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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提升司法公信力
懂法不迷路
法官是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的主体,要坚持司法为民,就必须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法官人身安全。然而近年来,法官因依法履职屡遭权益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典型案例
2020年8月,上城法院受理了沈某诉某企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该案审理期间,原告沈某在通话过程中多次威胁承办法官。法院遂传唤沈某进行训诫,但其仍拒不悔改,在处罚决定作出前、制作笔录过程中再次言语威胁法院工作人员。
事发后,法院随即开展调查,认为沈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威胁等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司法惩戒,罚款15000元。后沈某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杭州中院驳回其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因沈某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上城法院遂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法官说法
法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妨碍、报复法官,不仅侵害法官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对这支特殊的队伍,要给予特殊的关爱,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上城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和激励法院干警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多渠道探索依法履职保护方法,坚决为担当干事者鼓劲,为公正司法者撑腰。
供稿丨政治部
责编丨阿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