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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甘肃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1月30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林铎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昌林共同为省监察委员会揭牌。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林铎与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合影。
省监委挂牌后,机关干部纷纷合影留念。
1月30日下午,甘肃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林铎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昌林共同揭牌。这是我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省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全省纪检监察事业重整行装再出发的一个崭新开端。
1月29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昌林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30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任命了张云生、袁治云、牛彥之、张伟等4名省监委副主任和周连宝、邓海涛、龚昌明、蒋昱程、高连城等5名省监委委员,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从2017年10月31日我省启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成立由省委书记林铎任组长的省试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全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启动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工作中,省市县党委强化责任担当,按图精准施工,确保监委顺利完成组建。党委书记在一线担当“施工队长”,研究部署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纪委积极负起专责,扎实推动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人大、纪检、组织、政法、检察、编办等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汇聚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为选优配强监委班子,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领导班子和干部选配工作意见,坚持班子配备和建设相统一,对监委班子人选严格把关,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级纪委、组织部、检察院认真细致做好人员转隶相关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员转隶全过程,与转隶人员逐一谈心谈话,倾听诉求,打消顾虑,凝聚共识,确保监委队伍快速融合。
我省全面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涉改部门机构职能,按照精简高效、内涵发展的原则,做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机关编制“三不增”,省纪委监委设置内设机构23个,比改革前减少9个,其中综合部门11个,执纪监督部门6个,审查调查部门6个,机构和人员力量向纪检监察一线部门倾斜。省纪委、省编办对市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方案逐一进行审核,改革后市县共设置内设机构1127个,比改革前减少36个,其中设立纪检监察室577个,比改革前增加194个。
全省各级纪委和检察院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相关案件。检察院对案件线索全面进行梳理,列出详细清单后移交到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案件查办和线索处置等工作不放松、不断线,有力保持了反腐败工作的强劲势头。该省还坚持制度先行,学习借鉴试点省市经验,研究制定监委工作运行制度机制。省纪委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修订了信访举报工作规程等12项工作制度,设计了50种常用文书。
据了解,我省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干部培训、人员融合、调查措施全要素试用、“纪法”“法法”有机衔接和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工作,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据悉,截至1月18日,全省14个市(州)监委和86个县(市、区)监委已全部完成组建。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