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政体原则一旦腐化,再好的法律也会变坏
政体原则一旦腐化,再好的法律也会变坏,而且转而加害于国家。政体原则完好时,坏法律也会产生好法律的作用,因为原则的力量带动一切。
克里特人为了将头等官吏置于法律之下,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方法,那就是起义。一部分百姓揭竿而起,赶走官吏,强迫他们恢复私人身份。人们认为这种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这种以起义防止滥权的制度,似乎可以颠覆任何共和政体,却并未摧毁克里特共和国。原因如下:
古人要谈论最热爱祖国的人民时,必定首推克里特人。柏拉图说,祖国这个词对克里特人来说是多么亲切。他们用一个表示母爱的词称呼祖国,对祖国的热爱矫治了一切。
波兰的法律也有关于起义的规定,可是,由此产生的后果却表明,唯有克里特人民能够成功地运用这剂良药。
希腊人所创立的体育运动,同样离不开完好的政体原则。柏拉图说,“正是斯巴达人和克里特人开设的这些著名的竞技学校,使他们在世界上跻身杰出民族之列。最初难免感到羞涩,但终于让位于公共利益。”
柏拉图在世时,这种制度令人赞叹,它与军事技术这个重大题目相关。可是,当希腊人不再有拥有美德时,这种制度竟然把军事技术也摧毁了。走上角斗场不再是为了锻炼,而是为了腐化。
普鲁塔克告诉我们,与他同时代的罗马人认为,这些竞技就是希腊人沦为奴隶的主要原因。其实恰恰相反,希腊人沦为奴隶,是这些竞技活动败坏的原因。
在普鲁塔克生活的年代,公园里的裸体搏斗和角力使年轻人懦弱胆怯,沉湎于卑劣的情欲,变成了一群卖艺者。可是,在伊巴米农达生活的年代,底比斯人由于经常练习角力,赢得了琉克特拉战役的胜利。
国家如果没有丢失其原则,不好的法律就很少,正如伊壁鸠鲁在谈及财富时所说:“腐败的不是酒,而是酒罐。”
罗马的法官起初来自元老院的成员。格拉古兄弟把这个特权转给了骑士。德鲁苏斯把它交给了元老院成员和骑士,而苏拉把它只交给元老院成员。科塔则把它交给元老院成员、骑士和国库监督官。恺撒它从国库监督官手中收回。安东尼则将元老院成员、骑士和百人长编成十人队。
当一个共和国已经腐化,只有铲除腐化,恢复原则,才能抑制正在孳生的邪恶,任何其他方法非但不能奏效,反而可能成为一种新的弊端。
当罗马的原则完好无损时,审判权可以由元老院的成员们执掌而不至于出现滥权现象。然而,罗马一旦腐化,审判权无论由元老院成员、骑士或国库监督官执掌,或是由其中的两个或三个集团共同执掌,或是由任何另外一个集团执掌,都无法消除弊病。骑士不比元老院成员更有品德,国库监督官不比骑土强,而骑土则与百人长一样品德不佳。
当罗马的平民得到允诺可以与贵族一样担任官职时,他们理所当然地以为,讨好平民的那些人将主宰政府。其实不然,我们看到的是,罗马人民虽然允许平民担任官职,却依然总是把选票投给贵族。
因为,人民品德高尚,宽容厚道,因为他们是自由的,不以权力为重。可是,当他们丧失自己的原则后,越有权力便越不谨慎,直至最终变成自己的暴君和自己的奴隶。他们失去了自由的力量,因放纵而变得孱弱。
按:本文摘自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卷》(许明龙 译),原标题为“政体原则的完好和腐化的自然结果”,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41-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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