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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洋 | 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前景展望

作者:宋继宝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两会”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更加注重经略海洋, 要求山东发挥自身优势, 努力在发展海洋经济上走在前列。2018年6月,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 就做好海洋开发大文章进一步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 充分体现了对发展海洋事业的高度重视, 为山东省在新时代建设海洋强省指明了前进方向, 提供了科学指南。山东省委、省政府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制定印发了《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召开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 坚持陆海统筹, 向海图强, 加快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各级海洋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把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现实检验, 查找不足, 补齐短板, 勇于担当, 积极作为, 努力实现海洋经济发展走在前列。

山东海洋与渔业发展基础良好

海洋蕴藏着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 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山东海岸线长3 345km, 濒临海域面积15.95万km2, 拥有青岛国家海洋实验室等一批重量级的海洋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 海洋在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近年来, 山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洋的决策部署, 发挥海洋优势, 坚持陆海统筹, 深化改革开放, 全省海洋经济和海洋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 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48万亿元, 占全省GDP的20.4%, 海洋经济成为山东最活跃的经济板块之一。

 着力深化海洋发展战略,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快速提升

振兴海洋事业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 经过不断深入研究,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等先后获国家批复实施, 《山东省海洋事业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印发实施, 山东省海洋战略不断融入全国发展大格局。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推动山东省海洋发展从战略规划迈入全面实施新阶段。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蓬勃开展, 有力推动了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目前, 全省已建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区18个, 聚集海洋企业5 190余家, 海洋新兴产业年产值达3 500亿元。海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海洋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到5.1∶42.5∶52.4, 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盐业、海洋电力业和海洋交通运输业等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沿海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海洋经济, 谋划区域海洋经济发展定位, 青岛、烟台、威海等3个城市成为国家“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 青岛蓝色硅谷、潍坊高新区成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 青岛西海岸、烟台东部、潍坊滨海、威海南海等4个海洋经济新区和青岛中德生态园、日照国际海洋城、潍坊滨海产业园等3个产业园以全省2.2%的陆域面积, 贡献了全省约12.8%的海洋生产总值。


 着力优化海洋空间配置, 

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山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山东省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规划》等, 形成了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主体, 以海域、海岛、海岸带等专项规划为辅助的区划规划体系, 海洋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树立依法用海、生态用海、规划用海理念, 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为特征的集中集约用海, 海域使用管理方式实现重大转变, 海洋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为青岛西海岸新区、日照精品钢基地、海阳核电、青荣城际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用海保障。按照一盘棋、一个网、一张图“三个一”同步推进的总体思路, 在全国率先建设了全省海洋与渔业“一张图”综合管理平台, 实现了20多个海洋与渔业业务应用系统的整合集成和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实施“数字海域”工程, 开发应用了山东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等八大系统, 启动了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将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体系延伸到全省39个县 (市、区) , 基本实现了全省县级节点近岸海域立体实时监控、海域专线网络全覆盖, 极大提高了海域动态监控、分析预警和综合管理能力。在全省重点港口区、重点岸线、重点海湾建成100多个视频监控点, 利用无人机、监测车辆等多种手段进行航空监测、现场监测, 提高了海域海岛全过程监管力度。


着力保护海洋环境,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

强化顶层设计, 印发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意见、规划, 明确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环保优先, 把海洋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纳入政府环保工作考核目标。率先建立全海域生态红线制度、海洋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0.44%。严格用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对不符合海洋生态红线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 实行“一票否决”。统一编制集中集约用海区域用海规划、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统一上报审核, 有效解决了多个用海项目叠加影响环境的问题。加强海洋环境监测, 初步建成了省、市、县三级监测业务体系, 全省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达到36处, 其中19处通过计量认证, 布设各类监测站位近1 000个, 每年在重点功能区、典型生态系统区以及入海排污口、海水浴场和海水增养殖区等近岸海域开展监测, 年均获取监测数据超过30万组。全省拥有省级以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5个, 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36处。坚持环境保护与环境生态整治并举, 实施了胶州湾、莱州湾生态整治工程, 青岛、烟台、日照、威海入选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城市, 共获中央专项资金13亿元。积极开展海域生态整治修复, 实施各类修复项目300余个, 整治海岸线100km余, 养护沙滩30km余。组建了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 制定了风暴潮、赤潮、海冰、海啸、海上溢油等应急预案, 初步建立起海洋预报减灾体系。近年来, 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 符合一、二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面积达90%以上, 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构筑了坚实的蓝色屏障。

1.着力推进“海上粮仓”建设, 渔业转型升级成效渐显

山东省委、省政府立足“大粮食”、“大食物”理念, 统筹保障粮食安全和现代渔业发展, 充分发挥水产品的“代粮、节粮、促粮”作用, 作出了建设“海上粮仓”的重大战略决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的实施意见》, 召开了全省“海上粮仓”建设现场会, 印发了全省“海上粮仓”建设规划, 提出2020年全省水产品提供的蛋白质当量相当于粮食200亿kg。设立了3.2亿元的“海上粮仓”建设投资基金和2.3亿元的“海上粮仓”发展基金, 启动实施了九大类150多个重点项目, “海上粮仓”建设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2.坚持用海先养海, 培育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

针对世界性的近海传统渔业资源严重衰退, 传统渔场“荒漠化”现象,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 从养护渔业资源入手, 推进海洋渔业从“猎捕型”向“农牧化”转变。按照“一厅一室一院一馆” (展示厅、控制室、研究院、体验馆) “四个一”的标准, 创建了游钓型、投礁型、底播型、装备型、田园型5种类型的海洋牧场。坚持需求导向, 加大海藻场和海草床修复力度, 在威海率先开展了全国首次大叶藻规模化增殖, 移植增殖大叶藻5.1万株, 底播增殖种子13万粒。全省累计投放人工鱼礁1 500万空方, 建成省级以上海洋牧场55处, 其中国家级21处, 占全国总数的1/3。2017年全省海洋牧场综合经济收入达到2 100亿元。在全国率先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海洋牧场观测网, 设立23处海底观测站, 建立省海洋牧场观测预警预报数据中心, 初步实现了对海洋牧场的“可视、可测、可控、可预警”。借鉴海洋石油开发经验, 建设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 已投入使用32座, 正在建造17座。日照市建设的国内首艘大型养殖工船, 在黄海冷水团水域进行三文鱼等高价值的海洋冷水鱼类养殖。世界最大、我国首座全潜式大型智能网箱“深蓝1号”在青岛武船重工建成下水, 网箱周长180 m, 高度38m, 有效养殖水体5万m3, 养殖产量达1 500t, 显著提升了海洋牧场装备化水平, 支撑了山东海洋开发走向深蓝。

3.坚持“走出去”战略, 稳步发展远洋渔业

近年来, 山东远洋渔业船队规模、装备水平、作业空间和冷链建设等方面均取得很大进展。2017年, 全省远洋渔业产量43.9万t, 产值53亿元, 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近年来, 抢抓国家实施海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机遇, 投入省级以上资金14亿元, 带动企业投入60亿元, 更新改造远洋渔船270艘。目前, 全省专业远洋渔船519艘, 生产区域分布于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 基本实现多渔场全年连续生产。在海外布局建设了5处远洋渔业综合基地, 荣成沙窝岛国家远洋渔业基地顺利开工, 渔获转载回运能力显著增强。不断延伸拉长远洋渔业产业链条, 南极磷虾、阿根廷鳕鱼高值化利用在济南、青岛、滨州等地实现产业化发展。

4. 坚持多元融合, 大力发展休闲渔业

因应日益增长的休闲垂钓等社会需求, 高起点规划建设了15处省级休闲海钓示范基地, 打造了“有鱼可钓、有章可循、有人服务”的“渔夫垂钓”品牌。2014—2017年, 15处省级休闲海钓示范基地综合收入年均递增210%。据测算, 海钓渔获物产品产值与拉动相关产业的产值比达1∶53。“到山东、有鱼钓”成为业界共识和山东旅游新热点。在内陆地区, 集中打造了10处以垂钓为主, 集多种服务形式于一体的省级休闲渔业公园。高唐锦鲤实现“条鱼吨值”, 淄博金鱼享誉全国。将生态功能融入休闲渔业, 发挥滤食性鱼类净化水质的功能, 大力实施“放鱼养水”, 积极举办群众性生态放鱼活动, 打造6月6日“放鱼节”品牌, 每年参与人数上百万人, 全省初步形成了“陆地植树造林、水域放鱼养水”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5.坚持质量兴渔, 不断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

立足源头治理、强化全程监管, 从养殖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环环相扣、综合施策。开展了“一市一县一品”水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工作, 建设了省级水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等行为, 2017年省级产地水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7%。全国唯一的世界银行中国水产食品安全示范项目落户烟台, 正在加紧推进实施。积极推进水产品牌建设, 胶东刺参、黄河口大闸蟹入选山东省农产品知名区域公用品牌, 好当家、蓝色海洋等9家企业入选企业产品品牌, 累计认定无公害水产品、地理标志水产品1 462个。渔业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业异军突起, 一株海带已延伸至海洋药物、海洋保健品、海洋功能食品、海洋化妆品、海洋新材料、海藻肥等六大产业1 000多个品种, 建成了世界最大的海藻产业基地。

6.坚持科技创新, 推进渔业科技支撑服务

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坚持合众科研、合众创新, 推行“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社+渔户”的发展模式。建立了藻类、刺参、海水鱼、虾蟹、贝类等产业体系创新团队, 刺参等4个科技创新联盟获农业部批准组建, 全省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已达29个、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44家, 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2处。组织开展“山东半岛近岸海域生态模拟试验”、“测水配方·放鱼养水”等科学试验, 提出了适合净化不同类型水域的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的组合投放方案, 实现了“一水一方”。


着力加强依法管海管渔, 

海洋与渔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率先实施海洋督察制度, 出台了《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 渔船管理、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等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和涉外渔业管理, 坚持“抓基础、抓源头、抓重点, 管好船、管好人、管好港”, 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渔船管理主体责任, 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 引导渔民群众依法入渔、合规生产。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领导干部带队出海检查渔业安全制度, 查实情, 出实据, 全力压控海上渔业安全事故多发态势。针对山东渔船数量多、分布广、管控压力大的问题, 开发了渔船身份电子识别系统, 为全省7.35万艘渔船安装了电子身份标识。大力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和禁用渔具整治行动, 累积排查涉渔“三无”船舶8 840余艘, 清理取缔“绝户网”12万套。近5年立案查处违法围填海案件238起,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30余亿元。在全国率先试点休闲海钓渔船、海洋牧场平台规范化管理, 取得新突破。


海洋与渔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海洋与渔业的很多优势尚未充分发挥

海洋是山东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空间, 但从总体上看, 海洋在全省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精密仪器制造等海洋战略性产业前景广阔, 但目前规模还比较小。“海上粮仓”战略地位有待深入落实, 政策有待进一步强化, 其巨大经济功能、生态功能、社会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海洋与渔业新旧动能转换任重道远

海洋经济布局比较分散, 临海工业、港口等大进大出产业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 海洋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高。近海捕捞渔船产能严重过剩, 传统渔业资源严重衰退。远洋渔业配套能力薄弱, 水产种业发展存在瓶颈制约, 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而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生态型海洋牧场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存在海洋高端人才外流现象, 关键性设备、技术成为瓶颈, 有待深入研究解决。


海洋与渔业体制机制面临新的挑战

海陆统筹共同防治海洋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机制尚未形成。渔民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 “低小散”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海洋与渔业法制化建设面临新的课题, 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海洋牧场综合平台、休闲海钓船等新生事物管理上有的还缺乏法律依据, 尤其是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亟待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法规规范。


建议

 提升海洋综合协调服务能力, 

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切实做好海洋协调服务工作, 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提升海洋与渔业的地位和作用。 (1) 加强海洋经济发展政策研究。推进山东省海洋发展研究会等智库建设, 继续组织开展自2012年开始的全省海洋与渔业软课题研究, 服务全省海洋与渔业重大决策。 (2) 加快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业务化运行, 探索编制海洋经济运行季度报告。加强涉海部门合作, 梳理区域、产业、金融、投资、进出口等数据需求,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3) 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积极培育海洋产业特色优势。创建国家级海洋经济示范区, 优化海洋产业布局, 推动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4) 探索建立全省海洋统计制度, 进一步完善海洋经济核算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实现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全覆盖。积极开展休闲渔业产值核算试点。


 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底线。要坚持“海洋生态+”发展思维, 努力构架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1) 加强海洋生态考核评估与指导。 (2) 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整治修复。统筹推进“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三大生态修复工程, 做好相关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实施海湾保护治理“湾长制”, 探索海湾保护治理新机制。强化海洋生态红线管控, 各地要制定管辖海域红线制度具体落实方案, 对海洋生态红线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全省统一的海洋保护区标识、标志, 推进海洋保护区管理提档升级。 (3) 加强海洋生态补偿和海洋工程环境监管。严格海洋生态补偿管理, 规范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的评估和确认程序。完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制度, 落实建设单位公众参与主体责任。夯实属地管理责任,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实施跟踪监测任务。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核准的事中、事后监管, 探索开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围填海) 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4) 全面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评价能力水平。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 落实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层级管理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优化监测任务和站位设置, 开展重要渔业海域“两场一通道”生态状况监测。整合各类监测资源, 建成省级海洋环境监测在线信息监控平台, 出台海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评价信息系统运行等管理制度。


 提升海域海岛综合管理能力, 

推动海洋空间资源科学利用

海域海岛是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和载体, 必须切实推进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 在为沿海发展提供保障的同时, 实现人与海洋和谐共存。 (1) 着力构建全海域管理规划体系。印发实施《山东省海岸线保护规划》, 推动海洋领域“多规合一”。启动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中期评估工作。 (2) 全面建成“数字海域”工程。实现全海域展示数字化、海域使用审批网络化、动态监管可视化管理。 (3) 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海域综合管理制度, 提高海域使用审批效能。严格实施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制度, 开展围填海项目权属数据核查工作, 全面摸清围填海项目底数。 (4) 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以莱州湾特定区域养殖用海为突破口, 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出让工作, 逐步提高经营性用海市场化出让比例。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深入推进“海上粮仓”建设

要把“海上粮仓”建设作为现代渔业发展的统领, 深耕海洋, 构建完善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增加优质安全的蓝色食品供给。 (1) 打造海洋牧场升级版。全面开展近岸海域本底和环境承载力调查, 深入实施全省海洋牧场建设规划, 启动实施新一轮省级海洋牧场3年示范计划, 对省级海洋牧场进行调整补充, 实行星级评定和动态管理。建设全省海洋牧场观测监控预警中心, 实现海洋牧场可视、可测、可控、可预警。集中投入财政资金, 引导加快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深远海养殖装备及配套设施和物联网技术运用, 以海洋工程装备和信息化物联网技术为支撑, 大力推进离岸海洋农牧化建设, 打造全国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区。 (2) 深入推进“海上粮仓”建设重点工程实施。落实“海上粮仓”建设规划, 争取更多“海上粮仓”建设投资基金和财政发展资金, 投向海洋牧场、资源增殖放流、陆基工厂化建设、远洋渔业、渔港经济区等重点工程项目。支持沿黄、沿湖和低洼盐碱地、煤矿塌陷区实施渔业开发, 探索生态渔业发展模式。实施水产种业提升工程, 新培植一批渔业遗传育种中心、原良种场、优良种质研发中心和“育、繁、推”一体化良种繁育龙头企业, 搞好海淡水增养殖品种改良, 培育适合海洋牧场的高效增养殖品种。 (3) 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海上粮仓”生产出的产品必须是绿色安全放心的, 这是“海上粮仓”建设的根本。要深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将“一市一县一品”追溯在面上推开。启动快速检测技术普及工程, 开展产地准出试点。加强渔用投入品风险排查、苗种监督抽查和海水贝类卫生监测风险隐患排查, 落实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开展渔业标准制修订和效果评价, 推进“三品一标”认证, 支持引导各地培育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


提升渔业转方式调结构能力, 

进一步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步伐

(1) 推进生态水产品生产。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活动, 倡导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开展传统网箱投饵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整治试点, 探索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方法和途径。 (2) 着力抓好近海捕捞业调减控制。严格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和渔船“双控”制。通过严禁新增、报废淘汰、转产转移、清理改造“船证不符”渔船等措施, 到2019年全省压减近海捕捞渔船6 200艘、总功率30.2万kW。 (3) 继续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扩大海淡水渔业增殖放流规模。规范社会放流行为, 鼓励和引导各地成立放鱼协会, 支持建设一批特色放鱼台。扶持藻类栽培移植养殖, 支持生态型人工鱼礁建设, 提倡推广环保型人工鱼礁材料。 (4) 抓好水产加工流通。引导水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 加强对水产品国际贸易的分析、预测和研判, 加大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力度。支持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推广“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出口贸易”模式, 打造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水产品冷链物流工程, 重点打造4大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集群, 培育10处远洋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基地。 (5) 推进渔业三个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休闲渔业发展。研究海钓船市场化建造、运营、管理的意见, 指导建立海钓业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举办“渔夫垂钓”系列海钓比赛, 培育基于海洋牧场的休闲海钓产业链。抓好渔业特色小镇建设, 突出渔文化地域特色, 推动渔业创意、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发展, 规划打造一批渔业特色小镇, 形成多链条、深融合的新型渔业产业生态圈。


结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新发展理念, 坚持陆海统筹, 坚持高质量发展, 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 以改革、创新、开放为动力, 以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重点, 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 着力打造活力海洋、和谐海洋、美丽海洋、开放海洋、幸福海洋, 到2022年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 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 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到2035年, 基本建成与海洋强国战略相适应, 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生态优良、海洋文化先进、海洋治理高效的海洋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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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原刊于《海洋开发与管理》2017年S2期

作者:宋继宝,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省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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