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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敏 | “历史化”性别:以“十七年”中国妇女解放为场域的考察

董丽敏 社會學會社 2024-01-03



专题导言


今日谈及性别平等议题,“妇女解放”一词似乎沾染上了浓厚的年代色彩。这一问题虽或并入“女性/权主义”的讨论范围,讨论者也往往同意二者有各自的历史背景与接受路径。今人提起“妇女解放”可粗略分为两个语境,一是晚清至近代借精英知识分子话语构建与推动的妇女解放运动,二是20世纪40年代起在国家动员和行政干预下的妇女解放运动。本专题专注于在后者的历史语境下,生命经验与政治话语的融合、摩擦与协商。


专题第一篇将“妇女解放”视为问题提出。虽仅指向1949—1966的十七年,但很大程度辐射了整个专题的讨论范围。本专题的主要立场为,“妇女”与受形形色色政治话语中介的生活空间,关系并非某一方绝对或最终主导,而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形塑。当然,在部分学者看来,“妇女”作为主体亦是有待争论的问题。专题第四至六篇就将集体主义时期的此作为问题提出,思考了不同年代下“妇女”在社会和国家话语中的建构。专题第五至九篇则具体聚焦受到解放与追寻解放的“妇女”主体生命体验,涵盖劳动、文化、婚恋等领域。策划者学识有限,这一部分角度并非穷尽,此框架亦无法涵盖该时期所有身在中国女性的生活。本专题最后四篇从不同角度回望这段岁月,其中有一手文献,也有二手文献,有论述,也有记叙,有亲历者,也有后来人。一手文献有两篇,第十一篇是妇女学学者李小江80年代发表,有学者称是“首次质疑中国妇女解放道路”,至今影响深远。第十三篇选自导演彭小莲对父母的追叙,其父被批为“胡风分子”而死,其母于90年代末离世。篇幅所限,遗憾未收录一手记叙。从另一角度来讲,本专题亦无意追求“真实”。


特别鸣谢


钰珏、Linshan、Zhaorui(时间顺序)




董丽敏,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文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20世纪中国女性文学/文化研究、传播媒介与20世纪中国文学。



作为对20世纪70年代中国社会主义运动巨大的内在危机的一种回应方式,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改革开放的现代化情境中,立足于“个人主体性”的“女性”逐渐浮岀历史的地表,成为当时的学界告别历史、走向未来的重要理论立足点。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步伐,更为成熟的“社会性别”(gender)理论被引进到中国,以看似边缘的亚文化的“性别”立场来讨论中国的主流历史书写/宏大叙事传统,特别是来质疑、重估甚至颠覆“十七年”(1949-1966)社会主义文化/实践的得失,被认为不仅开拓了新的学术研究空间,而且提供了一种普适性的知识/价值如何“在地化”转化的成功典范。也基于此,“性别研究”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当代中国学院的显学之一。


然而,在看似不言自明的研究背后,一个基本前提常常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横亘着20世纪70年末的中国社会/文化转折的巨大鸿沟,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成熟于20世纪90年代的性别研究范式与“十七年”中国激进的社会主义文化/实践之间,是否“天然”地存在着关联性?这样的分析是否能为性别研究和“十七年”社会主义文化/实践研究带来彼此推进的空间?我们今天不假思索地对两者进行关联性研究的合法性依据到底在哪里?


正是在这样的反思中,要想确立对“十七年”社会主义文化/实践进行性别分析的有效性,如何“历史化”地清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性别”概念及其理论体系的有效性与有限性,与此同时,“历史化”地重返“十七年”社会主义文化/实践,有效把握这一时期的妇女运动/文化实践,进而在新的问题意识下重新建立两者之间的关联,事实上就成为关键所在。


一、去历史化:可见的女性与不可见的历史


将性别视角引入对“十七年”社会主义文化/实践的考察,在当前学界已形成了以下一系列让人耳熟能详的、相当主流的研究成果,几乎成为一种“常识”。


其一,作为以暴力革命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当代中国以其强大的社会动员力和组织力著称,妇女从来不是以“妇女”本身的角色和身份被安置在革命序列中,妇女运动也从来不是以单纯的妇女解放口号作为唯一的目标,那么妇女和妇女运动显然是“不独立”的,是“依附于”并且被整合进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实践的。


其二,妇女走出家庭而参加公共劳动,其实是国家把妇女当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劳动力“蓄水池”来对待,是一种工具性的“征用”,妇女由此产生出来的主体感和尊严感,是一种被建构之物,妇女走向社会、走向公共空间因而被视为一个巨大的阴谋,一个妇女被作为父权制象征的国家欺骗、利用甚至无情出卖的陷阱。


其三,“男女平等”与“妇女解放”不能等同对待(左际平,第184-185页),“男女平等”被认为是导向了一种“不男不女”又同时“是男是女”的畸形女性形象,这种“铁姑娘”是一个蛰伏于男权标准的去性别化存在,而需要被否定。


总而言之,在研究者的视野中,“十七年”的社会主义文化/实践更多被视为是被国家意志所形塑的、缺少女性主体意识的,这一时期的妇女实践则是“国家”自上而下动员的单一路径产物,因而是一种“被解放”甚至是“伪解放”,以此为基础建构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性别”甚至在“人性”的维度上,显然也就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


在上述这一系列观点中,可以发现,“十七年”的社会主义文化/实践往往被刻板化为没有杂质和张力的一元化“强权性”存在,而与之相连的“国家”“革命”“阶级”“社会主义”等,则被不由分说地当作了“父权制”意识形态在新的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与此同时,“女性”很大程度上被塑造为一个似乎毋庸置疑拥有讨论优先权的“重要”问题,一个获得了先验的政治正确性的符号,被理所当然地植入对“十七年”文学/实践近似于“一刀切”的诘问中。建立在这样的逻辑关联上,性别研究往往被简化为一种基于女性优先的立场研究,与其所要处理的“十七年”文化/实践之间,就必定会形成一种意料之中的紧张对立关系,也必然会在全面否定这一时期妇女运动实践及其文学呈现意义的基础上,使得“性别”立场获得颠覆,甚至取代原先的“革命-社会主义”立场的合法性。


以这样单一化、凝固化的“关联”对“十七年”文化/实践进行性别观照,显而易见,在鲜明的“性别”立场下,“女性”被本质化,“社会主义”则被原罪化了。这样的逻辑到底是内在于历史行进脉络的,还是外在于文学与历史实践的一种理论叠加?这样其实并没有充分在地化、知识化的知识生产,到底是推进了我们对于“十七年”文化/实践以及“社会主义”妇女解放传统的理解,还是造成了新的刻板化印象,而事实上人为抹去了这一时期文化与历史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答案显然是存疑的。而当这一系列看起来有着明显的观念先行痕迹因而很有问题的观点几乎常识化地成为我们看待这一时期文学/实践不言自明的起点的时候,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种习焉不察性较之于结论本身,恐怕更有问题,也更值得我们深思。


如果要深究一下上述逻辑架构得以脱颖而出并且被普遍认同的缘由的话,可以发现,它首先与盛行于性别研究中的对于主流历史一贯的批判方式有关。在通常激进的女性主义视野中,既有的历史本来就被视为是一种男权中心的历史,因而性别视角的引入,本来就被当作是一种对于压抑、贬斥女性的主流历史书写的批判、弥补甚至是颠覆;而作为结果,如何寻找“可见”的女性并肯定其历史贡献也总是成为研究者最主要的书写目标,这样的女性之于男性、边缘之于中心、弱者之于强权的挑战和替代似乎是女性主义者处理各种历史阶段的普遍做法,也正是性别研究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所在。也因此,当我们总是从这样带有很强预设性、理论化的立场一厢情愿地进入对于历史和文学史的重构的时候,这种重构必然会因为更多停留在了抽象的观念意义上而导致“去历史化”的结果,也会因为使本来具备“革命”意义的“女性”范畴蜕变为理查德·罗尔蒂(Richard Rorty)所批评的“一个纯粹的范畴”,因为“谈论太多的是哲学革命、意识中的革命”而堕落到“改良主义”的泥淖。作为这一逻辑合理的推理,我们可以说,事实上,讨论的具体语境是“十七年”还是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还是美国都已变得不再重要,其根本意图,只是将所有的历史阶段都指认为是反“女性”的,只是凸显了抽象的“女性”概念,只是单一地指向了为理想的“女性”正名,除此之外,不再有其他更多的可能。在这个层面上,又可以说:在“去历史化”之后,“性别”必然会蜕化为一种具有话语专制性的文化霸权,一种只能使女性“可见”而其他历史内容“不见”的叙述霸权,这使其无法构成对于既有文学史和历史书写模式的真正冲击和改写。


进一步讨论上述逻辑架构,还会发现,这种有问题的阐释方式之所以能大行其事,如果追溯一下它的源起的话,其实还在于它还默认并且分享了中国学界20世纪80年代以来形成的对于“十七年”文化/实践的主流性批判。将“十七年”文化/实践判定为一段需要被抹去的“现代化前史”,一种历史的“例外”状态,某种意义上,正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在“告别革命”的“新启蒙”观念下“断裂性”地阐释文学史/历史的结果。这种阐释以“启蒙”为修辞,策略性地将20世纪80年代与“五四”相勾连,通过将“十七年”文学/实践命名为极左政治愈演愈烈、个体生命饱受压抑的“非人”时代,顺理成章地将其纳入到了这种“装置性”的“启蒙”逻辑中,从而对其进行了有意识的误读和全盘批判。



图为1951年10月版《新中国妇女》封面。[图源:womenofchina.com]


作为对20世纪70年代末社会主义危机进行知识回应的一部分,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个人主体性”为旨归的“女性”之所以能浮出历史的地表,显然是直接针对了1950年至1970年间看似抹杀性别差异的妇女解放运动实践的后果。正如戴锦华所指出的:“当代中国女性所遭遇的现实与文化困境似乎是一种逻辑的谬误,一个颇为荒诞的怪圈与悖论。一个在五四文化革命之后艰难地浮出历史地表的性别,却在她们终于和男人共同拥有了辽阔的天空和伸延的地平线之后,失落了其确认、表达或质疑自己性别的权利与可能。当她们作为解放的妇女而加入了历史进程的同时,其作为一个性别的群体却再度悄然地失落于历史的视域之外。现实的解放的到来,同时使女性之为话语及历史的主体的可能再度成为无妄。……解放的中国妇女在她们欢呼解放的同时,背负上一副自由枷锁。应该也必须与妇女解放这一社会变革相伴生的、女性的文化革命被抹煞或曰无限期地延宕了。”因而作为一种近乎本能的反应,在研究者的视野中,强调“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妇女解放传统必然会被“自然”地作为一种异质化的存在,作为一种他者而出现;而相应的,“性别差异”就成为最为重要的妇女解放理想:“中国女性主义理论的实践介入,却迥异于非社会主义国家,不是以男女平等、而是以对性别差异的强调为开端。其直接的对话对象,无疑是建构在阶级论基础上的、否认性别差异的社会结构。”


而当这种以“性别差异”为基本内核的性别理论资源,以所谓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性别区分作为话语基础,以“独立性”“自主性”作为妇女运动的基本特征,以对“公共空间”的拒斥作为妇女解放的合理路径的时候,也正是以20世纪80年代之后逐渐建构起来的“个人”“自由”“身体”“主体性”等似乎具有普适性的概念为核心的,而这一系列概念显然是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特定的“公民社会”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社会”对立框架折射在妇女理论方面的产物,带有明显的欧美中产阶级女性主义论述色彩。因而,这一整套“女性”理论,很大程度上如戴锦华所反省的那样,其实并不是在新中国的历史实践脉络中生长出来的,而更多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学界对于欧美女性主义理论的单向度翻译产生的路径依赖的产物,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又是外在于以“男女平等”为旨归的“十七年”的妇女文学/实践的。那么,我们从这样因历史“断裂”意识择取的有明显的“去历史化”倾向的理论资源出发,对“十七年”的妇女文化/实践所做出的全盘负面性判断在多大程度上是站得住脚的,显然也是要打上问号的。


由指向社会主义危机的特定的历史意识出发,阴差阳错地将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女性主义理论作为反思的主要资源,性别研究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主流历史阐释因而构成了事实上的共谋性关系,也因此注定了其无法反省并超越同时期的主流文学史和历史阐释,相反,却因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十七年”社会主义文化/实践的那些难题,而同样沦为一种知识“装置”。


由此,尽管以“性别”观照“十七年”的社会主义文化/实践已成为一种“常态”,但无论是从对象描述、理论资源还是研究范式来看,由于存在着明显的“去历史化”倾向,因而两者之间并没有对接得很好,还停留在简单生硬的移植和嫁接阶段,并未深入到彼此的内在肌理。也就是说,两者之间其实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关联性。如果我们把“关联性”理解为是可以彼此推进研究的,而不只是简单的“1+1=2”式的叠加关系,也不是一种研究覆盖、取消另一种研究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性别”与“十七年”的社会主义文化/实践之间的所谓关联性更多只是停留于观念层面的,因而是不接地气的,不可能产生新质而真正打开讨论“性别”和“社会主义文化/实践”这两个领域的新空间。


二、妇女、劳动与多重悖论下的性别政治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想重建性别研究的合法性,使之能够与“十七年”的社会主义文化/实践之间建立起真正的内在关联,显然,如何贴着历史脉络去认识和理解“十七年”的社会主义文化/实践语境中的妇女解放实践的实质以及由此展开的性别书写,同时在“差异政治”的前提下打开讨论的空间,就成为关键所在。


可以在“十七年”的妇女解放实践和性别书写中挑选一些鲜活的个案,来尝试推进上述问题。新中国建立之后,妇女在国家的动员和组织下,走岀“狭隘”的家庭劳动,参加公共生产劳动,一直被视为是“十七年”中国妇女解放最为引人注目的景观。而赵树理,作为“十七年”最为重要的作家之一,正好在其一系列现实主义小说中,较为完整地呈现了“妇女”“劳动”与“解放”之间的复杂变奏图景,从而为我们今天尝试进入历史现场提供了难得的可以与实践互动的文学个案。


作为“十七年”的前奏,早在《孟祥英翻身》(1945)中,赵树理就通过讲述战争背景下孟祥英从“哭不得”又“死不了”的农村受气小媳妇成长为“管不住”又“卖不了”的基层女干部的故事,展现了“生产劳动”这一不同寻常的妇女解放路径的创制过程。在小说中,孟祥英之所以能“翻身”,并不是基于其名不正言不顺的“妇女干部”的身份,也不是建立在对包括反对婆婆、提倡“放脚”等一系列通常认为更具有“妇女解放”意味的行为上的,而是因为对应了“抗日战争”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所腾挪出的“劳动力”的匮乏,落实在看起来似乎与“妇女解放”并不直接发生关系的生产劳动上的。正是通过组织妇女采野菜、割白草等“生产度荒”的行为,孟祥英赢得了全村穷苦人的拥戴,最终获得了其作为“公家人”的身份的确认,借此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婆婆依照千百年来的妇女规范传统给她定下来的针对媳妇的“老规矩”,在家庭之外的社会空间内获得一定的行动的自由度和话语的合法性。由此,“生产劳动”对于延安时期的妇女来说,成为其参与民族战争与阶级革命的重要路径,也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支持其获得“解放”的现实基础和舆论源泉。


这一逻辑框架在1949年之后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展开。在《传家宝》(1949)中,赵树理通过描写革命政权巩固时期劳动女英雄金桂和婆婆两种不同类型的劳动和生活方式及其矛盾冲突,通过金桂所从事的公共劳动借由革命政权的支持最终战胜婆婆的家务劳动的故事,进一步讨论了公共领域内的“生产劳动”在询唤妇女主体意识方面所扮演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小说中,婆婆李成娘显然希望儿媳金桂恪守传统妇女的劳动和生活方式,如纺花织布、缝缝补补、相夫教子等;然而金桂显然更喜欢“不像个女人家”,下田干活、外出卖煤、记工分算账这些原本为男性所垄断的主要劳动形态,在革命政权的支持下开始对妇女开放,也带来了对于妇女的新的价值评判标准。婆媳之间的对峙,因而演变为“像女人”的生活方式和“不像女人”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冲突,其核心是沿袭了几千年的对于一个农村妻子/媳妇的一整套以“温良恭俭让”为核心的道德伦理规范与新中国“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妇女解放观念的交锋与更迭。婆婆的全面溃败,验证了“生产劳动”及其所挟带的意义对于妇女命运的全新塑造,表明新一代“妇女解放”已经从公共空间延伸到了家庭内部,从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劳动分工扩大到颠覆家庭内部的不平等的婆媳关系。


而在农村妇女参加生产劳动日益常态化的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在“冷战”日益明显、农村合作化运动如火如荼、以粮食统购统销支撑工业发展的新格局逐渐形成的背景下,可以注意到,赵树理对于“妇女”与“生产劳动”关系的思考正发生着新的变化。在小说《三里湾》(1954)和《锻炼锻炼》(1958)中可以看到,一方面,“生产劳动”被赋予了一种劳动乌托邦的意味,妇女在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框架内参加生产劳动,不仅仅是追求更高的劳动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在培育“集体”观念的基础上指向了对新的劳动共同体、社会主义新妇女乃至新的生活世界的建构。灵芝(《三里湾》)之所以选择玉生而不是有翼作为婚姻对象,就在于玉生“时时刻刻注意的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玉梅(《三里湾》)则将“是否入社”“走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等问题当作结婚条件来考验有翼,从中可以看出,在参加农村合作化运动中形成的对于社会主义和集体的认同,已经进入了她们的内心,并且散发出巨大的能量,成为她们想象和设计自己的婚恋生活进而改造生活世界的重要资源。然而,另一方面,为劳动乌托邦所呼唤出的社会主义新妇女是否真的可以与生产力水平低下的贫瘠落后的农村现状缝合在一起?是否可以借此克服和改造千百年来的小农经济赋予小私有者妇女的自私自利弊病?面对20世纪50年代后期因人民公社的快速发展而引发的生活资料短缺、群众生活困难、干群关系恶化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赵树理显然也注意到了劳动乌托邦下潜藏的隐忧,因而“能不够”“常有理”(《三里湾》)、“小腿疼”“吃不饱”(《锻炼锻炼》)等抵触劳动、逃避劳动甚至不惜撒泼耍赖的落后妇女的出现,却又证实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生产劳动”可能产生的变异以及以其来改造“人心”的有限性与艰难性。当作者甚至无力提供一种正面人物/正面经验来说服她们改弦易辙的时候,又在很大程度上宣告了劳动乌托邦与妇女解放之间关系的破裂。


如何来理解赵树理所描述的这种“妇女”与“生产劳动”关系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中的嬗变及其内在的矛盾?结合这一时期的历史实践进行分析就会发现,“妇女参加公共劳动”这一事件发散出来的意义其实相当复杂。首先,作为革命-社会主义时期的特定产物,像孟祥英等人参加公共劳动,的确是由国家自上而下动员和组织的,但这不能仅仅被视为一种简单的劳动力征用行为,同样也是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关于妇女解放必须“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的经典阐释落实到实践中的结晶,是“能取得男子同情”,进而获得“政治上、文化上的”平等权的一种现实斗争策略,这使得其意义并没有仅仅局限在经济的层面上,也会带来一系列的政治上的、文化上的效应,带来对于原有社会格局/家庭格局的冲击。其次,随着妇女参加公共劳动效应的放大,千百年来以“家庭”为核心的压制妇女的“父权制”枷锁的确慢慢被打破了,但是,“家庭革命”的目的并不是颠覆“家庭”以释放个体,作为传统“家国”架构的一种现实转化,“家庭”实际上是包括妇女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可以进行协商的基本场域,妇女与家庭乃至国家等体制之间,往往是博弈和让渡的,也是可以彼此依赖和利用的,因此,“家庭革命”所要改造的是家庭内部的不平等关系,并且推动改造后的“家庭”成为革命-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基本结构,成为可以调节内外劳动分工差异的特定空间单位。再次,妇女在公共劳动中打破了既有的传统角色分工,“从家庭私领域进入村社集体”,但由于现实条件的局限与主观能动性之间存在着不匹配状况,在高强度的劳动下,劳动妇女的身体/精神感受的确是相当分裂的:“承担的劳动量更多,付出的辛苦更多,感受的苦难也更深重,而与此同时,她们的精神生活却前所未有的充实和丰富,甚至不无振奋和愉快。”这提醒我们,在讨论“十七年”的妇女生存境遇的时候,不能仅仅站在身体或精神的单一维度上去加以肯定或否定,而是要在“幸福”/“苦难”这样看似矛盾的情感体验中去把握其主体生成独特的资源、路径和结构。最后,如果说劳动中的妇女生成了一种“不像女人”的类似于“铁姑娘”的新形象的话,那么,这种新形象似乎是一种值得批评的中性化的表征,但也未尝不能被认为是一种从来没有进入主流美学视野的底层劳动妇女的身体特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呈现。



图为“十七年”时期的政治宣传画。赵静东,1960年,天津美术出版社。


总之,“妇女参加公共劳动”之所以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成为可能,并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由“国家”自上而下的动员以及妇女对此的单向度蛰伏这一种力量构成的,“冷战”背景、工农业生产格局的调整、劳动阶级的翻身意识、妇女自我重塑、家庭观念的壇变等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也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经济行为,也是和情感动员、身份认同、伦理道德、主体生成甚至未来世界想象等因素息息相关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妇女参加公共劳动”是多种特定的历史因素交叉、缠斗、妥协形成的历史/文化的结构性调整的产物,并不是仅仅用“女性主义”这一种资源就可以将这一事件的方方面面看得清楚的。


三、“历史化”性别:重建有力量的“关联”


当我们至少拥有两种讨论“十七年”妇女解放实践/性别书写的研究路径的时候,如何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分歧甚至断裂,特别是处理好性别问题与阶级问题、妇女解放的本土实践与跨国女性主义的理论生产、20世纪80年代的历史意识与当下的现实判断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对今天的研究者而言,的确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需要指岀的是,我们试图重新打开讨论“十七年”妇女运动实践的空间,并不意味着简单地指向对所谓历史“真相”的复原,或者修复已有的历史实践的全部正当性。事实上,在“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意义上,必须意识到历史现场的无可回溯性与历史正当性的后天建构性,因而这种复原和修复的冲动倒是需要首先被小心地清理的。


基于这样的警醒,尽管强调重新“历史化”“十七年”妇女运动实践,是为了“恢复”和“激活”那个显然在20世纪80年代被有意识误读的本土妇女运动的历史脉络,但这种“恢复”和“激活”并不是建立在对这种误读简单的忽略或逾越的基础上的,恰恰相反,同情的理解却是更需要的。为何20世纪80年代,当时的学界更愿意釆取今天看来很有问题的“告别革命”的“断裂”姿态来处理包括“十七年”妇女运动实践在内的社会主义遗产?如果将这样的反思也作为讨论如何“历史化”“十七年”妇女运动实践的起点之一的话,那么,20世纪80年代如天外飞仙般降临的女性主义(特别是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对社会生活/知识生产所产生的实际影响,显然也必须同时被纳入到我们的视野中,构成我们“历史化”“十七年”妇女运动实践的另一种维度。问题在于,对于“十七年”妇女运动实践所作的“历史化”努力,与对20世纪80年代女性主义理论/实践的“历史化”考察,有没有可能构成一种有效的对话,而不是彼此简单的对立/克服?


如果立足于这样的思考脉络,显然,研究者就需要两面作战:一方面,是要在现实判断和对未来世界的想象的引导下,历史化地进入“十七年”妇女运动实践,重新发现“当下”与“历史”如何更好地对接的内在“关联”,以使在20世纪80年代被污名化的社会主义妇女解放遗产一定程度上能够在新历史情境中得以激活;另一方面,也要历史化地进入20世纪80年代女性主义理论/实践,在吸取其去历史、去政治、去革命地对待“十七年”妇女运动实践的教训的基础上,设法找到可以支持我们当下的问题意识由来的历史依据。而要做到这两个“历史化”,知识和理论的准备显然是一个艰苦的过程。程光炜提出,我们应该突破现有“被规训的知识”,“根据研究者自身的历史经验,再结合时代语境并进而发现一套自己的知识话语”,进行“分层化”研究。贺桂梅也认为,需要以知识社会学的方式克服特定时代的“历史意识”的局限,“从整个历史视界出发对自己的位置作反思性认识”,将“历史意识”得以产生的社会基础(包括特定时代的社会状况、研究者的立场位置和知识结构、知识生产的特点等)作为讨论的起点,而不是仅仅将特定时代所形成的“历史意识”作为不言自明的逻辑起点。


无论是反思“被规训的知识”还是超越特定的“历史意识”,都意味着在处理不同阶段的历史实践及其理论生产彼此之间的关系的时候,不仅要通过“历史化”来理解和把握不同阶段的历史存在的正当性,同时也需要将其“问题化”,不仅要注意发掘历史行进的内在连续性,也要能把握住其间内蕴的危机及其自我克服的努力。当然,作为观照问题的不同维度,“历史化”/“问题化”、断裂/关联都不能孤立地进行,而是需要搁置在彼此博弈的结构中——某种意义上,或许只有在这些看似矛盾对立的范畴中不断迂回往复,才能更好地描述历史的总体风貌。


另一方面,也应该注意到,研究者今天之所以有兴趣重新来讨论类似于“妇女参加生产劳动”这样的特定历史/文学事件,除了鲜明的女性立场之外,显然也与其现实判断以及由此形成的问题意识有关,中国当前的阶级分化、劳动的被重新卑贱化、妇女在公共空间中被边缘化等等,使得我们产生重新评估“十七年”时期以公共劳动为核心的妇女解放运动的经验、进而希冀重新激活其背后的社会主义遗产的强烈冲动,这无疑是有着值得赞赏的现实关怀意识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内省:如果仅仅以这样看似具有毋庸置疑的政治正确性的现实情怀为价值立足点,显然又会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对20世纪70年代中国激进社会主义实践内在的巨大危机以及由此形成的历史教训的反思和总结,从而导致对前30年的激进社会主义实践自觉或不自觉地美化,甚至会全盘肯定“十七年”妇女解放的实绩。


这样的话,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界将“性别”设为天然正确的逻辑起点来质疑并颠覆“十七年”的性别书写和妇女解放实践的价值,是一种有问题的研究思路的话,那么,并不是说反其道而行之的纠偏或者反拨就是正确之途——比如说,将被颠覆的“社会主义”重新界定为毋庸置疑的价值立场,据此否认“十七年”的性别书写和妇女解放实践存在问题,本能地拒斥“性别"等异质性因素的进入可能产生的新的讨论空间,甚至完全无视20世纪70年代的社会主义危机的存在。在我看来,无论立足点是“女性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如果只是从某种凝固的价值立场出发、在单一的理论脉络中以政治正确的姿态展开讨论,如果只是就事论事局限在某一段历史场域中而不能前后左右做充分“历史化”也是充分“问题化”的整体观照的话,那么它们各自提供的对于历史的阐释,可能都会因为偏于某一维度而不具有充分的有效性——尽管在中国这样有着独特的,革命-社会主义传统的国家,就立场而言,本土化的“社会主义”经验看起来似乎比异域色彩浓郁的“女性主义”理论更有现实正当性。也就是说,“性别”或“社会主义”的分析框架要想彰显出自己的不可替代性,一定要先将自己放置在与其他的资源、其他的维度互动的格局中,在充分尊重并且理解这种互动所带来的复杂性的基础上,其有效性或许才能彰显出来。


由此,在对“十七年”文学和实践进行性别分析时,在横向与纵向两方面建立多重“关联”就成为一种势之必然。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在因社会主义危机而导致的前30年和后30年的历史断裂间建立关联,还要在“十七年”的妇女解放运动与同一时期的社会主义实践间建立关联;不仅要在性别研究的概念及理论与“十七年”妇女解放的经验间建立关联,还要在性别研究与研究者自身的立场和问题意识间建立关联……只有当由各种“关联”或冲突、或重合、或交错等博弈而成的讨论场域被有效建立起来之后,对“十七年”文学和实践进行性别分析,才不是封闭式的,而是能够激活并整合其他理论资源而具有生产性的。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借由这样的“关联”群,打破“性别”作为一种外在化的知识范畴与本土历史语境之间的隔膜感,而能够肉身化,实现如李小江所说的“本土化”和“主流化”,从而使“性别”话语真正产生出回应现实的力量和面向未来的意义。



〇本文节选自《中国的性/性别:历史差异》,何成洲、王玲珍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注释,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〇封面图为1960年代的宣传画报。[图源:m.thepaper.cn]


〇专题策划人:衔蝉

〇编辑 / 排版: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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