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欠款全还,刑还要判!
近日,金牛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被告人戢某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7年2月,金牛法院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某商贸有限公司(实际由被告人戢某经营、控制)偿还某银行1300万元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戢某、都某、李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该银行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6月,我院执行局向被告人戢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责令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查封了案涉抵押物和被告人戢某等担保人的房产并进行拍卖,所得拍卖款优先偿还了银行,但该判决未能履行完毕。
2021年11月,担保人都某、李某向承办人提供线索称戢某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经审查,我院立案恢复该案的执行,执行标的本金及利息752万余元。经过执行人员核实,戢某不仅存在多次转移大额资金的情况,而且还为其子女购置房产,鉴于该情况,执行人员立即将相关线索证据移交公安机关。2023年9月,被告人戢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到案后,被告人戢某的亲属于2023年10月、11月先后三次还款共计610万元。在审理阶段,被告人戢某的亲友又代其向银行归还了罚息、复利等剩余钱款1050万余元,至此被告人戢某清偿完毕全部欠款本息。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被告人戢某的妻子通过其光大银行卡收取拆迁补偿金500万元后被被告人戢某当即转移。2019年1月,被告人戢某又转移了拆迁补偿金1360万余元。2021年8月,被告人戢某和妻子通过张某某转款1260万元给彭某某,由彭某某用该款代理被告人戢某和其妻子以其女儿的名义购买了位于天府新区正兴镇的房屋。
法院认为,被告人戢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戢某无犯罪前科,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戢某在案发后积极联系亲友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全部执行款项,对此情节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量被告人戢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对其可适用缓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既损害了国家司法权威,又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该案中,被告人戢某具有执行能力,但将千万钱款拿给女儿购买豪宅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虽然最终履行了义务,但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提醒所有被执行人,不要抱侥幸心理、恶意逃避执行,最终可能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供稿:熊寒
编辑:樊慧洁
校审:赵梓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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