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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大分流:关于自由和产权的对话

袁伟时 李强好书伴读 2019-08-27


东西大分流:关于自由和产权的对话

文:袁伟时 编:先知书店店长李强


是否接受现代文明,融入世界,是中华民族盛衰的生死线。——袁伟时《迟到的文明》


对话者:《文史参考》记者胡先生VS袁伟时先生


古今无法割舍,环境决定命运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古代中国成就辉煌,你却一再找碴。为什么要说这些不合时宜的话呢?


袁:我也赞赏中国古代文化的成就。但作为历史研究者,只能一是一,二是二。知其一,不知其二,片面,危险。你要回答近代中国转型为什么那么艰辛,不能不追问祖宗的基因有什么缺陷。


 胡:清算祖宗三代,你这个思维方法就值得质疑。


袁:一人做事一人当,个人言行不能祸延祖宗和家人,这是现代法治的常识。但是,就一个国家或民族共同体说来,它的制度和文化连续性带来什么后果,可不能不认真考察。


制度无非是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则和相应的观念。这就是通常说的社会环境。它与地理环境相纠结,决定了共同体的历史命运。研究历史怎能不追根溯源呢?


言行应该审时度势。应该清醒地看到肆意摧残传统文化的年代已经过去,中国人处在还历史旧债的年代,必须针对已有的缺陷下功夫。


   自由和产权差异,决定中西命运


胡:老兄喜欢挑毛病,你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有什么缺陷呢?


袁:在我看来,中国传统社会有三大缺陷:宗法专制,封闭的天朝心态,思维方式缺乏严密的逻辑。


 先说第一个缺陷吧。要了解中国传统社会,有两个历史文件值得认真读读:


一个是根据公元76年至公元88年间当政的东汉章帝召集儒生在白虎观开会,由他最后裁定,班固执笔写成的《白虎通义》。


这是根据儒学制定的行为准则。从帝王是天子的由来、爵位、诸侯、征伐、刑罚到三纲六纪,嫁娶、丧葬的规矩,一一明文规定。


实际上就是当时社会制度的法制化。它是公元前71年开始,西汉宣帝"诏诸儒讲五经异同",历时100年后,由皇帝拍板定案的最后成果。


后来历代的律例,都是这个文件的延续和发展。从中可以看到四点:


1.中国社会治理的特点是"礼治"。这是儒学制度化的成果。有人认为后世是儒表法里,坏事都是法家思想惹的祸,显然与事实不符。


2.这样的传统社会,君臣、父子、夫妇之间只能绝对服从,没有平等的契约关系。


皇权至高无上,社会结构上,没有任何势力或制度可以制约它。所谓道统可以制约政统,宰相可以制约皇帝等等,不过是20世纪中国学者制造出来的幻象。


3.传统社会和传统思想的核心是三纲六纪(六亲),等级森严,构建成一个中央集权的宗法专制大帝国。


4.规定很周详,葬礼、称呼都说到了,就是没有说怎样保护臣民的财产和人身自由。


西方传统社会有黑暗的一面,但也有中国前现代社会无法企及的一面。


1215年英格兰的《自由大宪章》是国王与贵族、教会、地方、法官、商人、自由人之间的契约。


它的63条内容,条条都与传统中国迥异。人们喜欢追问,为什么是西欧而不是中国领头向现代社会转化。看看这个宪章,你就会有所感悟了。


自由贸易及其他相应的自由是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主要发动机。《自由大宪章》规定:


 伦敦城,无论水上或陆上,俱应享有其旧有之自由与自由习惯。其他城市、州、市镇、港口,余等亦承认或赐予彼等以保有自由与自由习惯之权。


《大宪章》纪念碑亭,人类历史上首次“驯化利维坦”


这里说的自由首先是贸易自由。为此,宪章特别规定:


 一切商人,倘能遵照旧时之公正习惯,皆可免除苛捐杂税,安全经由水道与旱道,出入英格兰,或在英格兰逗留或耽搁以经营商业。


回过头来看中国,明代不准沿海商人经营海外贸易,逼出一大批倭寇和海盗。


大清帝国为了开放几个口岸,在有限范围内让外国商人可以逗留和经商,大动干戈。难怪人家发达啊!13世纪就用宪章认可行之已久的习惯:全国范围内,不论哪国商人都可以自由逗留、自由经商。


有些号称史家的中国人至今还看不到中国当年开放口岸的好处。他们的认识水平远远落后于19世纪的李鸿章。早在1876年,他就沉痛地指出:


 人皆震惊于添口之多……西洋各国到处准他人寄居贸易,而仍日益强盛,可知其病不在添口而在不能自强。(《全集·朋僚函稿》卷十六第30页)


有清一代,只开放了34个口岸,比不上现在广东省的开放口岸,更比不上中世纪的英格兰。


 胡:我们国土等于一个欧洲,国内可以自由贸易,不也可以带动经济转型吗?


袁:你想得太简单了。天朝的国内贸易也是不自由的。到了19世纪,江浙的运输商--沙船想开辟海上航线,到直隶(河北)、奉天(辽宁)经商,道光皇帝硬是不批准。


本国商人向现代航运业转化的机遇因此被扼杀,哪里有什么自由?

 

19世纪的中国,办工业一直实行批准制,而不是现代国家通行的登记制。这是真正的经济自由吗?


何况几千年来,历代政府奉行的都是抑商政策,商人积聚的资金只能投向土地,却没有带动农业向市场农业转型,农民出路很窄,活不下去,就造反啦!


没有工商大发展,包括商业农业的发展,任何国家都摆脱不了贫困。说英格兰现代农业发展中很残酷--"羊吃人",这样的道德批判已证明并不符合历史实际。


《自由大宪章》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对财产的保护相当细致。


一切州郡……均应按照旧章征收赋税,不得有任何增加。


余等之巡查吏或管家吏,除立即支付价款外,不得自任何人之处擅取谷物或其他动产。


如此等等,恰恰解决了一个根本问题:财产权受到严格保护。与此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司法体系,保护人身自由和财产。这又解决了社会转型的另一关键问题。

 


胡:老兄患了崇洋病了!不是说直到19世纪初中国仍然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吗?


袁:哈哈,你上当了!中国人口那么多,"第一大经济体"顶什么用?最迟在18世纪,乃至更早,中国已经是经济落后的国家了。大话怕计数。


早就有学者指出:英国13世纪、14世纪每个农户平均产粮2369公斤,15世纪、16世纪上升至5520公斤。而19世纪初,中国平均每户农民只产粮2651公斤。贫富差距太大了。


胡:说这些老皇历有什么用!


袁:记住历史真相,头脑会清醒一些。


现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蛮大,是否落实是另一回事。保护财产权的声音却相当微弱。很多基于财产权的冲突,基本原因就是没有按市价给予足够的补偿。


此外,不少人老是想打富裕阶层的主意,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很少人敢于理直气壮为富人说话。那个学者敢说几句,立即就会遭到围攻。这很不正常!


人们热心调节收入分配,却没有为私营经济的发展给予足够的支持。源头不旺,想百姓富裕,不是南辕北辙吗?其他健全法制、保障自由等等,就不说也罢。

 

 本文节选自袁伟时著《迟到的文明》,推送时有删节。透过对话不难发现,很多习以为常,却又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


其实是常识被颠倒,推荐袁伟时老师这本《迟到的文明》,一本书告诉我们被遮蔽的历史,讲透教科书没有教给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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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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