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孙航:应尽早明晰中国区块链监管理论
如今,寰球区块链概念被“热炒”,许多不明真相的大众混杂其间,甚至“街头大妈”也开始谈论区块链、炒虚拟代币。疯狂的背后,风险如影随形。
诚然,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不是法外之地,新技术不是违法的挡箭牌。现在政府层面对区块链监管得很严,这或许会给大家造成错觉,以为跟去中心化有关,也可能与现在的区块链与ICO乱象有关。那么,中国目前的监管理由与逻辑是什么?监管路径是什么样子的?有何改进之处?有没有监管风险?如何化解区块链发展与监管的冲突?
针对区块链领域监管目前的情况、监管痛点等问题,《核财经》日前对工业区块链dipnet社区理事、tokenclub数字货币分析师、能源链工作室首席分析师孙航(币圈网红“孙副社长”)先生进行了专访。
《核财经》:目前,中国的监管理论是什么?从经济学、金融学和社会学角度,如何看待区块链行业监管?
孙航:由于区块链是一项全新的金融科技,因此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监管部门来说,大家都是没有先例可循的,从中国的监管手法来看,监管部门最初是按照处理以前包括p2p等非法融资在内的经验,来对区块链进行监管的。
虽然区块链这项技术衍生于一群崇尚自由的极客,但无论是从经济学,金融学还是社会学的角度,区块链行业的监管都是非常有必要的。虽然区块链行业自身也可以衍生出一套健康的生态体系(例如不少交易所目前通过抬高上币门槛来防止一些垃圾项目),但自我衍生生态的成本可能相对过高,使得很多投资者在这一过程中受到伤害。因此有时反而不如监管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低。
《核财经》:从法学性质角度看,怎么定位监管?监管痛点是什么?怎样确保执法能力资源?
孙航:从法学的角度来看,所谓的“监管”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监督,二是管理,通俗的讲就是看和做。但区块链的监管痛点在于:他们是一项非常“去中心化”的技术,这种“去中心化”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据存储的去中心化;二是传播网络的去中介化;三是组织机构的去中心化。这三方面的去中心化,使得相关的监管机构很难通过监管一个或几个中心化的点,来对一些区块链项目进行高效的重点监督。
例如,有不少数字货币的研发,都是由开发者社区来完成的,而这些所谓的开发者社区,它又是由来自全世界各地的程序员组成的,因此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想要进行一个高效统筹的监管,相对来说比较困难。说白了,有关部门即便是想监督也不知道监督谁,想管理也不知道该管理谁,因为对方完全是以一个分布式的形式的存在着的。
至于确保执法能力资源的问题,目前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他们实际上是在以中心化的执法机构去监管去中心化的组织,相当于你在明处,对方在暗处。这将势必会带来监管能力的不足,因此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一个可以参考的监管思路是:用同样去中心化的监管手段,来去监管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和项目方,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早年的政府部门一直在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甚至要求一些香烟厂家在烟盒上印上这种口号,但是效果一直不好,这就是一种用中心化的机构去监管去中心化的烟民的行为。而后来相关的相关部门转变了监管方式,开始对外宣传“吸二手烟有害健康”,这样一来,如果一个人在公共场合吸烟,他周围的人们就会开始指责他,因为在这些人看来,虽然旁边是别人在吸烟,但这也会使得自己吸到二手烟,从而导致健康受到影响,这就是一种去中心化的监管方式,也是一种全新的监管思路。
《核财经》:目前中国和世界上的监管现状是什么?中国应对区块链发展的新挑战是什么?西方国家的监管措施对中国有何启示?
孙航:在中外监管现状方面,目前各方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上。在这一块,监管大体来说可以分为三个等级:一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目前已经禁止了数字货币的公开众筹发行,同时也驱逐了相关的数字货币交易所。二是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它们对数字货币的众筹发行做出了一些严格的限制,但其境内还存有一些数字货币交易所。三是包括日本和欧洲的一些国家,这些国家对于数字货币的态度相对开放,其境内准许数字货币的正常发行和交易所的设立。
在挑战方面,中国监管层的挑战主要如下:在2017年9月之后,由于国内已经不允许再进行数字货币的公开发行以及数字货币的交易所的设立,因此相关的项目方都纷纷向海外迁徙而去。但是由于包括文化语言在内的一系列优势、以及中国这块巨大的市场的吸引,因此这些项目方仍然会有一些间接的途径吸引国内的投资者,虽然部分不良项目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例如诈骗跑路等),但对于监管部门来说,由于相关的代币项目方和交易所目前都已经移师海外,因此要对他们进行监管,是一项很大的挑战,这使得未来可能需要一系列的跨国合作才能达到目的。
跟中国相比,包括日本和欧洲在内的一些国家,它们对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政策确实是相对宽松一些,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监管政策其实也在缩紧,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就抬高了数字货币交易所的门槛,同时对全球最大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币安下达了逐客令。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国家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启示主要在于:它们以一种“散养”的方式去监管这些区块链项目方,而并不主动进行过多的干预,这样的话,即便这些区块链项目方引发了一些负面事件,他们也有充足的回旋余地来进行调整,比如说对区块链项目方进行罚款等,既可以让这些项目方忌惮监管,又不会让他们跑到海外,因为转移到海外这个过程的成本其实也是很高的。
《核财经》:中国目前的监管理由与逻辑是什么?监管路径是什么样子的?有何改进之处?有没有监管风险?
孙航:有关监管理由、逻辑与路径方面,最近两年,中国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监管路径经历了一个“小幅调整-大幅改变-小幅调整”的“三阶段”过程。
第一个阶段出现在2016年底到2017年初,在这一阶段,随着比特币价格不断回升,同时包括股票、证券、外汇在内的其他资产出现大幅下跌,越来越多的社会闲散资金开始进入到数字货币、尤其是以比特币为主的市场里,但是在这一阶段,监管部门并没有做出特别大的调整,虽然对三大比特币交易所进行了调查与约谈,同时一度中止用户从三大交易所提币,但总体来说,并没有出现特别严厉的监管措施。
第二个阶段,发生在2017年中至2017年底,随着ICO这种高风险、高回报投资方式的盛行,市场与监管层开始把注意力放到这种新型的众筹融资方式上,随着ICO浪潮愈来愈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行“空气融资”,也就是描述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空气项目,从而向公众直接融资发行代币。随后,这一行为被一些主流的财经媒体曝光,由于当时的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金融风险,因此从2017年年中开始,相关部门先后叫停了中国境内的ICO行为以及数字货币交易所,进行了大刀阔斧的管制行动。
第三个阶段,则是2017年底至今,随着IFO等一系列对主流币分叉并空投糖果的行为,比特币的价格在2017年底再度达到了新高,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数字货币投资浪潮,而一些相对来说比较差的项目,也再次把目光瞄准不熟悉数字货币领域的投资者。在这一阶段,相关部门虽然有心继续进行监管,但由于项目方都已经逐渐转移到海外,因此对他们来说。可操作的空间实际上已经很小。这也是他们在第三个阶段调整动作较小的原因——不是不想监管,而是手里的可打的牌真的不是很多了。
有关改进之处的问题。从上面的三个阶段我们可以看出来。对于中国的相关部门来说,他们目前面临的问题在于:他们即便想对目前这些数字货币和区块链项目进行监管,但相关的项目方都已经转移到国外,这使得他们在监管的时候无从下手,因此对于监管层来说,他们可以选择一条更有操作余地的监管方式——也就是设置一个“监管沙盒”,中国方面习惯叫做“试点”,让相关的区块链项目在这个试点里进行相对自由的发展。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如果这些区块链项目的发展超出了自己早先的规划,也可以及时的进行叫停与调整,这样的话操作余地还比较大些。
至于相关的监管风险,在任何新生技术刚诞生的时期(比如互联网),风险肯定是存在的,只是一个大小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通过将一些区块链项目聚拢到试点范围内进行监管,是一个风险较小的措施,而如果项目方都转移到海外,反而显得风险更大。
《核财经》:如何评价我国区块链行业的发展正处在何种阶段?下一步区块链行业发展和监管的重应该聚焦于何处?
孙航:中国区块链行业的发展虽然已经位列世界领先地位,但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无论是从技术发展,经济架构以及监管政策上,都有很大的发展改进空间。
至于区块链行业发展的重点,很多朋友目前要让区块链马上落地来服务实体经济,个人认为正是这种想法可能操之过急,因为区块链目前底层的基础设施和操作系统都还处于不太完善的阶段,这就好像你不可能让计算机和互联网在1997年的时候就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影响,他们的技术还远远谈不到成熟,起码也得等有了windows操作系统和4G网络这样的基础设施出现,才可能让“互联网+”服务于实体经济,而区块链也是一样的。个人认为:起码要让一些性能比较好的通用底层基础链和专用的行业公链落地,在它们的基础上。未来才有可能出现基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应用,最终服务于实体经济。
《核财经》:“监管沙盒”的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首次提出,其实质是监管机构为金融科技创新企业构建一个“安全空间”。这对中国有何借鉴?
孙航:对于中国来说,如果想要进一步深化对数字货币ICO以及数字货币交易所的监管,下一步的重点可能不是进行更为强力严厉的管制,而是把这些不可控的风险变成可控的风险,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就是在相关的范围内建立试点——也就是英国的监管沙盒。从而使得区块链能够在相关部门的预期之内进行发展。
《核财经》:区块链行业要健康发展,监管方面您有何建议?
孙航:目前区块链领域之所以会有一些乱象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投资者们不知道该相信谁,因此往往病急乱求医,投到了一些心怀叵测的人那里,最终引发了一些包括传销在内的非法事件,所以对于监管方面,建议有关部门还是可以成立一些试点进行大胆地探索,一来有国家公信力背书的项目单位,可以更妥善的处理一些项目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二来即便项目发展中出现了什么风险,有关部门也可以立即作出调整,这种监管方式相比那些监管跑到海外的项目方来说要省力得多,因为这毕竟是一种相对可控的,分布式程度不那么高的风险。
《核财经》:如何化解区块链发展与监管的冲突?
孙航:作为一项金融科技,区块链有它本身的跨界属性存在,因此,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可以考虑成立由金融人士和科技人士组成的区块链专门监管机构,比如“币监会”或“链监会”等。这样的话,在区块链发展与监管出现冲突时,各方才可以协调出一个相对完善的解决方案,否则只是单方面监管的话。传统的金融监管手法可能并不是太奏效,例如去年年中时相关部门的监管,就并没有收到预想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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