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被告人进行庭前发问辅导?苏镜祥老师这样说……
欢迎大家来到庭立方,刑事法律人的故乡。
我是庭立方的主讲老师之一,苏镜祥。
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来交流关于法庭发问的知识与技能,希望我的讲授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当然,如果大家有更好的建议,也欢迎大家向我们来提出。
毕竟成老师一直在说:“批评才是真爱”。
那么,今天我要跟大家来交流一下:法庭发问中,如何对被告人进行庭前发问辅导?
在座的各位,在过去办理的刑事案件中,你们开庭前的最后一次会见是如何进行的?
在我看来,庭审辩护,应当是律师精心准备的演出。当然,这种精心准备的演出,并不是说它是一种表演,而是说庭前的充分准备,对律师在庭审辩护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基于这个角度上说,凡是在法庭审理过程当中,律师需要展示的辩护意见,辩护方案、辩护策略,以及需要由被告人来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和看法,都应当在庭前会见过程中进行沟通和交流,甚至应该做庭前辅导。
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而又有效的庭前辅导是辩护律师的基本功。
不过,庭前辅导它其实是一个体系,它不仅仅包括发问,也包括在庭审当中如何来质证,也包括在庭审当中如何来辩论,甚至包括在庭审当中,被告人如何进行最后陈述。
因为我们课程设置的原因,我们今天只讨论如何对被告人进行庭前发问辅导。如果大家对庭前辅导感兴趣,律师朋友们可以关注我们庭立方的其他的课程,对这个方面的知识,也有专门的讲授。
好,那么对于被告人的庭前方案辅导,我们主要跟大家来交流四个方面的知识点。
01.
为什么要做庭前发问辅导?
我们首先来说,律师为什么要做庭前发问辅导?
事实上,我刚才就已经跟各位交流过:“庭审辩护,应当是律师精心准备的演出。”
就发问而言,对被告人进行庭前辅导,它有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个功能:对被告人的发问是庭审辩护的起点,奠定了庭审辩护的基调。
我们很难想象,在法庭审理当中,对被告人发问的环节,无论是被告人的回答,还是辩护人的发问,都没有办法让法官来理解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这个案子的基本辩护思路,以及对后续的庭审辩护会起到什么样的负面影响?
这是我们说的第一点,主要是从有效辩护的角度来说的。
第二个功能:从客户体验的角度上说,被告人其实是“菜鸟”,他不熟悉庭审的流程,需要律师的专业帮助。
实际上我们都清楚,在法庭上,绝大多数被告人并不了解庭审。不管是庭审的程序,庭审当中所要展示的诉讼资料,庭审当中所要进行的诉讼活动,它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程序装置。
对于被告人而言,如何去适应庭审程序,并且在这样的庭审程序当中来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哪怕是庭审流程的熟悉,或是法庭语言表达的注意事项,甚至是被告人的着装,以及这种心理紧张情绪的舒缓……这些都是需要辩护律师的专业帮助。
第三个功能:结合有效辩护和客户体验的角度来说,“发问”是被告人最直接去感知辩护律师辩护专业性的核心环节。
整个刑事辩护是需要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去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的。大多数辩护工作都是要靠分工来展现的,唯有“会见”和“发问”,是由辩护人和被告人相互合作来完成的。
因此,“发问”这个环节也是被告人最直接去感知辩护律师辩护的专业性,对这个案件的熟知程度,以及对这个案件的热情的核心环节。
基于这样的因素,我才说,一定要对被告人做庭前辅导,否则的话,很有可能被告人在庭审当中都不知道如何来应对这样一个法庭审理活动。
02.
律师什么时候做庭前发问辅导?
“什么时候对被告人做庭前发问辅导”,实际上也是“什么时候在开庭前去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一般来说,有这三个因素。
第一,庭前辅导不能做太早了,做太早的话,有可能被告人到开庭的时候都忘记了。
第二,庭前辅导也不能太晚了,太晚了的话,有可能会出现会见的障碍。
第三,保证被告人的庭前辅导能够完整进行,保证最后一次沟通时间充分。
有律师会问:“会见障碍是什么?”
据我了解,在很多地方的看守所,对于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为了防止串供,是不允许同时会见的。因此,在多人多案的案件中,如果说你去的太晚了,有可能会见不上,那就会冲突了。
当然,你要保证最后一次的沟通时间是充分的,要保证被告人的庭前辅导能够完整进行。
基于这样一些因素的考虑,我建议大家一般在开庭前的两天去看守所,对被告人进行庭前辅导。如果是“单人单案”的案件,并且你能够保证在开庭前的最后一天,能够第一批在看守所会见的话,那么开庭前一天去会见,这个时间也是可以考虑的。
03.
律师怎么来做庭前发问辅导?
不管是庭立方,还是我本人所在的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在整个庭前辅导的过程中,我们也形成了一套体系。从过去的办案实践经验来看,我们认为这套体系是行之有效的。
因此,我在这里也跟大家来分享。
首先我们先来和大家分享:庭前发问辅导的一般流程。
这个流程中,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分别是介绍庭审流程,交流发问的思路,模拟指控的答辩,模拟指控答辩,预测公诉人的发问,模拟辩护人的发问,预测法官的发问。
接下来我们跟大家来一一介绍。
(1)介绍庭审的发问流程
介绍庭审的方案流程,它其实是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首先要告诉被告人庭审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要去看守所会见的时候,记得带上一张刑事一审的庭审流程图,通过对这个流程图的讲解,来让被告人熟悉庭审的程序,了解不同庭审环节,告知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方式、被告人自我辩护权行使的一些诉讼节点。
在熟悉庭审流程图的基础上,我们要告诉被告人法庭对他的发问是在庭审流程的哪一个环节。这时候,我们还需要来制作一张庭审发问流程图,通过对庭审发问流程图的讲解,让被告人明确自己在发问当中所处的角色,更好地回答相关诉讼主体对他的发问。
(2)告知被告人对他的发问以及他的回答在辩护体系当中所起的作用
在明确法庭发问的流程以后,我们就应当跟被告人来交流和沟通发问的目的。
我们过去一直讲刑事辩护,特别是庭审辩护,它不是一个平面式的,法庭发问,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它其实是一个立体性的东西,属于辩护体系当中的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要能够行之有效的发挥,都要保证整个案件的辩护思路是清晰的,是明了的,是被告人可接受的。
我们在跟被告人交流发问目的的时候,实际上,我们交流的第一个内容是:让他明确我们整体的辩护思路。
在明确整体辩护思路的基础之上,我们要告知被告人对他的发问以及他的回答,在辩护体系当中的作用是什么?
比如说,我们到底是要展现他在主观方面的动机,还是要展现他在客观方面的问题,还是要展现行为?
(3)跟被告人交流并确定对他的发问的具体目的
在明确这个前提条件的基础上,再来跟被告人交流和确定,诉讼主体对他发问的具体目的——是要展现对他哪方面有利的事实?还是说,我们如何向法庭解释对他不利的客观事实?
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达到后面要交流的两个内容,被告人才能知道该如何去更好地回答各方诉讼主体的提问。
当然,对于律师而言,我们也才可以在有效辅导的同时,更好地避免因为庭前辅导所带来的一些不必要的争议,甚至是职业风险。
(4)在明确发问目的的基础之上,开始进行具体的发问环节。
第一步是模拟指控答辩。
指控答辩是所有刑事案件法庭正式审理的起点,指控答辩的内容其实也很简单,大家同样可以做一个标准化的提纲带到看守所去,念给犯罪嫌疑人听。
提纲无非就包括四个方面的问题:
1、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是否听清?
2、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和你庭前所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
3、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意见?
4、如果有意见,具体是什么意见?
在这样指控问答的过程中,被告人应当如何来回答,这就是模拟答辩要达到的两个效果。
第一是让合议庭清楚被告方对这个案子基本的辩护主张是什么——比如说对罪名有无异议,对事实有无异议。
第二是向法庭来明确基本的事实主张——比如说被告人有异议,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有异议,具体有哪几个方面的异议?
这里我也需要向被告人说明:被告人在回答事实方面异议的时候,请他不要长篇大论,只要简明扼要地说观点就行。
指控答辩环节中,要解决的问题是:被告人如何来回答公诉人、辩护人的讯问?如何来回答法官的补充发问?
我们可以通过模拟讯问的方式实现发问的目的。
模拟发问的目的,是为了积极地去应对公诉人的讯问,同时有效地配合被告人的发问。
但是无论怎么样,这两种诉讼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向法庭去展示对被告人有利的、同时又具有客观性和可信度的案件事实。
(5)预测公诉人讯问,同时告知被告人如何回答公诉人、辩护人、法官的讯问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如何去预测公诉人的讯问,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去预测公诉人讯问?
我相信大家在过去的庭前会见中,可能也会面临这样的问题——被告人会去问辩护律师说:“某律师,到时候法庭上公诉人会问我什么问题呢?我该如何来回答呢?”
我想说,可能大多数律师不会老实到说公诉人问你什么问题我也不清楚,这个可能我们都不会讲。
但是,我相信大多数律师都会很诚实地跟他讲:“反正不管公诉人到时候问你什么问题,你都实事求是的回答就行了。”
这样的说辞肯定是没错的,但这样的说辞对被告人来说,肯定心里是没底的,也就是从有效性的角度来说,他可能是会存在缺陷的。
因此对于我们来说,需要去做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我们要学会预测公诉人可能的讯问内容。
第二个,我们要来辅导被告人的回答。
那么公诉人会问什么呢?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个建议和参考。
当你预测公诉人讯问的时候,你就以起诉书倒数第二段,经审查查明的事实,这一段去臆测公诉人可能讯问的内容。
那一段没有一句话是废话!公诉人他在法庭当中对被告人的讯问,在事实方面的内容很可能来自于这个方面。
因此,实践当中据我的观察,公诉人的讯问一般来说可能是围绕这几个问题:
1、你在侦查阶段所作的供述是否属实?
2、讯问笔录上面的签字是否是你签的?
这是通常公诉人讯问的开头或者说套路之一,当然未来我们后面也会跟大家来讲,假如说侦查阶段的笔录不属实,我们这个时候又如何来应对?作为律师,如何来应对公诉人这样一个讯问?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公诉人可能讯问的内容就是围绕起诉书指控的内容。
他可能会按照时间顺序,或者是按照犯罪构成要件的逻辑顺序来重点去追问被告人几个方面的事实,比如说他的主观动机,比如说他的客观行为。
第三个,我们也会预测公诉人他还可能会围绕案件当中控辩双方的争点,或者说重要的焦点性事实,比如说重要的量刑情节,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这是第一个我们需要说明的。
对于公诉人这样的讯问,被告人应当如何来回答呢?
当然要去区分“认罪的案件”和“不认罪的案件”。这个时候,也就出现了被告人的回答:一种是配合型的,我们把它叫做“应答”,一种是有一定的纠缠性,或者有一定对抗性的,我们把这个叫做“应对”。
无论是应答还是应对,那么我们都给大家几个方面的建议,或者在庭前辅导的时候,应当向被告人做几个方面的告知:
1、被告人为自己辩护,是法庭赋予法律赋予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2、对于公诉人的讯问,被告人一定要听懂了才回答,千万不要不懂装懂
3、建议被告人在仔细听懂的同时,去识别公诉人问话的陷阱,必要的时候要去纠正公诉人问话的偏差
4、对于被告人不知道的问题,千万不要猜测,要实话实说
预测公诉人讯问的基础之上,我们进一步跟被告人来模拟辩护人的发问,实际上对在这个环节对大家来说就比较简单了,带上你的发问提纲,就按照发问提纲的顺序,以被告人进行演练。
另外,你要注意,有时候被告人未必能够准确的理解你的发问目的,甚至他理解了,但是在回答过程当中可能会出现偏差,也就是被告人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建议就是,我们可以去评价被告人回答的好还是不好,或者说我们可以评价被告人的回答,在展现发问的目的方面,在服务于辩护的思路方面,他做的怎么样?
但是请你一定要坚守一个底线,不要教他怎么做的,大家一定要注意,特别是在案件当中没有任何资料来印证和支撑的问题,一定不能去教被告人怎么回答。
既要达到演练的效果,又不能教他怎么办呢?我们有一种最笨的办法,模拟发问提纲,多演练几遍,自然就熟能生巧了。这是模拟辩护人的发问
(6)环节六:模拟审判人员的补充讯问
模拟审判人员的补充讯问,在实践当中,法官他可能会在控辩双方法庭发问完毕以后,还会进行补充讯问。
那么对于补充讯问被告人应该如何来回答呢?
无论是公诉人怎么问,还是法官可能会怎么补充问,原则上来说,他们问的问题都可能会包含在被告人的发问提纲当中,因为我们的方案提纲,庭前准备的方案提纲应当是非常全面的,这是第一个。
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告知被告人,请他不要慌张。如果超出我们模拟演练之外的情形,我们给他“实事求是”的建议就可以了。
对于辩护律师来说,这个时候要注意什么?
你要注意合议庭成员会补充发问的内容,哪些很可能是控辩双方没有关注到,但却是议庭关心的案件的焦点。你要考虑是通过后续的庭审辩护活动来回应?还是你通过申请补充发问来进行回应和澄清。
另外一个,我们为什么说被告人可以实事求是地回答审判人员的发问,即使问不好,也没关系?
因为律师有机会申请补充发问,通过补充发问,把被告人没有表述准确的,没有表述完整的,没有向合议庭成员阐述清楚的事实,在这个环节去查缺补漏。
04.
在有效庭前辅导的同时,律师如何来防范自身的风险?
对于被告人而言,庭前辅导的有效性,是他们所看重的。但是对于律师而言,我们要看重的还有“职业安全”。你不要在对被告人进行充分地庭前辅导以后,把我们自己也辅导到看守所里,跟他成为室友了,这个可能就不合适了。
因此,在庭前辅导过程当中,我们也要注意防范一些职业风险。
第一,庭前发问辅导的风险,其实律师会见过程当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只不过在发问这个环节,我们要更加注意的是防止你对被告人的辅导变成对被告人的教唆和指使。这样的问题,这样的事件在我们的律师行业不是没有发生过的。
第二,我们之所以要注意风险防范,是因为被告人他既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他也可能是我们的“猪队友”,他甚至还有可能是会坑我们的队友。
基于这个角度,我们一定要去坚守,在庭前辅导过程当中,律师的执业底线千万不要去教唆或指使。如果你觉得效果不好,多来两遍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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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 丨苏镜祥
整理、卡片制作 | 鲤鱼姑娘
排版 | deer
审核丨老斑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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