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 经略蓝色国土 建设海洋强国
作者:肖汉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1世纪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走进新时代,我们有信心经略蓝色国土,实现中华民族向海图强的夙愿。
海洋权益通常包括国家的海洋主权和海洋利益,俗称海洋的“主权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有用语)。我国的内水(如渤海)、领海(我国规定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和海岛礁滩(包括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和南海诸岛等)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具有完全的主权权利。而我国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包括外大陆架),仅享有公认的国际法规定的资源专属勘探开发权、人工岛建设权、科考和环境管理权,以及安保等方面的管辖权。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我国还应该享有公海、国际海底(即各沿海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简称“区域”)、南极洲和北冰洋的部分合法的海洋权益。笔者结合历史与现状,重点探讨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增强海洋权益意识的重要性,并根据多年海洋勘查工作体会与部分专家研究成果,提出如何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若干建议。
中国自汉唐以来至鸦片战争前2000余年,大部分时间都是世界经济大国,1405至1433年郑和七下西洋期间,还是世界航海大国。但中国的海洋意识在近代被忽视了,明清以来中国历代统治者累次颁布“禁海令”,在明清时期从事海外经商和海上活动是违法行为。
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可以说“海洋意识”迟到了一个多世纪。新中国成立近70年来,我国海洋资源探测、开发研究取得巨大成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海洋强国建设开创了新时代。笔者认为,当前加快海洋强国建设,必须要有强烈的海洋战略思想,海洋经济必须要成为国家支柱产业,海洋资源开发要着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海洋是一个多元的世界,涉及固定的海床洋底区域、流动的全球水体和风云变幻的空间领域。作为占地球面积超过70%的海洋,不仅是人类生存的第二个大空间、自然资源宝库、大陆气候的调节器、世界物流的大通道,也是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希望所在。21世纪,海洋资源大开发迎来新时代,但人类至今对海洋的认识还存在局限性。比如: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航班坠落在印度洋,尽管多个国家都应用各种最先进海底探测技术手段,但至今未能找到其踪迹。再比如:目前全球到过太空的宇航员已经超过540多人,登上月球的也有12人,但全世界下潜至7000米以下洋底的只有寥寥10多人;曾乘深潜器到达水深超万米的马里亚纳海沟考察的,目前只有3位美国人,而到达地球最深处海沟的“挑战者海渊”(水深10911~11040米)迄今却没有一个人。此外,人类在深海大洋底发现的生物,可以在低温、高压、缺氧和黑暗环境中生存,几乎颠覆“万物生长靠太阳”的常识,这也从侧面说明人类认知海洋的路还很长。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海洋事业虽然有很大发展,但很长时间海洋意识仍然不强,海洋经济长期处在初级阶段。历史和现实证明,“向海而兴,背海而衰”。从客观实际来看,中国是一个面向西太平洋的沿海大国,拥有上百个优良天然海港、数千个海岛和上万公里大陆海岸线,长期闲置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利用的现状必须尽快改变。
2012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号召,党的十九大报告又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这是我国海洋意识的历史性进步,是对海洋权益认识的里程碑式的空前提升。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国梦的保障,也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和谐世界。为了确保建设海洋强国顺利进行,笔者针对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增强全民海洋权益意识。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强化全民海洋权益意识;在中小学教科书中补充海洋科普知识,同时在国家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和其他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普及海洋文化。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速度。鼓励社会资本、港澳台及海外资金,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及长三角和环渤海大湾区建设,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并带动全国海洋经济上台阶。同时,还要从国家层面积极推动相关海洋工程尽快论证或尽早上马。
——组织攻关突破海洋科技短板。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各类深潜器的智能化、产业化和国产化率;提升海洋渔业现代化水平;扩大规模综合利用海水和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解决好海岛饮用水、深水养殖规模化和近海“农牧化”技术难题。
文章来源:原刊于《中国自然资源报》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