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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3年7月3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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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s(按疾病相关诊断分组)已是中国医保支付改革的必行之路。过去20年,各地已尝试多个DRGs版本。今年初,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将全国30个地市纳入DRGs试点。同是DRGs,如何“选型”?成为当前各地推广实践中最关键、也是最难迈出的一步。
早在今年6月28日,浙江省委改革委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以建设县域医共体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在总额预算管理下的住院按DRGs点数法付费、长期慢性病按床日付费、门诊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人头付费的多元复合付费方式。 2019年10月19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随后一个月,浙江省医保局相关人员跑遍全省各级有代表性的医院以征求意见。如今,《办法》已经过15稿以上的修改和调整,即将公布最终版。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浙江省对全部有住院医疗服务的医院将实施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 这意味着,浙江将成为首个在医保支付领域全面推行DRGs点数法付费的省份。 DRGs版本众多,究竟参考哪一种?浙江省决策者内部一直存有争议。这是因为,浙江省内近年已有两种类型的DRGs版本并行:其一是省卫健委为考评医院绩效,引入上海申康版DRGs,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施行;其二是采用国家医保局开发的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的ADRG ,它是在以往研究开发的 BJ-DRG、CN-DRG、CR-DRG 以及 C-DRG 基础上编制的。浙江省在落实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基础上,结合浙江大学的研究成果,吸收金华、衢州、台州等地病组点数法实践的经验,探索出符合浙江实际、有县域医共体特色的DRGs点数付费办法。 两种版本各有特点:申康版仅覆盖64种疾病类别,未与医保支付挂钩,但制定了医院之间考评比对的统一量化标准,在引导医院改变诊疗行为方面效果显著,客观上促进了医院药耗比降低、住院天数缩短等,对医保控费产生了正面影响;金华版DRGs的“病组点数法”,保证了医保支付总额不超预算,在控费效果上立竿见影,但疾病分组却容易招致医院不满,需医保、医院双方定期谈判调整,一直是在“斗争中前行”。 一度,决策层难以取舍,曾提出将两个版本的DRGs合一的想法。最终,浙江参照了金华病组点数法,结合浙江省本土特点改造后,在全省推广。 用于医院绩效评价的申康版DRGs 浙江省初试DRGs始于2015年。当年,浙江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在进行等级医院评审检查时,发现各家医院的病种编码标准不统一,遂找寻省内的资深病案专家,想要打造一个浙江版的编码库。有专家提议考察北京、上海等地做的DRGs,直接借鉴其病组分组。 当时,北京已有BJ-DRGs版本,2011年起在当地6家三甲医院试点,应用于医保支付。上海于2013年完成申康版DRGs编制,应用于全市百余家医院的绩效评价。浙江省卫计委几经调研,对DRGs依旧不够了解,迟迟下不了推行的决心。直到2016年9月,申康版DRGs制定者上海瑞金医院统计信息科主任孙木的一次讲座,让浙江省卫计委眼前一亮。 上海申康的一大经验,是借DRGs体系对各级医院实施定量考评,促进了分级诊疗:大医院回归诊治疑难杂症的定位,基层医院着力多发病、常见病的治疗。和大多数省市一样,浙江省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可罗雀的状况,令省卫计委头痛不已。申康版的这一功效,马上让省卫计委下了在全省推广的决心。 决心一下,速度惊人:2016年末,申康DRGs分组器即在浙江30家三级综合医院进行试评。目前,全省144家三级医院、339家二级医院已纳入DRG质量绩效评价系统,其中近60家医院已将该系统应用到院内绩效评价。 一共有64个病种纳入其中。这些病种相对“单纯”,且能反应学科技术能力,包括疑难杂症和常见病。例如呼吸科的重症肺炎,风湿科的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液科的骨髓移植等。对纳入DRGs考核系统的医院,浙江卫计委要求其每天实时上传数据;每周发“温馨提示”,哪家医院数据上传不达标,直接发给院长;每月下发一张数据质量反馈。与此同时,每家医院的病案室还要另行上交一套病案数据,当病案数据和每日实时传输的数据不一致时,卫计委会作出提示。这种做法倒逼各医院提升病案质量,制止人为修饰数据。 一位三甲医院院长回忆,之前医院为应对考核,不乏数据造假,如门诊量数据关系到均次费用等指标,有的医院会人为修饰。但当数据实时传输上报后,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了。 2017年6月,浙江省卫计委向医院公布各家医院的DRGs考评数据,这是该省第一次将医院服务质量的考评,置于一个统一标准之下。数据公开后,院长们纷纷比较自己医院的总排名、某个学科的排名情况。当时,一家省内公认的“老大”医院,排名却在“老二”的后面,这家医院马上内部开会,对数据结果进行研究。 医院纳入DRGs考核,标准一致,各项指标一目了然。例如胆囊手术,各家医院的平均费用从1万、3万到5万不等,住院天数有长有短。那些花费高、住院天数多的医院,面子上挂不住,回去就研究如何缩短住院天数、降低不必要的药品费用。病种情况的排名,也让各家医院了解自己科室的实际水平,“以往一个科室好不好,就看科主任的表达,有的科主任牛皮哄哄,一直说自己做的好,院长也无从判断。有了DRGs之后,一个科室在全省的位置如何,一目了然。”一位三甲医院的院长说。 浙江省内,地、县级医院的质量向来在全国领先。2017年8月,省内二级以上医院也纳入DRGs考评之后,一些地县级医院的考核结果,比省级三甲医院还要好,让大家眼前一亮,医院之间你追我赶的局面暗自产生。 分级诊疗的目标自然而然地实现了 申康版DRGs有一项关键考评指标——CMI(Case Mix Index,病例组合指数)。CMI是一个分子式,其设计思路大致如下: 不同DRG病组对应不同的“点数”:一个病组的诊疗难度越大,诊疗技术越高,则其点数越高;以一个病组的单位点数,乘以该病组的全部病例数,则构成一家医院在该病组的“病组总点数”。以此类推,一家医院收治的病例若涉及数十个病组,则这数十个病组的“病组总点数”之和,就成为该医院的“医院总点数”。此即构成CMI的分子。 CMI的分母相对简单,即为一家医院收治的全部入组(DRG分组)的病例数。
由此,CMI值反映了一家医院收治病例的难度和诊疗技术能力。其分子越大,意味着病组难度越高,诊疗技术越高,则分值也越高。基于医院考评的规则,有更高技术能力的三级医院,会主动选择高点数的病组——往往是疑难杂症,从而做高“分子”。与此同时,这些医院还会主动减少收治“低点数”病组的病例,以此降低总病例数,也即降低“分母”,从而进一步提升CMI分值。 以往,在“按项目收费”时期,大医院会多收病例,多“创收”。同一个住院病例,会人为拆解为数次住院,从而增加“项目”,多收费。实施CMI考评指标后,“拆解住院”会导致病例数增加,也即“分母”增加,反而降低了CMI分值。这就使得大医院更多关注收治病例的诊疗质量,而非以数量取胜。 一旦三级大医院开始主动选择高难度病组,则普通病组的轻病病人就会自然分流至二级以下医院,乃至基层医疗机构。由此,分级诊疗的目标自然而然地达到了。 浙江省卫健委将申康版DRGs考评结果纳入“健康浙江”的诸多指标中,已成为医院等级评审、“最多跑一次”等常见的考核指标。但迄今,这一版本的DRGs应用多集中于公立医院体系内部,并未大规模地延展至基层及民营医院,也未大规模用于医保支付。
金华病组点数法国家试点 无独有偶。就在浙江省卫计委全面推广申康版DRGs,用于医院考评、推进分级诊疗的同时,浙江金华由医保部门牵头,也于2016年在当地部署DRGs试点。与申康版DRGs不同,金华DRGs着眼于医保支付改革。 当年,金华市将卫生、医保工作交由一位副市长主管,由市社保局主导,部署建立当地DRGs机制。至2018年中,金华下辖7县市所有143家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实施到位。 金华病组点数法目标明确,就是针对医保控费。首创的方法是将点数法与预算总额管理相结合。 在全市范围内,先将全部医院在当年产生的住院总费用,除以全部医院的住院总病例数,计算出全市的住院病例平均费用。同理,针对某个DRG病组的住院总费用,除以该病组的总病例数,得出该病组的病例平均住院费用。再以后者除以前者,其分值即为该DRG病组的“基准点数”。 即便是针对同一个DRG病组的病例,各家医院的住院费用也会有差别,这既取决于不同医院的历史收费情况,也取决于不同诊疗水平的医院的服务收费差异。由此,将每家医院针对某个DRG病组的平均住院费用,除以该病组在全市的平均住院费用,则得出每家医院的“成本(差异)系数”。再以“基准点数”乘以“成本系数”,即为每家医院的“医院病组点数”。
点数法的实施,首先是确定了各DRG分组的点数,随病例难度而有高低之分;其次是肯定了各医院的诊疗水平有高有低,并参照其历史收费标准。由此得出的“医院病组点数”,是一个较为客观的量化指标。 每家医院根据不同的“医院病组点数”,乘以其收治的全部病组的住院病例总数,得出这家医院的“总点数”。全市143家有住院资质的医院的“总点数”相加,则得出全市住院病例总点数。 与此同时,金华医保部门依据过往若干年全市的医保基金总支出额,制定下一年度的医保预算总额。大致原则是在以往的年均支付总额基础上,做个位数的百分比上调。 将全市一年的医保支付总额,除以当年全市住院病例总点数,即可得出当年每个点数的平均费用。 早年,中国部分地区作DRGs试点时,并无“点数”相配套。各DRG病组的支付价格不同,医院的住院病例,往往人为“高靠”病组(支付价格高的病组),拉高病例“单价”;同时,拆解住院病例,增加病例“数量”。由此,各地医保基金很容易透支。在年底结算时,医保与医院之间每每争执不休。 “点数法”的微妙之处在于:一方面,金华一市的医保总费用,事实上仍是总额控制,上有“封顶”;另一方面,全市各医院若人为“高靠”病组,或人为拆解住院病例,则总点数上升,导致单位“点数值”下降。到头来,各家医院得到的医保支付总数未必有多大“赚头”。 “点数法”还有一个作用是让医院之间互相博弈。如果一家医院过度追逐高“基准点数”的病组,且过度诊疗,人为增加病组的病例数量,则会导致该病组的“点数值”下降,直接影响其他医院收治该病组的病例的收入。为此,医院之间会紧盯彼此的病组点数,相互监督,避免了病组“高靠”和病例拆解。这样一来,以往各家医院竞相做高费用、联合起来与医保基金博弈的局面,演变成了医院与医院之间的监督与博弈。
△金华市中心医院 (图片来自医院官网)
金华DRGs在医保控费领域效果明显,实施一年后,2017年的年度基金增长率控制到了7%之内。金华的自发改革引起省里关注,浙江省领导要求各地借鉴金华的“病组点数法”。2019年1月,金华市医保局局长随省医保局官员赴国家医保局作专题汇报,“金华模式”由此引起高层关注。
浙江省为何选择病组点数法 2018年10月25日,浙江省医保局成立。成立伊始,即把“医保支付改革”作为最重要的任务。 此前,浙江省医保支付的主要方式,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采取的是“按项目付费”,但随着医院新项目层出不穷,这种支付方式已不能缓解医保基金日益紧张的压力。 近几年,即便是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浙江省,医保基金也面临着明显压力。当地居民的医疗需求急速释放,尽管省内大医院发展飞速,各医院不断建立分院,仍是人满为患。仅2018年一年,浙江省医保地方结算高达5.77亿次,这意味着 5000多万的本地居民,平均每个人看十次病。 加之,国家医保政策对老百姓异地就医提供便利,长三角地区门诊都可以实时结算。许多浙江居民跑到门诊、住院费用相对较高的上海看病,这部分异地就医的报销费用,进一步加重了浙江省医保的负担。 和全国其它省市一样,浙江省普遍存在大型公立医院重复检查、过度治疗;民营医院欺诈、骗保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必须进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8年,浙江省已有金华、衢州、台州三个地级市试行医保DRGs支付,且使用同一版本的点数法DRGs;温州、嘉兴等地也开始推行DRGs医保支付改革;县级市德清(湖州市辖下)则采纳申康版DRGs做支付试验。提及此种局面,浙江省医保局一位人士表示:“浙江各地都开始各自的DRGs医保支付探索,此时省里不作统一规划,则各地会出现众多版本。2019年是浙江省医保支付改革的一个关键‘窗口期’,今年不统一,明年就会乱。” 此前,申康版DRGS在浙江省各医院的普及,已使DRGs概念深入到医护人员的工作思维中。浙江省医保系统信息化的发展,也为DRGs在全省推广打下了基础。浙江省医保部门从2015年开始,就进行了全省医保信息化的“智能监控”改造,这一系统可进入到全省医院的HIS系统内,当医生开处方时,对于可能超限额的情况,“智能监控”窗口就会弹出提示;一些药品在病人没有用完规定用量时,医生就无法开具处方。一位DRGs软件开发人士认为:“浙江省的医院数据质量,医保信息化程度,在全国都处于领先状态,非常有利于DRGs的全省推广。”
病组点数法对浙江省医保局来说极具吸引力。在以往总额预算的情况下,每个医院的预算根据历史数据,在年初就由医保局定好。所有的医疗机构,都会找医保局要预算。浙江省医保局一位人士坦言,权力的集中,会给医保局工作人员带来极大的“廉政风险”。而“点数法”是一种相对价值法,医院的医保费用不是年初就定好的,而是根据一年的绩效、工作量,按照点数法规则计算出来的。在这种方式下,医院找医保局,完全不起任何作用,起作用的是医院之间的博弈。“我们浙江省有73个医保统筹区,要保证我们‘医保人’没有廉政风险。”资深医保人士说道。 2019年前后,浙江省委托浙江大学进行医保支付改革的课题研究与政策设计。鉴于浙江省已同时有申康、金华两个版本的DRGs试点,研究者分别与其软件供应方交流,希望公开DRGs分组器的分组规则,便于进一步研究推广。申康DRGs的软件供应商不愿提供,而金华DRGs的软件方愿意配合,这成为日后浙江省最终选择金华版DRGs进行升级,作为全省医保支付主要方案的重要原因。 此外,全省11个地级市已有三个地市实施了病组点数法,这也是促成浙江省最终选择推广病组点数法的原因之一。 适配度高,还需进一步完善 病组点数法在实施过程中,历经医保与医院之间的持续谈判,共同调整、优化DRG分组。清华大学杨燕绥教授认为,此举打开了医保和医院对话的通道,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然而,由于病组点数法的出发点是用于医保控费,医院难免有强烈的“掣肘感”。 金华市医保局一位人士认为,“金华‘病组点数法’在探索完善期,肯定不是完美的,但它可以有效解决当下过度医疗、不合理医疗等医疗资源浪费的情况。对于习惯了粗放式发展的医院,它必须要自身改变。增长模式不改变,医院不可能舒服。” 改革前的金华医保支付,是以“按项目付费”为主,医院对医生的考核思路,是按照医生“每一个项目都能赚钱”的目标设计的。如今实施“病组点数法”,是按照大数法则,多个病种打包进一个病组,不可能救治每一个病人都能让医院赚钱,但只要总体医院有盈余即可。如果医院还是停留在要求医生救治每一个病种都赚钱的考核思路下,势必会引起医生对DRGs设计的不满,甚至会导致推诿危重病人的结局。“医院应该调整管理思路,和DRGs的思路适配,否则医生会很痛苦。”一位资深医保人士强调。 此外,以控费为出发点的“金华模式”,也难免影响医院对较为先进、从而价格较高的诊疗技术的应用。例如,某些病例可以用新技术解决,减轻患者痛苦,但其价格要比传统方式高许多。在医保基金吃紧的情况下,DRGs就会不把新技术治疗方案入组。这一方面会引起某些收入较高、希望享受创新技术的患者的不满,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一些想应用新技术的医院无所适从。 上述医保人士认为,病组点数法是一个相对长效、对不同的医保基金情况都比较“适配”的方案。现阶段是倒逼医院挤压医疗资源浪费,解决乱用药品和耗材的问题,也鼓励医院改善疾病诊疗临床路径,缩短患者住院天数。“等到浪费的部分挤压出去,医保基金比较宽裕的情况下,病组点数法会设计另一种鼓励医疗机构创新的方案。” 要想扩展到全省,立足本地医疗水平、仅覆盖600多个DRG病组的病组点数法远远不够。浙江省级三甲医院的开颅手术、心脏手术等疑难杂症诊疗项目,亟需创设新的病组将其纳入其中。
△浙江省人民医院 (图片来自医院官网) 一位资深医保人士提到,现在《办法》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浙江省医保局走访调研多家医院,在病种分组等方面吸取了多方建议。“现在浙江省将实施的DRGs版本,最终囊括的病种已包括省级医院做的疑难杂症,最终的病组会有1800种左右。” 在机制执行上,浙江省也实行了创新。每年的医保总额预算确定,由浙江省医保局牵头,将财政厅纳入,医保局、财政厅、卫健委一起协商决定每年医保预算总额。“财政厅的加入,有助于按照浙江省财政的实际情况给出预算。”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说道。 在医保支付DRGs的具体操作中,浙江省实施的是“省里定标准,市里定点数,县里定点值”的方式。省里定标准,是在国家版DRGs大的分组原则下,根据浙江省的医疗实际,确定浙江省的DRSs分组;每个地市,根据本市各级医院的情况,把点数规则确定;因为浙江省的医保基金是以县为统筹单位,每个县的经济水平不一样,最终的点值由各县自己确定。“省、地市和县的分工,一是符合实际,二是分解了医保局的职责分工。”资深医保人士说道。 在《办法》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医院和医保部门进行了多次谈判。其中争论最激烈的是,医保为防止医院到了年终不愿接收占用医保额度的本地病人,最终将外地病人、本地病人、自费病人所有的费用都放入总包中,医院最初意见很大,但最终接受。 “医保和医院谈判的机制,会贯彻始终。分组器向医生公开,充分吸收医院和医生意见。每一至两年会进行DRGs分组的动态调整。”上述医保人士说道。
王晨|撰稿 微信号:217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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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DRGs出炉幕后:一省医保支付的试验、博弈和选择之路
浙江一省近年有两种DRGs版本并行:省卫健委引入的上海申康版,金华市医保部门自行摸索的金华版。 上海申康的一大经验,是借DRGs体系对各级医院实施定量考评,促进了分级诊疗。 金华版医保控费效果明显,实施一年后,2017年度基金增长率控制到7%之内,甚至引起高层关注。 最终浙江在金华病组点数法的基础上,确定了1700余组病种。每一至两年会进行DRGs分组的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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