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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洋 | 加快江苏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作者:孙巨传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建设关乎国家根本利益, 对于保障国家安全、缓解资源环境制约、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具有重要意义。江苏省位于我国“Π”型经济带的核心区, 处于“一带一路”交汇点, 具有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重要战略地位, 海洋资源丰富, 发展海洋经济的条件得天独厚。加快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是江苏省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必然要求, 也是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情况

江苏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和沿海地区发展, 尤其是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后, 全省加快实施新一轮沿海开发战略, 有力地推动了海洋经济强省建设。但与东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强省相比, 江苏海洋经济建设尚有较大差距。

总量大幅提升, 但落后相关省份。2017年江苏省海洋生产总值为7217亿元, 比上年增长9.2%, 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4%。从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情况看, 2017年江苏省海洋产业总体保持稳步增长。其中, 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2764.8亿元, 比上年增长8.5%;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增加值1355.0亿元, 比上年增长11.9%。海洋经济实现稳中向好发展, 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率明显提高, 但江苏海洋生产总值仍然不高。2017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为17800亿元, 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9.8%;山东海洋生产总值为13000亿元, 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7.9%。而江苏海洋生产总值明显落后于广东、山东等沿海省份, 这与江苏经济强省地位非常不相称。

结构改善较快, 但有待进一步优化。江苏海洋交通运输、海洋船舶修造、滨海旅游、海洋渔业等优势产业实力进一步提升, 沿海沿江港口货物吞吐量和亿吨大港数量位居全国各省份之首, 海洋工程装备产品数量和产值约占全国市场的1/3强。2017年沿江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1亿吨, 同比增长9.0%;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3.3亿吨, 同比增长4.9%。2017年全省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724.4万标箱, 同比增长5.9%。其中沿海港口完成491.9万标箱, 同比增长0.4%;沿江港口完成1206.9万标箱, 同比增长7.7%。2017年远洋船舶造船完工量为240艘、1412.4万载重吨;新增订单240艘1393.4万载重吨, 同比增长228.5%。造船完工量、新增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分别占全国总份额的33.1%、41.3%、42.0%, 连续十年位居全国第一。2017年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656万千瓦, 较上年增长7.8%, 在全国所占比重为4%。其中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101万千瓦, 规模位居全国各省份首位。与此同时, 江苏海洋产业结构仍需优化。2017年全国海洋产业结构为4.6:38.8:56.6, 海洋三次产业结构连续六年保持“三、二、一”的态势。2017年江苏海洋产业结构为4.1:47.1:48.8, 虽然江苏海洋产业结构达到“三、二、一”结构形态, 但相对于全国仍需进一步调整优化。

科技兴海不断深化, 但支撑能力不强。近年来, 江苏沿海地区建立了一批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2014年, 江苏省成功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2016年, 南通市成功获批“十三五”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2016年4月, 江苏省确定了上海合作组织国际物流园区、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盐城新能源淡化海水产业示范园五个园区为第一批省级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但海洋科技支撑能力依然不强。2017年, 江苏在人力投入、经费投入和科研产出等方面依然落后于广东、山东、浙江等省份。从人力投入来看, 北京、天津、山东等省市的海洋科研机构从业人员有明显优势。从经费投入来看, 中国海洋科研经费投入仍集中在北京、天津、山东、浙江等老牌海洋强省强市。从科研产出来看, 北京、天津、山东、浙江等省市的论文产出依然占据优势。

海洋生态保护力度加大, 但环境问题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 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江苏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得到有力推进, 2017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海洋违法案件96宗, 结案86宗。深入开展“碧海”“海盾”等海监执法行动。其中, “碧海2017”行动立案28宗, 结案27宗;“海盾2017”行动立案11宗, 结案10宗。但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依然严峻。《2017年江苏省海洋质量公报》显示:江苏省管辖海域水质主要超标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61条主要入海河流95.6%的监测结果劣于地表水第III类水质标准, 4个入海排污口81.0%的监测结果劣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水质要求, 重点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依然严重。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 总体处于亚健康状态。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但综合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十三五”期间, 江苏省海洋开发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确保依法用海、依法管海、生态用海、生态护海落到实处。2017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了《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 (2016—2020年) 》, 出台了《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和《关于加强全省海洋工程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 编制《江苏省沿海蓝碳保护与发展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并通过专家论证。但综合管理能力依然不强, 海洋管理和执法职能分散在海洋、环保、统计、规划等不同部门, 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沟通协调和执法不畅, 以及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局面。

总的来看, “十三五”以来,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江苏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目标, 加快实施沿海开发战略, 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全面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保护工作,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在全省经济发展格局中, 海洋经济仍是短板, 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坐标中, 江苏海洋经济总量处于中间水平, 同广东、山东等省份差距较大, 海洋经济结构不优, 新兴产业不强, 海洋资源环境压力较大。


加快江苏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实施海洋经济强省战略。一是在省级层面成立海洋经济强省战略领导小组, 负责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等工作, 定期召开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工作会议, 研究海洋经济强省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部署重要事项。二是加快实施海洋经济强省战略, 落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促进海陆优势资源互补、布局互联、产业互动, 推动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度转变。三是认真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立足江苏比较优势, 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要求, 打破传统思维和常规思路, 以沿江地区经济和技术为依托, 以沿海地区资源和空间为载体, 打造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积极谋划推动, 争取江苏进入海洋经济试点省份。立足自身优势条件和现有发展基础, 争取进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行列。一是按照国家对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的高要求, 在衔接“一带一路”和区域合作方面承担更多使命, 打造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合作的先行示范试点。二是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模式。从江苏特点来看, 可以综合借鉴全球海洋经济的三种模式。整体上可以借鉴美国海洋经济发展模式, 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及省内广阔内陆腹地优势, 实现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新突破;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南通等市, 可以在借鉴日本海洋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再创新, 构建江海一体化海洋经济发展模式;而具有优质大港条件的连云港等市, 可以参照新加坡海洋经济发展模式, 推进海港产城四位一体发展。

实施科教兴海战略, 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开放型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形成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产业科技体系, 提升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一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动意识。引导促进江苏海洋企业树立强烈的科技创新意识, 加强产学研结合, 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推动企业联合创新, 促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建设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 提供海洋科技公共服务。依托涉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 优化配置海洋科技资源, 与江苏沿海地区共建海洋研发基地、海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装备制造研究院所等海洋科技创新平台, 不断增强江苏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力量在海洋新兴产业领域研究公关, 促进重要科技成果转化成具体产业项目, 提升江苏海洋产业发展水平。四是加强涉海教育。扩大江苏涉海院校规模, 高水平建设江苏海洋大学, 鼓励涉海院校结合江苏海洋经济发展需求优化涉海专业设置, 积极开展海洋教育国际合作交流, 加大海洋教育投入, 培养大批应用型海洋人才。

创新金融支撑, 加速海洋资本集聚。加快形成海洋经济建设新的投融资体制机制, 构建多元化金融支撑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加快组建江苏沿海发展银行, 探索组建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型金融集团。发挥国家和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的导向作用, 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鼓励和推动涉海企业在境内外各类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筹措发展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及省外、境外资本参与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发展船舶保险、海上货运险、保证保险, 探索新兴航运保险业务, 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大力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制度, 促进海域使用权有序流转, 设立海域使用权交易中心。

统筹规划建设, 构筑基础设施体系。优化重要枢纽的全省布局, 构建海陆统筹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一是完善沿海沿江港口功能和集疏运体系, 打通江海河联运通道。以江苏沿海三市港口为核心, 建设沿海港口综合枢纽, 加快沿江港口群建设, 打造沿运河城镇轴交通通道。二是构建公路铁路交互衔接的多功能交通网络。构建沿海城镇轴运输大通道, 增强中心城市与长三角核心区的交通联系;强化沿东陇海城镇轴陆桥运输大通道, 共建中西部地区战略出海口;推进沿江干线铁路建设, 强化对内对外沟通联系。三是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沿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一带一路”交汇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海洋+互联网”“智慧海洋”工程, 提升海洋信息化水平, 推动海洋信息资源共享。

完善体制机制, 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构建统一高效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 梳理整合组织管理机构, 畅通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 实现陆海决策和执行一体化, 加快形成发展充满活力、合作更加有序的良好局面。明确海洋经济发展的牵头协调机构, 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管理职能, 加强在规划、环保和执法等方面的综合协调管理;定期开展海洋经济数据统计并形成研究报告, 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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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节选自加快江苏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原刊于《唯实2019年02期。

作者:孙巨传,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连云港分院(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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