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开学啦,这份开学通知请查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下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现就春季学期师生返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返校时间
2月12日师生返校报到,行政人员2月11日开始上班。所有学生原则上不提前返校。
返校要求
开学返校前一周,师生每日开展健康自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上报所在单位,延迟返校并办理请假手续。
返校流程
返校前
(1)开学返校前7天,尽量不外出、减少与外人接触,每日开展体温测量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
(2)学生返校前需进行“返校申请”。学校“企业微信”平台将从2月7日起开通“返校申请”通道,请同学们在返校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迟报、瞒报。
(3)学院对学生返校申请进行审批,学生进校需核验进校码,凡不在学校审核同意返校名单内或不符合返校条件者,不得进入校园。
(4)校防控办将疫情防控系统“健康打卡”功能调整为“健康监测”,要求全体教师于2月10日前通过企业微信完成一次健康监测信息采集“打卡”。
(5)建议自带适量常用药品、医用外科口罩、体温计等。注意气候变化,备齐保暖衣物。
返校中
(1)通过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同学们请尽量选择直达路线,减少中转次数。返校途中请同学们全程佩戴口罩,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
(2)学生进校需核验进校码、测体温。返校途中,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应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到校后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返校后
(1)返校后一周内做好自我日常健康管理,如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腋下体温≥37.3℃的,及时上报单位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于2月15日-19日进行。未完成的考查课程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并于2月26日前完成。补考于3月20日-4月2日进行。本学期课程教学自2月20日(第一周)正式开始。
(3)开学后两周内,处于康复期师生不参加剧烈运动,原则上学校不组织各类竞技性较强的体育比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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