉凶兩部,其中心分別為吉駕與凶駕。這一葬儀形式的禮制基礎源於儒家凶禮所載的乘、道、稾三車與柩車的用車制度,而其在形式上更為直接的來源可以追溯至西漢皇帝葬儀中辒車與辌車的組合。東漢時期,有關皇帝吉凶鹵簿的具體構成、禮制規範等已形成較為完備的制度,並且當時直至官員階層葬儀中的車輿、儀仗等同樣被分為吉凶兩部。在漢魏制度基礎上,西晉朝進行了全面的禮制整備,最初由荀顗主持編纂的國家禮典“新禮”(即晉禮)曾以古禮為據,廢除了皇帝葬儀中的吉駕鹵簿。不過,由於這一主張與現實的禮制實踐存在深刻矛盾,因此未能獲得實施。最終,經摰虞修訂的“新禮”保留了吉凶鹵簿的形式。隨著“新禮”的正式頒行,吉凶鹵簿成為中古時期葬儀的一種基本模式。張翼丨三國蜀漢鑄幣與財政問題——基於出土錢幣的視角
由於史料匱乏,對於蜀漢錢幣的版別和分期問題一直有較多爭議,對於其貨幣政策和經濟治理更有著截然相反的評價。本文通過對蜀漢和孫吳轄區錢幣出土情況的統計,分析了蜀漢錢幣的行用特點。指出一是蜀漢並不存在長期缺銅的問題,對“劉備取帳鉤銅鑄錢,以充國用”的史料存在誤讀。二是在蜀漢的貨幣體系和國庫儲備當中,蜀錦佔據了極其重要的位置,起到了保障基本購買力的“貨幣錨”作用,不能將其高面值鑄幣簡單視為傳統的“惡錢”。三是以政府財力而論,蜀漢末年遠沒有到府庫枯竭的程度,以國庫儲備的價值量而言,蜀漢末年甚至超過了東晉早期,蜀漢亡於濫鑄大錢更不成立。四是吳蜀兩國之間出現了“蜀錢吳用”的獨特現象,蜀漢通過向孫吳淨輸出金屬鑄幣,換取戰略物資並鞏固吳蜀聯盟。因此鑄錢並不只是蜀漢解決財政困難的權宜之計,而是其國家經濟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張文平丨北魏六鎮新論
關於北魏六鎮,一直是北朝史研究中備受關注的一個課題。北魏六鎮的具體鎮城,目前學界多認同清代學者沈垚的觀點,自西向東依次為沃野、懷朔、武川、撫冥、柔玄、懷荒六鎮。本文依據《魏書》的相關記載,結合考古新發現,認為六鎮是一個變化的概念,不同時期具體鎮城會有所變化,從而反映了北魏王朝北疆軍事防禦體系的不斷強化。
《北魏六鎮新論》附圖:陰山地區北魏鎮戍遺址及相關遺跡分佈圖
王東洋丨南北朝時期的封禪之議與大一統思想的神聖宣揚
南北朝雖沒有封禪之舉,但其間一直存在著臣子封禪的請求、帝王封禪的理想與封禪禮儀的制訂及改革。南朝的封禪之議,主要體現在劉宋時期,它促使劉宋積極籌備北伐、追求天下一統。苻堅朝的封禪之議,進一步堅定了苻堅“有意荊揚”、南征東晉的決心。北魏遷都洛陽後始有封禪之議,但孝文帝拒絕在“荊揚未一”的情況下而舉行封禪,後繼之君若完成天下一統、封禪泰山,則完全符合孝文帝遷都洛陽的初衷與遺願。封禪禮儀的制訂及改革,寄託著南北朝帝王的封禪理想,期待將來由自己完成天下一統。南北朝時期的封禪之議與封禪理想,其實質是對秦漢大一統思想的繼承。胡族首領認同與接受秦漢封禪文化,是大一統思想在南北朝對峙時代得以維繫的重要原因之一。封禪泰山是王朝正統與大一統思想的神聖宣揚,制約與引導著南北朝帝王的政治言行與帝國雄心,從而對南北朝時期的治國理念及由“分裂”走向“統一”的歷史進程產生了深遠影響。 崔永強丨陳太建中甘露符瑞發微
陳太建時期,甘露符瑞頻發,宣帝與群臣曾兩次前往樂遊苑採集瑞物,並宴飲集會,此類活動既繼承了前代的傳統,又在形式上有所創新,是南朝後期符瑞事件的典型代表。該類事件還是現實政治的延續,宣帝適時地利用這種活動來宣揚君權神授和天命所歸,並用以佐證其政策的合理性,進而籠絡群臣,達到鞏固統治的目的。此時的符瑞大都集中在樂遊苑周圍,主要原因在於,受梁末動亂的影響,禁苑損毀嚴重,而陳朝限於國力,無法悉數複建,宣帝又將修復的重點放在外苑,因此內苑的大部分功能被取代,這也意味著南朝後期政治空間發生遷移。晏可藝丨阿育王生因緣故事所見法律觀——從岑仲勉著《隋唐史》談起
岑仲勉在《隋唐史》中指出,《佛國記》與《大唐西域記》對阿育王生因緣故事的記述存在事理上的差異。仔細分析二者的事理差異可以發現,阿育王生因緣故事的不同敘事反映出佛教徒對君主與法律關係的不同看法。該佛教典故自印度傳入中國前就已有多個版本,流傳至中國後敘事模式大約經歷了“王在法上” →“王在法下”→“王在法上”的變化。法顯在《佛國記》採用“王在法下”模式,又在《摩訶僧祇律》中展現出向君主的讓步,這可能是與他特殊的經歷有關。《大唐西域記》等佛教文獻採用“王在法上”模式的原因則有待進一步研究。唐普丨中古時代閬中石室與地方道教
閬中頡家山石室觀保存的七方中古時代的碑刻,為了解在石室舉行的道教活動、觀察當地道教組織演變提供了重要線索。閬中地區何氏、侯氏家族是世代通道的天師道家族,在隗靜於劉宋大明年間遊方到閬中時,支持隗靜的修道活動,開拓石室,修建道館,轉變為住館修行的職業道士。隗靜去世後,道館走向衰敗,石室重新成為山中修道場所,何氏、侯氏家族又恢復在家通道的組織狀態。隋唐時代,在石室進行的道教活動興盛起來,當地出現了道觀仙臺觀和社邑明真社,何氏、侯氏等家族成員部分進入仙臺觀成為職業道士,部分加入明真社,仙臺觀和明真社聯合完成造像、寫經、齋儀等道教活動。何氏、侯氏等天師道家族兩度進入道觀修道又恢復家庭通道的組織形態。劉亞光丨唐代副大都護考
唐副大都護,《唐六典》記一人、《新唐書·百官志》記二人、《舊唐書·職官志》缺載。實際上,宋紹興本《舊唐書》原有副大都護之記載,然清武英殿本纂修時將之刪減,改訂結果為中華書局點校本沿襲,呈現為今缺載的面貌。考辨三種記載所述制度的時間,發現均指向開元八年加副大都護敕書,證“副大都護從三品、副都護正四品上”之制始於開元八年、不晚於二十五年。結合唐代史事觀察,副大都護皆因親王遙領大都護而置,始為臨時性加置亦未入職官系統,隨開元八年單于都護府復置,一度成為正式的職事官,九年起受節度使兼任等因素影響,作為職事官的必要性消褪,至晚於二十五年再次從職官系統中除名。副大都護不入唐令的事實,也揭示出《唐六典》亦采敕書等作為撰修依據的可能性。孫寧丨戶貫與唐代國家治理
唐代常常通過編戶民的本貫來控制民眾、官員、士兵、舉子、僧尼及商人等群體。因此,“勒還本貫”便成為處置如上群體歸宿的主要方式。由於邊疆、軍事及國家安全的需要,除劃分州縣等級之外,唐代還規定了特殊的戶貫地域——兩京、邊州與軍州,遂有邊貫與軍貫之名。無論朝廷所主導的政策性移戶,還是民戶的自發遷徙,同樣造成了戶貫的變化。身分與戶貫的結合在調節唐代良賤制度上多有影響,“賜貫”更是出自天恩。較前朝而言,唐代對戶貫的利用更加普遍與成熟。黃樓丨唐興福寺半截碑考微
西安碑林博物館藏有明萬歷年間出土的唐興福寺斷碑。此碑僅存下截,碑文由興福寺僧大雅集晉王羲之行書而成,是継《聖教序》後又一集王字名碑。因碑主姓名及事蹟等多付之闕如,碑中所記內容罕有學者進行專題探討。作者研究考知碑主為陳文叔,是位身世顯赫的唐代宦官,主要活動於高宗至玄宗開元初。據半截碑所存碑文,陳文叔任左監門衛大將軍,神龍三年太子李重俊政變及唐隆元年政變中,都獲朝廷封賞,是兩次政變的親歷者。傳世文獻中關於唐前期宦官的史料極為匱乏,此斷碑內容雖有殘缺,仍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唐興福寺半截碑考微》附圖:西安碑林博物館藏碑石、碑身復原圖,轉引自熊長雲《唐〈興福寺殘碑〉研究》
《唐興福寺半截碑考微》附圖:八大山人朱耷臨興福寺半截碑(清康熙三十八年),局部
雒曉輝丨唐代防冬兵問題考論
防冬兵,是唐後期為應對邊疆危機、遏制蠻患,而在西南邊疆駐防的軍隊。其涵括三個部分,中原行營兵為主體,鄰近南詔的邊鎮軍為輔助,西南各道的額外兵與地域性明顯的鄉軍為補充。為防禦嶺南五管的西原、黃洞蠻等叛亂,限於地域的本土化防冬始具雛形。文宗大和四年以後,因南詔逐步做大、寇擾南疆,中原行營兵開始規模化防冬。出於時空範疇的獨特,建置模仿性、構成複雜性、駐防階梯性等特徵,融並於長時段和規模化的防冬之中。而其建置始末與規模、特性的演變軌跡,也成為揭櫫唐後期南疆局勢安危、疆域形態變化,以及晚唐政局走勢與唐王朝敗亡等內在性勾連的楔子。何安平丨以回歸為轉型——中唐至五代時的茅山宗師及其地方活動
茅山道教宗師在韋景昭回到茅山以後,便主要在地方社會活動,甚至長時間限於茅山,人生軌跡較少涉及京城長安,很少再能與皇帝建立起良好的個人關係,從而為茅山道教帶來新的尊寵,表明茅山道教在中晚唐時,逐漸淡出了帝王和朝廷的視野,已由盛唐時期的全國性宗教又一次變為了地方性宗教,五代君主對茅山宗師的重視並未能改變這一形勢,但茅山道教也非自盛唐後就衰落了,而是以“回歸地方”完成了轉型,在精英文士和地方民眾信仰的支持下,茅山道教依舊在地方社會擁有巨大的影響力,在北宋初的道教格局中佔有重要地位。任小波丨吐蕃時期“法王”觀念與《十善經》的敘事傳統——《大乘經纂要義》以及相關文本研究
吐蕃佛教史上的“十善法”或《十善經》傳說,原是一種文本敘事而非歷史真實。究其思想背景,當為流行於吐蕃朝野的與“十善”相表裏的“法王”觀念。吐蕃贊普敕頒《大乘經纂要義》這部“十善經本”,可為考察這一敘事傳統的成立史和演化史提供關鍵依據。本文基於《大乘經纂要義》以及相關文本,系統考察吐蕃時期“法王”觀念及其文本表現,試圖解開這一敘事傳統的成立和演化之謎。作為吐蕃時期“法王”觀念影響下的佛學綱要,《大乘經纂要義》的頒行、“十善經本”的流通以及與之相關的歷史記憶,決定性地塑造了後弘期的藏文史籍關於《十善經》的文本敘事的基本內核。作為吐蕃官方思潮影下的佛學論疏,《十善說》的撰造和流行,當與《大乘經纂要義》的頒行、“十善經本”的流通密切相關,或有可能參與了關於《十善經》的文本敘事的建構過程。姚波、吳曉萍丨《唐僕尚丞郎表》校補
僕射、丞、尚書、侍郎等是唐尚書省的重要官員,負責朝廷政令的運行,甚至也有機會參與政務決策,是李唐中樞的核心要職。考察僕尚丞郎任職情況是研究唐代中樞政治的必須。嚴耕望《唐僕尚丞郎表》是這一工作的集大成者,大大有利於唐代文史研究工作,但仍有一些疏失。筆者通過爬梳近年來新出石刻墓誌資料,結合前人對《唐僕尚丞郎表》的研究,對僕尚丞郎的任職情況試作校補,以期有助於展開進一步的研究工作。本辑作者单位
崔永強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暨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唐 普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暨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劉亞光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暨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稿 约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是武漢大學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主辦的學術集刊,1979年由著名歷史學家唐長孺先生創辦。本刊注重實證研究,主要刊載有關中國中古史研究的學術論文,適當譯載國外學者相關研究的重要成果,也刊載與本段歷史密切相關的資料整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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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转自“中古史”2022年9月21日,感謝盛洁女士。特此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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