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纪实 | 三儿一女为赡养母亲推诿扯皮,法官“听诊”解家庭难题
璧山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中,老人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表现出的态度,令人唏嘘不已。
我家里还有两个娃儿读书要用钱,一个读大学,一个读初中,我家庭收入少,无法负担。
我离婚了,家庭不幸,一个人在昆明打零工,能维持自己生活就不错了,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
我是抱养出去了的,父亲去世的事情我都没有管过,现在母亲也不该我管。
我是老人的姑娘,我身体不好,到处都是病,平时能回去看看就不错了。
法官登门办案
今年83岁的欧老太,老伴已经去世。今年春节后,老太太不小心摔了一跤,瘫倒在床不能动弹,需要有人一直照护。由于赡养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无奈之下欧老太将几个子女全部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欧老太年事已高,瘫倒在床出庭不便,为妥善解决好纠纷,璧山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成员、民一庭共产党员先锋模范黄大全法官决定,将车载法庭开到老人居住小区单元门口,上门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耄耋老人老有所养
庭前调解过程中,黄法官先让几个被告各自陈述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像中医的“听诊”一样,在倾听的过程中不断寻找他们各自的问题所在——“冯老幺,你说自己抱养出去了,不应该承担赡养义务,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一是抱养只是依据民间习俗,并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二是从抱养的时间上来看,你抱养出去时,已经成年,不符合抱养的条件;三是在法律上欧老太仍然是你的亲生母亲,你应承担的相应赡养义务,并不因抱养关系而中断”。
几个子女听了黄法官的解释后都点了点头,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各方也不再为此事继续争执。
黄法官见状,又从情理出发,对几个人当庭劝说道:“百善孝为先,你们母亲将你们几个带大实属不易,我们都有老的时候,不管现在有多困难,有多少理由,我们至少要尽到孝心,要为后生做好榜样”。
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几个被告不再推脱找借口,各自转而讨论关心今后具体赡养母亲的细节。
最终,在黄法官的主持下,四被告同意轮流将欧老太接到家中赡养三个月,以此轮替,医疗费凭发票各承担四分之一。至此,欧老太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文字:陈玉文编辑:刘茂涵审核:吴 剑 倪 旻点击图片,了解更多法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